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协议书格式 篇1
支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收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乙方作为中介方,协助并促成甲方与签订借款协议,现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事宜,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由、公平、诚信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服务费额度
甲方须于取得贷款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大写)元整(小写)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不得延误;
2、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监督核实行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利和义务按合同约定取得服务费;
2、有权利要求甲方限制纠正违约行为;
3、有权利对甲方的资信进行监督核实。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形的,合同提前到期
1、甲方发生第二居住地灭失,经营性破产,或债务人死亡、失踪之情形;
2、乙方认为的其他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的不利情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二条之规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的,每延迟一日须向乙方
支付借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责任,如果逾期超过五日的,每延误一日须向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责任。若合同未到期的.,合同提前到期,同时乙方有权同出借方一起依据《房产处分授权委托书》行使房产处分权,用以清偿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2、若出现第五条规定的合同提前到期情形的,甲方须提前支付还全部相关费用,同时,乙方有权同出借方一起依据《房产处置授权委托书》行使房产处置权,用以清偿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七条提示条款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属于甲方与其配偶的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经协商确定合肥市为本合同纠纷受理机关,凡因本合同的协定或履行而产生纠纷的,双方应真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提出诉讼的,该机关为受诉机关。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理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委托协议书格式 篇2
委托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 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元,则按照¥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