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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精选15篇)

时间:2023-07-25 16:21:12 销售合同

  【导语】下面是热心网友“congtanbai”收集的销售代理合同(共15篇),供大家赏析。

销售代理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实用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供货,乙方为甲方“蛮有味”槟榔系列产品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签订该合同,并由双方格守。条款如下:

  1、具体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愿意共同建立客户体系或市场监控体系,具有良好的市场拓展能力和商业信誉。

  3、本合同所有条款信限于甲乙双方购销关系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自负盈亏,与独立核算结营者。相互之间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甲方前期为乙方垫铺1-2期产品,乙方按时给甲方提供货款。

  5、乙方的销售区域为 ,如要扩大销售区域乙方须经甲方同意。

  6、合同签订时乙方须交保证金元。

  7、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销售,不得窜货、倒货。

  8、如有违约,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处理,最高违约赔偿款 元。

  9、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服装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合同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合同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合同。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合同期内或合同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 %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合同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家具销售代理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为共同开拓市场,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茗匠公司的产品供销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域定位及保护:

  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二、供货价格:

  供方向需方供货按20年月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

  三、销售任务要求:

  1、需方必须将供方目前产品在所约定地区设立良好的终端销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四、结算方式:

  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未按上述约定结算方式结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五、优惠返利标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根据需方的销售额(以回笼资金为准)。提供现返和年终返利,每次订货现返五个点(九五折供货),若年终销售总量完成,则可补该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六、售后服务: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七、退货和损耗的`处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八、定货方式:

  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重新签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需方:

  法人:

  代表:

  代表:

  供方联系电话:

  需方联系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20年月日

20年月日

商铺销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xxxx”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xx市xxx路xx号,可售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x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xx%,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xx%,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20xx年xx月xx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xx%时,在乙方完成项目xx%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x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x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xx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xx市xx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行

  账户号码:xxxx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x:x分配,即甲方分配xx%,乙方分配xx%,乙方分配的xx%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已销售面积)×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xxxx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xxxx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xxxx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4、针对甲乙双方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销售统计等文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为有效。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作违约并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视为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xx市xx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销售的食品,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生产的,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3、产品的保质期为。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二、产品价格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3、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4、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月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于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交货方式与验收方式

  1、乙方可选择自行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是;□不是)或甲方送货(□是;□不是)。乙方自行提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提前天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甲方订货,甲方应根据乙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甲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通过乙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按时将产品送达乙方。

  2、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如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货款。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情况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如期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若逾期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重新补发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要求退货的,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还应做相应赔偿。

  3、甲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乙方若需要,甲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作为违约金。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必须按第三条约定的结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乙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甲方有权暂时停止向乙方供货。

  七、合同效力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者,需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生产的 系列产品预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是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商。

  2、甲方负责生产及配送,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接受消费者预订,并将预订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协议定期为乙方结算佣金。

  3、代理产品:

  二、佣金的结算时间和支付方式

  1. 甲乙双方根据日常的代理业务台帐记录核对成交量及佣金。

  2. 按月结算销售佣金。每月5号前,乙方提供预订详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7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3. 佣金计算方式:

  一般业务按照产品价格的15%计算返佣;

  4. 每月支付一次,不足100元,累积至100元后一次性支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2. 甲方每分店安排有人与乙方进行协调沟通,并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3. 甲方线下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有权决定是否在网上同步宣传;

  4. 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

  乙方:

  1. 乙方负责进行网络宣传及网下宣传,负责处理客户咨询及预订业务,保证预订真实有效,

  并将预订需求通知甲方;

  2. 乙方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对客户作出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

  3. 乙方在推销甲方产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甲方制订的产品说明资料进行解说;

  4. 乙方进行的促销宣传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进行的`策划促销涉及甲方利益时应提前与甲方协商,确认后方可生效;

  6. 乙方单方面促销需要甲方配合的,应该提前通知甲方;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代理的业务再授权第三方代理;

  8. 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市场形象,不得有毁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9. 甲方网站交由乙方负责更新维护,甲方同意在其网站预留甲方各分店电话和乙方预订电话,甲方网站

  四、 违约解决方法

  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行为,以协商解决为主,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签约发生地请求当地司法部门解决;

  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一年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附则

  1、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或因客观原因使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和实际操作相矛盾而无法执行,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慎重研讨及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 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如下合同:

  一、 代理销售

  甲方将座落于河北省磁县高速引线东侯召村南,统盛园小区(暂名)原河北龙巢饮料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 万㎡于签署合同即日起正式委托乙方独家策划与销售。

  二、 合作期限及销售指标

  1、合作期限:自乙方进场一个月后开始计算销售时间,销售周期为个月。如有自然灾害、工程延期等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销售周期。

  2销售指标:在销售期内销售项目总额的

  三、 销售价格

  1、甲方将本项目可供乙方销售的楼宇房屋提出准确清单、价格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销售范围。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为准。

  2、第一个月销售均价为元/㎡,其后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销售价格,地下室、商业另定。

  四、 代理佣金及支付方法

  1、代理佣金提取:

  (1) 乙方按照销售总额的 (百分之一点三)提取作为佣金,超出低价按 分成,甲方占 乙方占 。

  (2)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参与销售,特殊情况由甲方销售的给与乙方10元/㎡的销售手续费。

  2、结算方式及时间:

  (1) 结算条件:①付全款达到95%②分期付款,销售每套住宅达到 万元以上首期款为准,甲方按该合同总额向乙方结付提成。

  (2) 结算时间:每月为一结算期,每月5号前甲方将上月销售佣金扣除3%的风险金后支付给乙方。风险金在完成销售指标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

  (3) 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退房,乙方已提取销售提成,甲方从下一次发放给乙方销售提成中扣除,所扣额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房屋继续销售,另外计销售业绩和销售提成。

  五、 甲方的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任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销售本项目,如乙方进场后两个月内没有业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请销售公司。

  2、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销售该项目所必备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图片。

  3、甲方负责提供销售场地并装修,承担装修费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协助乙方保证客户看房需要。

  5、甲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表,严格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

  6、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必须的合同、收据、合同章并收取销售款项。

  7、甲方负责项目的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8、如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人员的造成项目暂停,由甲方出面协调。

  六、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房源销售不得捂盘。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各套价格销售,如发现高销虚报,扣除该套80%的销售佣金。

  3、乙方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策划、物业管理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乙方负责与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以及达到项目的最佳效果。

  5、乙方在合同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甲方派专人和乙方联合办公,办理财务和销售手续,并负责一切办公用品。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行负责组建营销机构,培训营销人员,拟定销售计划,实施销售方案。

  7、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及销售部日常开销,并负责销售部的水、电暖、电话费用。

  8、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策划,包括宣传单页、报纸广告、电视广告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9、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

  10、 乙方负责销售控制、销售接待、销售谈判、签订购房合同、催缴房款等等。

  11、

  12、 乙方每个销售周期做销售总结,针对销售中出现的问题报甲方备案。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七、 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 任何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提成。每超过一天罚滞纳金1%分清责任后在执行。

  2、乙方:

  (1) 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和现房单位及示范单位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口头或书面承诺,经法律裁定为乙方负责的,视为违约,由此引起客户与公司纠纷费用及退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双倍罚款。

  (2) 销售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有任何挪用行为,否则,即视为违约并由甲方终止乙方销售权,并追回挪用款项。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一方违约,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违约方赔偿受损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九、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一式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设备销售代理合同 篇8

  供应商:(甲方)

  法定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眞:

  电子信箱:

  代理商:(乙方)

  法定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眞:

  电子信箱:

  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提供的水处理设备之销售业务按下列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乙方同意为甲方代理销售业务,特约如下:

  1.代理原则

  双方本着眞诚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参与本代理区域一切水处理市场竞争,创造业绩,共同发展.

  2.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a.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充足的经济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c.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接受甲方的协调管理;

  d.签约时,需提供企业或事业法人有效证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出示).

  3.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a.提供全国性统一广告(网页、报纸、参展等),标志及广告创意;

  b.保证产质量量及服务信誉,提供与产品有关的一切必要证件,证书及资料;

  c.编制和通报年度销售政策、产品目录和价格、结算方式、供货方式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新措施、新规定、新办法;

  d.提供拓展业务所需数据,负责培训乙方专业人员,直至能使乙方独立拓展业务,独立营销产品为止(卽达到独立进行商谈报价、签约结算、进货调试、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的<水处理工程业务>为止);e.在代理初期(特指: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参与,幷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约的1--2项销售业务操作时期,下同),按签约总额的15%进行分成(收入,支出及责任和风险)及兑付原则(根据客户工程款实际付款进度,实行分阶段比例结付-指:按工程合同客户的工程款进多少结多少;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结;不进不结)与乙方进行内部结算;待乙方转入独立运作后(以乙方具备独立运作<水处理工程业务>能力为准),一律按全国统一的一级代理商供应价直接与乙方进行<付款提货方式的法人间货款结算(注:此阶段,与客户的设备及工程款结算均由乙方与客户独立进行).但,无论是那一种情,甲方须承担由供应价决定的设备及工程款额所对应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f.保证维护代理商的信誉和合法权益,全力支持代理商的一切合法代理活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作出与乙方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国内外商家签约及实施合作之行为.

  乙方责任:

  a.积极拓展本区域销售业务,大力发展区域下级代理商,创造良好的年度销售业绩;

  b.在代理初期,须及时提供本区域客户的确定意向及水处理方案设计所需基础数据(如,原水水质、处理流量、处理水水质、资金准备、立项批准等),幷协助甲方及时作好介入前的准备工作;一旦甲方介入后,须及时作好:签约商谈组织及签约后合同实施等一切协调工作,直到甲方按时完成签约,进口货物及运输,设备安装,交验合格,结淸全部工程余款为止,幷按<签约后一周内首付工程金额的50%(设备款100%);待进口设备装船后支付中途金工程总额的40%;待交验合格后30天内一次结淸工程余款10%>的结算原则协助甲方与客户及时办理结算.同时,视客户工程款付款进度据签约总额的15%进行分成(收入,支出及责任和风险)及兑付原则(根据客户工程款实际付款进度,实行分阶段比例结付--特指:按工程合同客户的工程款进多少结多少;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结;不进不结)与甲方进行内部结算,而且须承担从甲方分成而得的设备及工程款所对应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c.待独立运作后,须独立进行商谈报价,签约结算,进货调试,安装施工,售后服务,幷按<签约后一周内首付工程金额的50%(设备款100%);待进口设备装船后支付中途金工程总额的40%;待交验合格后30天内一次结淸工程余款10%>的结算原则,直接与客户办理结算.(注:乙方在与客户完成工程合同幷得到客户付款后按一级代理商供应价与甲方进行<付款提货方式>的法人间设备及工程款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絶供应和工程服务)同时,须承担超供应价以上的设备及工程款所对应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d.保证甲方所供设备的产质量量及服务信誉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幷向客户如实提供与产品业务有关的一切必要证件,证书及资料.e.正确运用甲方的年度销售政策,产品目录和价格,结算方式,供货方式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新措施,新规定,新办法,幷服从甲方为理顺全国统一市场,协调代理商利益所作出的必要举措;

  f.保证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信誉和合法权益,全力协助甲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得作出与甲方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国内外商家签约及实施合作之行为.

  4.代理内容及其它

  4-1代理内容

  a.代理甲方就甲方提供的水处理设备全力招揽本区域客户及工程;b.在代理初期,代理甲方及时收集和提供有效,全面,准确的水处理需求信息(客户基本状,水处理基础数据,报价后的客户说服工作等);协助甲方架好与客户间的顺畅通道,做好成功签约的一切准备工作;协助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即进口货物运输及保管;现场勘察与施工申请;客户的配套工程进度督办;设备安装及土木工程施工;设备调试与交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全部销售业务过程);

  c.在独立运作期,代理甲方独立拓展本区域销?业务,大力发展下级代理商,创造良好的`年度销?业绩;

  4-2代理区域,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区域范围是:中国大连市及经双方协商可以代理的一切地区;代理方式(无论是初期,还是独立运作期):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代理期限:2年,自签约之日起计算.届满经双方协商可延续或终止处理.

  5.水处理设备类别及代理产品范围

  a.污,废水达标排放处理设备系列;

  b.污,废水再生利用处理设备系列;

  c.飮用水集中净化,分质供水处理设备系列;

  d.高浓度废水免排放处理设备系列;

  e.纯水,超纯水及软化水生产设备系列;

  f.水产养殖循环水水处理设备系列;

  g.高压冲刷设备系列;

  h.零部件全自动洗刷设备系列;

  I.与上述水处理设备有关的一切零部件,药品;

  j.与上述水处理设备有关的技术咨询,操作调试,施工安装及后服务等服务产品.

  6.违约责任

  6-1.如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违约,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若协商不果时除违约方如数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每日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6-2.若守约方的索赔不能正常进行且违约方拒絶赔偿损失及提供违约金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外,可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对法院的判决双方应无条件执行.

  7.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时,违约方可免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违约方必须在事发15日内向守约方出俱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同时违约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可行的手段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幷及时通报给守约方.

  8.其它

  8-1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准,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8-2本合同签约之前,各方在业务区域内业已接触和进行的业务件均由各方自行掌握和处理,也可以经协商合作处理;

  8-3附合同双方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有效证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8-4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受权代表在省市正式签约.

  附件

  1.甲、乙双方<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2.甲、乙双方受权代表身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各2份;

  3.其它双方认为必要的有效证件.

  甲方:(盖印)

  代表:(签字)

  监证人:(签字)

  乙方:(盖印)

  代表:(签字)

  监证人:(签字)

  日期: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于年月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 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发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2、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 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3、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4、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5、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4、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签署本合同时间: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0

  制造商:地址:邮码:电话:

  代理方:地址:邮码:电话: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国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代理人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佣金数额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美元按%收佣。

  2.美元按%收佣。

  第十五条平分佣金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佣金计算方法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八条佣金的索取权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支付佣金的时间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货币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排除其他报酬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提前终止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存货的退回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五条未完之商务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六条赔偿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变更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八条禁止转让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九条留置权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一条仲裁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代理人: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医药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篇11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双方遵守的条款如下:

  第一条:供方与需方具体交易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附表。

  第二条:需方及时向供方提出购进数量,付清货款,款到供方账户后发货。

  第三条:由供方送货到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负责。

  第四条:药品交易价格按双方商定的执行,但长期合作交易过程,如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原辅料大幅涨价,供方有权对交易价格同需方重新商定。

  第五条:货到后由需方验收接货。如因货物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必须在到货5日内提出。遇此种情况,由双方商量补救措施及解决办法。

  第六条:因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接货物,或因需方仓储保管等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的,供方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需方中途退货的,必须赔偿供方药品价值,运输费用等经济损失,并支付退货物总价值5%的违约金。

  第八条:供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经营资料给需方。

  第九条:供方的药品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药品的质量责任条件和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前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账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家,酒店家,酒楼家(附终端明细目录),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

  第一个月应达到%,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元件——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十

  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 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 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销售代理合同 篇14

  销售 方: 代理 方:

  销售代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代理方销售代理销售方 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代理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代理方销售代理销售方的产品为:

  三、代理权限

  1、销售方授权代理方为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销售方不得在代理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销售方须退还代理方保证金,代理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代理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代理方,销售方有权要求代理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代理方全部承担;如果代理方不收回货物,销售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代理方承担。

  4、对于代理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代理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销售方不予干涉,但代理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代理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销售方书面提出。销售方同意的,与代理方签订续期合同。

  3、销售、代理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代理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2)已经向销售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签署放弃可针对销售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代理方承诺向销售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 ,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销售方有权取消代理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销售方向代理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代理方应当按照销售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销售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代理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销售方报告。销售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代理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

  代理方年销售量达到 ,销售方赠送给代理方 ;年销售量达到 ,销售方赠送代理方

  八、商情报告

  1、代理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销售方,以关注销售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代理方应尽力向销售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销售方寄送工作报告。

  3、销售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方。

  九、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代理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方应持续地对代理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销售方为代理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销售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代理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销售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销售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销售 方方: 代理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公司销售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购买甲方的产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产品如下:乙方采购甲方公司生产的,数量为,单价为元/件,总价款元。

二、加工标准:按照客户加工标准加工。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产品的风险负担:产品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自货出甲方公司库房开始,转移至乙方。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按此合同质量标准,以乙方验收结果为准,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货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六、所有权保留:乙方在付清全部货款之前,甲方保留本合同项下所有供货产品的所有权;乙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七、款项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甲方如逾期发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债权担保:为了确保乙方付款义务的有效履行,乙方应以其自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作为抵押物设定浮动抵押(详见附件1《动产浮动抵押合同》)。抵押物包括现有的以及在生产经营中继续取得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