本文是网友“tuohuang”整理的水电维修协议【精华3篇】,以供借鉴。
水电维修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2、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水电完工后支付%,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
(五)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水电维修协议 篇2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吉普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一备案车辆。
二、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
三、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所有的车辆,甲方须为其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向乙方指出所发现的故障隐患和建议维修的项目;乙方应自行将车辆开到甲方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因乙方的原因导 致甲方不能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在哪里维修。
3、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对竣工车辆,如乙方发现不合格、维修项目与 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不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记载项。
4、甲方的维修工时必须严格遵照维修系统标准价进行核价;
5、维修项目、配件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乙方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乙方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增加变 更。乙方送修人应当及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确认工作。
6、甲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乙方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 旧件。
7、甲方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维修车辆出厂时交乙方处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 损害乙方的利益。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确保所有车辆定点到甲方处维修保养。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维修保养。
3、乙方不得将贵重物品放在送修车辆内。
五、双方权利:
1、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如在执行本协议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由上级机关裁决。
六、结算:
1、甲方承诺维修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应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甲方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乙方提出合理报价及维修方案,由乙 方送修人确定。
2、甲方于每月18日前向乙方出具维修结算单,维修结算单应真实、分列清楚并具体标明本月维修车辆车牌号、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单价、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
3、乙方核对无误并签署的维修结算单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依据。乙方于每月23日前将本月维修费内部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车辆在甲方维修期间出现车辆损毁、车辆遗失或车辆上的物品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可续签。、
九、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水电维修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维修/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维修工程的内容及要求:办公楼所有水电维修/工程
2.维修施工地点:办公楼
3.工期:起始日期年月日至终止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可提前二天或维修前向甲方提供本项维修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于合同上所订开工期的前日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至施工地点。否则合同工期起始日将以甲方供齐料的次日为准,按原订合同工期顺延计时.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应保证所供材料的质量,)供应到现场后,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并提供物料清单。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与所提供材料清单有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
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水电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地方和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如甲方需乙方采购的水电材料,乙方采购的水电材料于市场价格进行采购(必须是合格安全产品)。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可提供价目清单及价格,由甲方确认后乙方再行采购,乙方需保证材料的质量.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维修施工要求或与原清单规格有差异,应指令更换或禁用。如(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自行)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维修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乙方维修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工程竣工: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3.甲方供料者因材料原因影响工程质量者,与乙方无关,且返工需另计费.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
种设备管线。
2.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3.负责维修过程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维修完工清洁干净。
4.维修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做好在施工工作过程,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维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2.乙方承包内容:
1).现场所有水电维修(不包新增加,加装需另行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本中心收费)。
2).所有水电维修过程所产生的垃圾清理。
3).水电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1+2+3):1)维修服务费2)代购材料费3)安装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竣工后,甲方需按合同上甲方所提出的维修内容及要求验收:若乙方违约,则由乙方负责返工至符合要求为止,或因甲方遗漏
或失误原因造成工程不合要求,则需由甲方负责.遗漏部分需另外计费.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维修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维修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维修期内,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