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是热心网友“kongyanxing”整理的材料供销合同(共9篇),供大家参阅。
公司材料购销合同 篇1
供货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供货日期:从20年6月15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间送货以需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供方在需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供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检测报告及现场拉拔试验提供给需方存档,供方供给需方同样质量的产品。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都尉街道办事处
3、结算方式: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供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付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二)需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供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需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共方作为违约金。
2、需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供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六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七条如需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供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工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篇2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材料的名称:砂石、水洗沙等名称、质量、品种、数量、规格要求以以下明细表为准。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1 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以明细表要求为准;计量的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为准。砂石料以实铺场地压实方数测量为准,其他以实收数量为准。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新亭。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明细表中约定价格为准、此价格为到货含税价。)
2、此价格为固定价,合同期内不得浮动。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验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以上材料为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不得增加数量并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当场拒收。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付给乙方采购定金:人民币元, 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待工程竣工后,付清全部余款。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货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材料供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 合作原则
甲方乙方本着真诚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稳固双赢的合作伙伴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二、 合同约定的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等产品详细信息,以甲方的销售单为准,所涉及的商品价款、数量、每笔的交易时间,以乙方盖章或由乙方经办人签字的甲方销售单为准,该单据作为乙方对甲方应付货款的凭证和结算凭据。
三、 名词注解
滞缓商品:指乙方从甲方处采购的商品,满足内、外包装完好,未超出保质期前三个月且符合甲方二次出售要求的滞销、周转迟缓的商品。
特单商品:乙方通过另议协定、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购货需求,甲方为此专项提供的商品。
记名支票:出票人在收款人栏中注明甲方单位名称的支票。
四、 商品购买
1、乙方购货需明确商品的品规、数量、付货日期、付货地址及具体收验货责任人。
2、乙方购货可通过传真或电话直接订购。传真购货须满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由委托书中指定的经办人签字确认,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此类购货为不可撤销订单,反之则视为乙方违约。电话购货须满足:乙方收货人签收,证明符合购货要求。
五、 合作方式
1、信用额度:本着促进合作,长期护理的原则,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乙方累计购货已超过信用额度,但仍有进货需求时,甲方可适当追加不超过其授信额度10%,作为对账期间周转,乙方必须在每月(包括追加)在内的信用额度款项。
2、每年月乙方不得故意增设协议文本约定外的条件和借此拖延、拒绝付款。
另:甲方作为市场推广的网络产品不在授信范围之内。
3、借款方式:贷款的结算科通过现金、记名支票、电汇、网银(网上银行)实现。乙方须注明甲方为收款人。若乙方通过其他形式向甲方结算,须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并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可安排专人(持工地盖公章介绍信)全程协助办理。
4、结算争议:乙方向甲方结算贷款时,出现提供的现金、支票、电汇、网银或其他结算方式的手续、票据不全、违法或乙方超出协议约定的范围进行结算的,甲方不予认可,视为乙方未结算、乙方应继续履行向甲方的借款义务,并承担此期间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现场验收:乙方自收到甲方负责配送的货品后,应履行现场及时验收的义务,包括货品的数量、质量方面。乙方须在第一时间为甲方办理现场的货品签收确认手续,甲方视为乙方验收合格,若甲乙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须当场指出并写上解决。
6、退换货保障: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若遇乙方采购计划有误、变更,(指库存的常规商品)或采购的商品属于滞缓范畴,造成乙方无法消化、处理,乙方有权自行选择退货或更换。乙方须保证商品内、外包装的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且自购货之日起不超过退货时退货商品原价格若高于甲方当日销售价按当日为准,原商品价格低于甲方当日价格按原价格为准。(有保质期商品除外),为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符合退换货的标准、要求由甲方确定。
7、特殊订制的商品不予退还,乙方拒收符合约定的特订商品按货款总额的30%赔付违约金。
六、 双方应尽的义务及享受的权利
1、乙方有权就甲方在日常的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工作中实施监督,并享有向甲方投诉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协议约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3、乙方要履行货到现场的及时验收,收货人签字确认的义务。
4、乙方有指定专人、定期配合甲方财务(销售)人员按时核对应收账款并履行确认手续的义务。
5、乙方可向甲方提议关于产品质量、价格及市场动向的相关信息以及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甲方会因地制宜、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6、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需求应及时跟进了解,并有义务对其所需商品的相关信息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维护乙方的优先选择权和知情权。
7、甲方应遵守协议之约定内容,及时、安全的履行货物的交付义务。
8、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后,乙方发现货品有短送、品质不符情况,须在2日内向甲方通告相关信息,甲方经确认无误后,须在3日内履行补送、调换义务。
9、甲方有权按季度对乙方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乙方采购过程中连续三个月未达到或超出甲方所授信誉额度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同乙方协商确认后,对授信额度进行调整,重新签订供销协议。
七、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除本协议约定外,甲乙双方均未按协议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履行应尽的付款或付货义务,甲乙双方分别承担未付款项或付货物价值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赔偿。
2、协议双方,乙方擅自终止合作协议,应向甲方结清应付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继续供货,并提前解决合作协议。
3、违约金的约定与其他条款冲突时,按其他约定条款执行。
4、合作过程中若双方存有正义,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确认,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
八、 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签
1、双方协议的变更需由书面形式完成。
2、乙方隐约显现出以下等经营状况时,甲方有提前终止合作协议的权利。若:乙方企业经营状况出现不稳定,面临经营风险,资产又转移迹象,资金周转困难,丧失偿还、履约能力,企业管理层或股权发生重大调整变化,企业偷、逃、漏税严重,面临诉讼等。
4、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内部政策调整时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后可终止协议。
5、双方终止协议合作,乙方的支付货款义务均不免除。
6、本协议约定外,双方订立的补充协议条款同协议中其他条款发生冲突时,按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九、 未尽事宜
1.本协议经双方确认定为年月日至年 月订地:北京市朝阳区
2.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订协议。协议未续签之前,原供销协议自然顺延至新的供销协议签订之日,顺延时间以30天为限。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材料供货合同 篇4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材料购销合同 篇5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规格及数量:
甲方委托乙方供应甲方所承建的 项目的砂、石材料,其规格有天然砂(中粗砂)、机砂、1-3cm碎石、碎石,乙方按甲方需要提供相应货物,材料结算数量按甲方现场材料人员实际收方为准。
二、供货方式: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场地堆放,其运费及其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之内。
三、材料价格:
1、天然砂: 元/立方米
2、1-3cm碎石: 元/立方米
3、 cm碎石: 元/立方米
4、机砂: 元/立方米
四、质量标准:
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验收为准。如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首期垫支120万元整的材料后,我方将先付工程款
2、每月30日之前,甲、乙双方所供砂、石材料进行核对,办理相关手续。
3、余款待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结清所有砂、石材料款。
六、乙方必须保证供应给甲方材料的质量及需求,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停工,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对本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和补充,需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完工、材料款支付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供货方盖章: 购货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材料购销合同 篇6
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外墙节能保温材料。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材料供应范围
乙方向甲方承建的.工程工地提供外墙节能所需外墙保温材料。
二、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严格按保温材料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范,确保材料质量。
2、乙方负责甲方保温材料现场取样送检一次(费用由。并配合甲方组织验收。
3、乙方须保证外墙保温材料验收合格,如因检验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材料单价
数量为暂定,具体以现场收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
当月送货至日上报业主,次月按业主单列款数金额支付材料款,该材料款业主同意单列费用支付
五、双方职责和义务
A:甲方:
1、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料。
2、甲方负责提供材料进场计划,提前一星期申报计划,乙方凭甲方电话通知发货。
3、甲方因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
B:乙方:
1、必须按照甲方订购的数量提供材料送至乙方工地,并随货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合格证(原件)、使用说明书(原件)、施工方案、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外墙保温系统验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配合甲方保温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六、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乙方所供第一车货到甲方施工现场之日起生效。
七、争论或纠纷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论或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方案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业主执一份,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篇7
购货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产品名称:
二、数量:xx块。
三、价格:xx(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砖等),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xx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 期: 日 期:
材料供货合同范本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本公司厂房墙面改造维修工程事宜,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厂房一侧墙面拆旧换新(钢结构总高米,长米)
二、期限:收到材料预付款日内材料到场。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款元(包括原材料、加工等费用,不含天沟材料)。
2、先预付该材料款%,材料到场付清余款。
四、材料验收标准:
甲方对乙方所送材料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甲方通知乙方后小时内到场进行解决。
五、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辖区所在地法院诉讼。
六、原材料的提供规格、数量及质量均按附表标准提供(详见附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材料购销合同 篇9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砖块供应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二、砖块供应规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元/块)
备注
(说明:本表中的单价是暂定价格,以后按市场价格变动,变动价格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交(提)货地点、时间、数量、方式及风险负担:
1、交(提)货地点:甲方送货上门至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地点;
2、交(提)货时间、数量:乙方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的产品具体的规格及数量,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要货通知之日起日内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供货延误,甲方应按照供货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交(提)货方式及风险负担:乙方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并将规格和需用量用短信方式报给甲方(甲方接受通知电话:),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项目部工地,经乙方指定收货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签收并加盖项目部印章后视为货物交付。在货物交付前所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含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毁损、灭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运输的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乙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5、其他约定:。
乙方付款账号:,开户行,开户人:;
甲方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人:;
3、付款期限:乙方应在甲方向其出具结算单或者甲方通知结算的日付款,否则应当按照本次结算金额的(比例)支付每日逾期利息。
4、其他约定:。
五、技术要求:
1、甲方应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以下第2栏写明。
2、其他约定:。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应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向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2、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当场验收。交货前,乙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失责任,交货后该批产品受到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验收后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货物,应在收货后天内通知甲方处理,未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4、因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国家标准的,乙方可要求更换或者退货,更换应在日内交货。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以上3、4项由守约方行使。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还应给予赔偿。
2、甲方逾期交货的,按该货款总值的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甲方逾期交货导致乙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甲方还应给予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该货款总值的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按照合同第三条第3款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九、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