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61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销售合同

代理销售合同(必备15篇)

时间:2023-07-14 08:30:12 销售合同

  以下是网友“g054”收集的代理销售合同(共15篇),供大家品鉴。

代理销售合同

代理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位于的项目委托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本合同起订后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者再委托他人销售本合同委托代理销售的房地产。

  二、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的范围为:该项目设计建筑面积共计约5万㎡,其中商务楼为2400.平米、商务会所20xx0平米。(具体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

  三、委托期限

  自乙方进场后项目开盘之日起至项目交房。

  四、委托销售底价

  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由双方于开盘前半个月议定当月销售价,由甲方书面确认之后每个月根据市场变化由甲方确定销售价格。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保证该项目合法及权利清晰,及时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种手续,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施工进场时间不迟于年月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暂定不迟于年月日。

  (2)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

  (3)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监督。

  (4)负责与银行联系,保证及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5)保证工程进度,按照国家规定保证质量和施工进度。

  (6)为乙方提供销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票据等。

  (7)委托专人配合乙方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贷款及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8)承担该项目广告推广费用不高于项目总销售额的5‰,其中前3个月内不高于50万元。在项目整体推广费用预算范围内由乙方根据销售需要,提出推广计划,由甲方签字后执行。

  (9)负责售楼中心、办公家具及水、电、暖费用。

  2、乙方: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市场调研工作,针对该项目进行市场需求容量与市场环境的调研。

  (2)根据项目自身条件并结合调研结果,负责进行项目定位及市场定位。

  (3)负责对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

  (4)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及市场推广策略。

  (5)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表,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6)负责客户接待,签定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并负责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购房者作出合理合法解释。

  (7)甲方与银行办妥按揭合作手续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客户个人住房按揭手续。

  (8)协助甲方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手续、交房手续。

  (9)根据市场状况、工程形象、销售进度的变化提出销售价格调整建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0)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及形象。

  六、佣金及结算方式

  1、乙销售代理佣金提成比例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额的

  2、结算依据:双方同意结算时按以下方式结算:

  (1)对于贷款客户,待客户交清首付款后甲方即按回款额给乙方结算佣金,剩余部分佣金待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结算。但因甲方原因,所售房屋在年月日后仍未办贷款手续,甲方为乙方结算剩余部分全部佣金。

  (2)对于分期付款的客户,按客户交房款的比例结算佣金;

  (3)对于一次性付清的客户,客户交清全款后,甲方按成交额给乙方结算佣金。

  3、结算方式:

  (1)每月的号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佣金结算表,经甲方审核后,X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每次结佣时甲方扣除乙方佣金的%税点,乙方不再为甲方另行开具发票,乙方收到佣金时为甲方提供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

  七、销售进度:

  1、整体约万㎡,乙方应在年月日前销售完毕。

  甲乙双方初步拟定新房源销售均价元/㎡,在此价格基础上,自项目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销售回款万元。之后每个季度由甲方提出乙方当月季度销售回款任务。

  2、如乙方未能按季度完成销售目标的90%或者乙方未能积极配合好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应得佣金后,乙方撤离销售现场。但因下列情形导致无法完成销售的除外:

  (1)因甲方原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自行确定的价格调整、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甲方原因导致的退房)影响销售的;

  3、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前期销售遗留问题。

  八、合同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如双方意向继续合作可续签合作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九、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十、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如须变动,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合同条款。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因此而影响履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按照以下第种方式主张权利: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 托方):

  地址: 乙方(受 托方): 地址:

  电话: 电话: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

  云南省曲靖市 旺角时光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曲靖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的 “旺角时光”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范围

  1、产品调整及项目战略,内容涵盖但不仅限于:

  1)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产品提供《产品策划案》,包括产品深化(规划、建筑、户型、交通组织、车位、景观、商业),并在设计阶段协助甲方进行后期调整,提供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2)提交《整盘营销战略报告》,并在实际操盘中提出调整意见;

  3)参与、审议第三方提报之项目包装、广告设计,并提出顾问意见;

  4)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项目案场营销系统》、《工地包装系统》等营销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5)代表营销专业,对甲方开发各环节及流程提供顾问建议;

  6)提供市场调研方面资料;

  2、营销顾问

  1)乙方全权负责策划项目开盘上市营销策略,并负责编制、调整《开盘策划案》;

  2)编制营销策略及计划;

  3)组织、计划、协调、现场指挥各类开盘、房交会、展场等促销活动的开展;

  4)参与价格策略和分货策略的制订,提交甲方《项目销控案》和《产品价格案》。

  3、销售代理物业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范围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批准的住宅、商业、车库等准许销售的房产之全部,总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甲方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除去酒店、集中商业区、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以及其他甲方确认为不可售部分,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9幢、30幢、31幢住宅共8幢及以上8幢地下室车位;15幢、16幢、29-31幢共五幢住宅下面商铺)。

  第二条 项目代理期限及销售任务

  1、乙方销售代理期限为(以下简称代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月(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02月30日)。

  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项目阶段性销售任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在销售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销售的销售任务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住宅销售率达90%。如乙方提前完成销售任务的,在甲方付清乙方佣金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缩短代理期;如果在代理期限内,没有达到销售任务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代理期限。车库的销售率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 项目销售价格和优惠折扣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表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执行。项目的底价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含住宅、商业、车库)为准。《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须在开盘前 15 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存档,乙方不得更改上述底价。项目各销售单体均价为住宅:3200元每平米,住宅区底商:7500元每平米,纯商业(一标):元每平米,地下车位:元每个。

  2、乙方拥有对项目底价及促销折扣、优惠举措、付款方式的建议权,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单方违规操作,致使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制订的底价时,乙方需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第四条 项目推广费用(具体见附件)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商业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样品房/样板房/宣传品印制、销讲夹内页、模型制作等人力、物料、设计费用、售楼部内除置业顾问外的一切物品)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均由甲方全额承担;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支付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2、销售现场的建设、装修、维护、展品、设备、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络、办公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3、样板房、样品景观等设计、制作、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销售员服装、个人自用销售工具(如销讲夹、计算器、胸牌、名片、光笔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为维护企业及项目形象,需提高服装和销售工具标准,则由甲方部分补偿此款费用。

  第五条 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时间

  1、服务月费

  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服务月费: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元),支付时间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启动费人民币 叁 万元整(¥30,元);乙方应成立专门前期工作小组,开展前期策划工作。

  2)第二笔费用于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元)。

  2、销售代理费的比例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①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计提代理费;

  ② 完成当月任务的80%-99%按销售额的2%计提代理费;

  ③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计提代理费;

  ④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3、销售结算标准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4、溢价代理费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代理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 理销售“”牌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

  2.商标:“”

  3.区域: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2. 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元、市级城市元、县级城市元整。合同期 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并维护好“”品牌的良好声誉。

  7. 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台。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览

  1.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 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 展览:在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 价格

  1. 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为元价格为元价格为元。

  第五条 订货/发货/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保修壹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月,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 台的基本销售量。方X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 约 人:        签 约 人:

  日   期:       日  期:

代理销售合同 篇4

  甲 方: 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东新路沈家巷工业园区43号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电子邮件: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

  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

  行为,特签订本代理合同。

  第1章 权利和义务

  第1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2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3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 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 共享华络公司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 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华络公司的商标;

  4. 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4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2. 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 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 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 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 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 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8. 在合作中所获知的华络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第2章 代理标的物

  1、本节协议涉及的甲方授权代理销售的产品包括: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属无线网络产品中的所有产品。

  2、 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甲方网站,获取甲方拥有的各类资料数据及实时信息产品的全部内容。

  第3章 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

  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第4章 代理商行为规范:

  1. 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 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 价格规范:

  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乙方根据地区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在取得甲方认可同

  意后方可实施;

  4. 销售定额:

  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地区市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商销售定额,乙方无特别原因应

  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

  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将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最低经营额为60 万元人民币每年。

  5. 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

  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 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

  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使商铺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公司(下称甲方)自20xx年月日起,正式委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商铺

  项目地址: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共间,分别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贷款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3、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5、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销售佣金以溢价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后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间商铺一个月租金。

  3、以上资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后转给甲方。

  4、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拒不履行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3、若因甲方工程延误、公关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或不能如期开业等原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延期支付超过五天,应按照相关欠款额支付%的滞纳金。

  5、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允许解除的条件以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均需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八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签约地: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经销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阿输吠陀源生圆理疗护肤系列产品在市的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

  、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并首批订购全套20万元产品,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首批订货定金,为定货金额的 %。以保证乙方正常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以及信用保障等。甲方向乙方交货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甲方授权乙方成为本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经销商。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首批产品订购日起的三个月内,实现最少销售五万元产品。否则,到时自动取消独家总经销资格。在第一年度乙方应实现不低于五十万元年度销售目标,才可优先续约第二年度总经销协议。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按进货总量的2%年终返利,超额部分按4%年终返利。

  六、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亦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七、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

  的折扣。

  八、单独合同

  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九、最惠条款

  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十、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3折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促销员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十一、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人员和培训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阿输吠陀源生圆理疗护肤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十二、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十三、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

  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十四、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或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 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五、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十六、保证

  1、标准

  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

  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

  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十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全国性广告发布时刊登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在独家经销商所在区域,双方合作共同开展有实效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厂家分担本区域广告费的50%,但最高不超过乙方销售额的2%,并对独家总经销商提供统一授权牌匾,产品演示图板,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2.乙方有义务随时将本区域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3.甲方保留对产品技术规格,市场价格的调整权,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新价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十八、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员、暴*、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销售代理合同参考模版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 产品在 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 月保换、 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 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

  1、甲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 日以 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拓展销售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甲方将现生产经营的“”牌运动手表(含所有表业公司注册的“”商标的包装品、物),特许给乙方在 (省、市、县、区)辖区内为甲方在该地区的销售总代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在委托乙方特约经销期间,提供给甲方有关的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特约经销牌匾和授权委托书;

  乙方应遵守经销原则,只允许在(省、市、县)所辖的范围内代理经销,不得在其它非辖区内转让和销售;甲方同样不出售“”商品给乙方所在总经销辖区内的其他经销商。

  2.以协商为前提,乙方在特约经销开始之前或一周内必须提交一份包括如何在当地构建市场销售网络、如何确保特约经销初期“”在当地销售量不发生聚减、如何响应消费者需求,在短期内提升销售量,和一年内具体时间、地点、拟销数量等内容的可行性经销计划给甲方。以便甲方确立发展方向、规模和作为甲方检验乙方经销能力的依据。

  3.乙方在特约经销期间必须确保代理经销的月销售量最低下限,依据现有的月销售量和区域大小,现确定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每月不低只,约价值万元。

  4.甲方给乙方的货款垫底资金为一万元。

  垫底以外的资金必须每次结清:即每次订货,乙方应提前天下订单,并与货款一起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收到货款后的天内发货。

  5.运输方式和问题交涉:

  甲方按乙方的意愿进行包装送站托运,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货后应立即清点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书面传真告知甲方,否则,概由乙方自负。

  6.经销期限和年检审:

  甲方委托乙方经销期限为一年,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乙方每年年底交回授权委托书,由甲方年检审后重新授发。

  7.如若乙方擅自违约或变更经销方案造成甲方形象损害或营销渠道受阻的,甲方有权随时取销乙方的代理经销资格。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签章:

  日期:

  乙方代表:

  签章:

  日期:

代理销售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邮编: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a:

  受托方(乙方):省XX天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邮编: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a:

  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充分得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

   甲方可以书面申请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账进行重新编制及调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以书面形式可以申请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代理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代制的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和账薄上加盖乙方公司及服务人员印鉴。

   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填写《服务信息质量反馈通知单》;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正确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统一规定的原始凭证。对乙方退回的并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正、补充;自制原始凭证、取送和审验外来原始凭证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否则,由此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本企业日常货币的收支和保管,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商品或材料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辅助账、往来明细分类辅助账(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账款)等基础性工作,并接受乙方的业务指导;

  0 甲方有责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即每月日前将上月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原始凭证整理并粘贴完毕,按双方约定的交接地 进行交接;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进行交接,应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交接,另行交接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 甲方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签收乙方代制的上年会计账薄、会计凭证等资料。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取回上述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元月的保管费。如需乙方送达,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自行负责代理过程中的资料复印,如需乙方帮助,其费用自理。

  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有权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履行责任,有权查阅甲方的有关财务报表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经劝阻无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指派 为甲方代理的服务人员,由于乙方原因需要换服务人员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乙方及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或送达相关资料;

   乙方应坚持依法代理的原则,按照合同的内容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乙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日内,指派会计师、税务师及相关服务人员在本公司(或在账簿所在地)接账;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建立相应的会计和财务等制度,应及时报送给甲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或送达甲方;

   乙方应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审核原始凭证,代甲方制作记账凭证,指导甲方正确填制和依法取得有效原始凭证要注意审核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

   应根据会计凭证所确定的会计分录,通过计算机代甲方编制电子会计账薄;

  0 应及时代甲方编制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并于每季(或月)纳税申报完毕后日内送达甲方;乙方应经常进行对账(月或季)工作,进行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在会计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将会计账簿、资产负责表、损益表、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整理完毕,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1 乙方应在甲方不拖欠代理费的情况下在合同终止4个月内,将会计账簿、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交还甲方。

  2 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责任;

  3 乙方有责任安全、完整、无偿地保管甲方年内的会计资料;

  4 乙方因指导有误或操作失误,致使甲方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甲方负责补税,乙方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3.代理项目:

   代建会计账薄。

   审核原始单据。

   代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

   国地税报税

  4、委托代理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 日;

  5、代理工作期限:

   代建会计账薄:即年月日至年 月 日;

   审核原始单据: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代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即年月 日至年月日;

  6. 代理费金额及结算办法:

   每月服务费

  元月。

   甲方要预付一季度的代理费,每季度终了时,要预付下季度的代理费。

  7.违约责任:

   当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收费标准的违约金;

   当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时,剩余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并支付给甲方相当于1个月代理费的违约金;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原始凭证,否则,造成乙方代理操作失误,致使甲方或乙方受到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其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自乙方向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缴纳罚款之日起计算),每超过一天,甲方要向乙方支付1%的违约金;无故拖欠代理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有权因甲方拖欠代理费及违约金而暂留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薄等相关会计资料;如甲方或执法机关急需上述资料时,甲方应以抵押物(其价值不得低于所欠代理费金额)向乙方进行抵押后方可取回上述资料(其合同另行签定)。

  8.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由双方按《民法典》协商议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 方:省XX天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代理销售合同 篇9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房产中介出售甲方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信息

  房地产基本情况:甲方所拥有的房地产位于房产证号:,属于:。附上住房条件清单。

  二、销售价格和支付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规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人民币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底价的,须经甲方书面批准;

  2.甲方确认乙方将收取房款。

  3.甲方同意乙方客户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4.结算方式:双方约定,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交接后,方可办理房款结算手续。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买受人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至乙方账户;

  (2)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乙方将在房产证过户之日起三日内将产权过户款项转移给甲方。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买方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向乙方支付首付款,然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贷款受理手续批准后,首付款由乙方支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支付。为确保房屋交易安全,甲方必须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收到乙方通知后,凭身份证向乙方收取房款。委托他人提现的,应当凭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和委托人身份证明代收。甲方为法人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银行及账号转账。

  三、代理期限和代理权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以不低于甲方售价的价格与客户签订订房协议,并代表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的代理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出售该房地产。

  4.如果寄售商品尚未售完,甲方授权乙方在寄售底价内降价%出售。

  5.收取代理费:

  (1)乙方的代理费是本合同项下出售的房地产,成功出售后按总成交额的%收取。如果乙方的实际销售价格超过甲方规定的底价,甲方将获得%,乙方将获得%。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由乙方从收取的房款中扣除。

  (2)甲方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付款后,乙方可获得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该物业的广告,并带购房者到现场看房。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证书鉴定费和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产权证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1)经乙方核实原件无误后,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业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返还给甲方。

  2)以一方名义同居八年以上的已婚夫妇,应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另外:如房屋为集体土地,需提交乡镇、村办公室、村委会城管部门)

  4)房屋平面结构图、附属设施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有担保及其他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业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产权清晰,如发生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甲方必须赔偿给乙方及其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与客户签订订房协议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到乙方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如果甲方因地址和电话号码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以本合同规定的地址为准,并以邮寄方式送达。

  3.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应支付代理费。

  4.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代理义务,在房产证过户、双方结清房款时完成。

  5.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在房产证过户后才能将房产交付给买家。特殊情况下,甲方如需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6.乙方是房地产中介,依法承担中介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1.在委托代理期间,乙方将委托出售该房地产,并与买方签订订房协议。如果买方未能履行订房协议中规定的条款,乙方有权终止订房协议并没收押金;乙方与买方签订协议后,如甲方反悔,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客户向乙方支付的定金..

  2.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的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出售该房地产,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自行出售委托财产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将作为未售出财产出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诚实、信用、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七、双方同意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如有其他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电话号码: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五星系列白酒的销售,并建立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的五星系列白酒代理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乙方应当是经关机构注册和许可的能够完成销售白酒任务的单位;

  2.具备一定的白酒销售网络;

  3.具备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资金能力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许可费 万元;

  4.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5.有销售白酒的专职人员并具备销售甲方产品的业务能力;

  6.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二、代理事项

  1.代理商级别:省级总代理/地区代理;

  2.代理范围: 省 市 县,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30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4.首期进货款: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货款总额不得少于(大写) 元,并承诺遵守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规则。乙方预付定金,在甲方首次收到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第一批次白酒,价值 元(按提货价计);在甲方收到第二批次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第二批次白酒,定金在第二批次货款中抵扣货款;

  5.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 系列白酒”;

  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白酒生产许可等资料;

  2.支持乙方最大限度占领区域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开发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调整销售方案;

  6.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价格的调整情况;

  7.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销售行为。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非因产品质量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3.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4.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白酒代理协议 白酒代理合同范本

  5.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

  6.乙方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甲方产品进行销售,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7.乙方在媒体上公示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不得违反甲方产品的体系;乙方在市场促销活动中,不得发布低于统一零售价7折的价格信息;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奖励及相关市场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五、销售奖励政策

  每季度进货额达到 万以上,以 %返所购进的系列白酒(具体品种由乙方选择)。

  六、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甲方发出订购单,明确所需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情况。

  (2)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总价款的 %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方可向乙方发货。

  2.发货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8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2).乙方应当自备运输工具从甲方指定地点自提货物并承担运输费用,在乙方确认货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后即承担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

  3.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系列白酒除因质量问题外不得提出退货。

  (2)如果甲方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予以等价调换,或者以原价向乙方退回货款,由此造成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等由甲方承担。

  5.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甲方“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资料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4)乙方需把广告合同传至甲方处,待甲方确认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

代理销售合同 篇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市区单元第层,共(套),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房屋所有权证号:,属于:。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 %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耻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 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于20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于20xx年xx月xx日

代理销售合同 篇12

  制造商名称:(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

  代理商名称:(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

  1.委任

  兹委任为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制造商(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谋求共同发展,经真诚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扩音器系列产品在地区唯一代理机构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

  协议涉及的产品为: (以下简称为产品)。

  二、授权区域和条件:

  1、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及其下属地区的区域独家代理。

  2、首批提货数量规定为。

  3、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年度/季度/月)销售任务为:。

  三、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四、销售方式和产品价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可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销售代理内的甲方所有系列产品。

  2、乙方的提货价格为:元/台。(到站价格,含运输、包装、增值税)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银行电汇结算底单传真件后2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发货

  五、奖励制度: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若乙方完成(年度/季度/月)销售任务,并超出销售任务,甲方给予乙方(年度/季度/月)任务量提货金额的%作为奖励。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生产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产品说明书资料。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其中甲方技术服务人员(2名)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3、为了配合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推广使用该产品,代理区域内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定购产品,甲方将无偿将此类客户(订单)全部转交给乙方;

  4、甲方产品价格变动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5、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费用由乙方负担。

  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完成签订经营指标的前提下,非经乙方自愿放弃,甲方应遵循双方合作的延续性原则,保证乙方在次年度继续签订合作协议的绝对优先权。

  7、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跨区域销售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8、乙方若在代理期限不能完成签订销售任务,甲方有权重新寻找代理商。

  9、在代理区域内经销该产品时,若发现侵权假冒产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双方的权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售后服务条款:

  八、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在合同规定区域内销售该产品,确保任何第三方(包括甲乙双方)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生产、销售使用该产品,否则任何违约方赔偿给另外一方万元,并终止合同。

  2、乙方若在代理期限不能完成签订销售任务,甲方有权重新寻找代理商。

  3、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4、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协议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代理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合同加以变更。

  3、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4、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帐号: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

  时间:时间: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北京XX公司 乙方:北京XX公司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 软件的推广应用,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具有如下意义:

  1、软件产品:指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

  2、代理销售:指软件权利受让者被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知识产权: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权利人所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

  4、技术支持:应软件用户的要求,为用户解决软件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问题;应乙方要求,为乙方培训销售、技术人员,使上述人员掌握技术支持、销售等服务中所需要的技术知识。

  5、售后服务:指为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产品退、换货服务和软件维护、升级等其它服务;

  6、补充协议及附件: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或从合同等,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授权销售代理的产品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作为权利人合法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为: 软件,软件版本: 。

  三、合同期限及授权销售地区

  1、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授权乙方为上述产品的独家总销售代理商,销售区域为全国。

  四、关于甲方 甲方是独立法人,拥有 软件的完全知识产权。甲方向乙方出具公司相关资料。

  五、关于乙方

  1、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司。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文件资料。

  2、乙方具有完成日常业务所需的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及基本的实施维护能力,从应用技术角度了解和熟悉 软件的安装、使用以及常见问题的解决。

  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市场竞争力、性能可靠的 软件产品。

  2、甲方支持乙方开展 软件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产品销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 软件产品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的调整。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若乙方确实违反合同规定,破坏秩序,甲方有权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权销售代理商权利的处罚决定。

  6、甲方保证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软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进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终身维护。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在公司网站上显着位置宣传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说明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客户提供产品维护、升级和在线疑难解答。

  8、甲方致力为乙方提供最佳经营环境【】并承诺自身不涉足授权销售区域的经销和零售,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9、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销售区域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经销区域内的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在提前将有关销售合同副本寄给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货,并应在收到货款后日内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 %的佣金

销售代理合同协议 篇14

  销售方:

  代理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销售、代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方授权代理方在地区 成为销售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代理方必须严格遵守销售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销售方的责权:

  1、 销售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销售方确保代理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代理方查处外区域向代理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销售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代理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代理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代理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销售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代理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销售方返还代理方保证金。

  四、代理方的责权:

  1、代理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代理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销售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代理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代理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代理方自负。

  4、代理方拥有销售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销售代理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销售方在收到代理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代理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销售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销售代理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销售方: 代理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 委托项目:①名称: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20 年 2月 1日至 20年 3月 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夷陵区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须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元/平米,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作为佣金)。

  2. 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元计提。

  3.代理期内,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诺则从销售佣金部分扣除。

  5. 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 佣金均按成交价1%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 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3.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 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 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6. 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 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 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及推广计划。

  2. 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其印刷费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 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 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 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