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61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委托书

关于诉讼授权委托书模板5篇 诉讼授权委托书委托权限

时间:2024-01-24 12:10:22 委托书

关于诉讼授权委托书模板1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住 址:

  电 话: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诉讼授权委托书模板2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

  性别:*

  生日:****年*月**日生

  家庭住址:家住**省**县***街***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男

  生日:****年**月**日生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省***市***路**号**大厦11楼

  电话:13*********、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与被告人***在******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诉讼授权委托书模板3

  委托人:王××,男,汉族,1957年3月17日出生,××省××市人,××市××公司职工,住××市××路××号

  委托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受托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委托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代理人:张××,××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代理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代理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关于诉讼授权委托书模板4

  委托人:xxx,女,xxxx年7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居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加拿芬道加拿芬1006号

  受托人:xxx,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xxx

  工作单位: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工作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城品城403室

  联系电话:xx

  现委托xx律师在我与xxx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代收法律文书。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受托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之一切行为及签署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此《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上述手续完成时或委托人提出终止委托止。

  附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月 日

关于诉讼授权委托书模板5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

  xx年xx月xx日

  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第二部分——委托事项

  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如果是应当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为,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不能由律师代理。

  第三部分——委托权限

  婚案件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因此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写明确。

  (1)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2)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

  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

  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通常为一般委托。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