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是会员“meuj109”分享的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6篇),以供参考。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所有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由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篇2
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
贷款银行(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简称保证方)
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单位为满足一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二、此项借款,期限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帐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中提取%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占用的贷款加息。
八、借款方违反《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公司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公司 (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 贷款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篇4
出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保证方(丙方):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乙方(签字):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个人向企业借款合同范文3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篇5
合同编号:贷款种类: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贷款单位:(简称贷款方)保证单位:(简称保证方)借款单位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交企业流动
合同编号:
贷款种类:
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简称保证方)
借款单位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元,用于。
二、此项借款,期限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账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中提取%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所占用的贷款加息。
八、借款方违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民法典》和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出借方(甲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合同编号:
出借方(甲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保证方(丙方):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千分之(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乙方(签字):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