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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合同(精彩15篇)

时间:2023-09-23 12:34:54 装修合同

家庭装修合同 篇1

  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八点:

  一、检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您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至于人常说的资质证明,只要您的工程不是大得惊人,没有必要要求过高的资质等级:一般家庭装修、装饰公司有四级资质足矣。

  二、检查装饰公司的设计方案资料是否齐全(如果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时,需要的资料不齐全,需要开工以后再补齐,也许从这时起,您就给自己下套了。)

  可以开始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了,首先,应该检查装饰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应该尽可能齐全。那么,应该包括哪些资料呢?

  第一,一个完整的家庭装修设计方案,首先设计图纸应该齐全,它应该包括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等等;可能有人会问,“必要”是什么意思?这里所说的“必要”就是,有设计的部位就需要设计师给消费者提供设计图纸,而没设计的部位就不需要图纸了;此外需要审查设计图纸的诸因素是否齐全,这几个因素包括图纸的尺寸、比例,选用的材料以及简单的工艺做法;如果有缺项应该要求设计师补齐。

  第二,审查工程预算是否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做好,把缺项漏项在合同签订之前做好。

  第三,检查甲乙双方的材料提供一览表,对于表中的材料、种类、数量、参考价格、送达时间、验收人应该十分明确。

  第四,为保证家庭装修的工程质量,合同当中施工工艺的说明应该占有重要位置,而不应该像目前一些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时那样,对材料重视,对工艺忽视。

  三、不要急着签合同(没有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千万别着急,否则后面的麻烦比前面还会多!因为隐患都是自己留下的,到时候谁也解释不清楚。受损失吃亏,哪样也少不了)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在家庭装修的谈判过程中签合同之前往往比较仔细,节奏也比较慢;但是一旦这个过程接近面临签合同时,消费者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这样的消费者一般都有这样的想法:用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就是这个吧!这样多少给人有点撞大运的感觉。在此建议您,前期多用些时间,后期的烦恼才会少一些。所以这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您与装饰公司之间有关价格、材料、施工方案等等,是不是还有没搞清楚的地方?心里是不是还有一些疑虑,但是又说不大清楚的地方?合同网建议您,先回家去,把装修的事情放在一旁,两天以后再和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探讨,到那时,大脑思路也许就会变得十分清晰。

  四、预习装饰公司提供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您和这份家装合同如果是生面孔,签合同的时候就难以保证不出错。)

  如果消费者不了解这份合同的`内容,反而可能给自己留下隐患。所以,建议您在签合同之前,先把合同拿回家看一天,心里有了“谱”再回来与装饰公司签合同。

  五、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约定条款

  曾经有一个装修过房子并且有被骗感觉的消费者说过,他在与装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用某个理由支了出去。等他回来的时候,合同内容已经填好,就等他签字,等发现问题,一切都晚了。所以,这项注意特意把没有实际内容的“共同填写”拿出来,算是给还没有签装修合同的消费者一个小小提示。

  六、合同中的几个关键项

  对北京市通用的家装合同,作者认为有下面几个条款在填写时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清楚。有的家装合同,在委托代理人、工程设计人以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上都仅填写公司的电话,这是不够的,一旦工程发生问题时,找对方公司能够管事儿的人就成为大问题。

  第二,“合同第九条———质量标准”,大家都认为工程质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如果希望过低的报价选用过高的质量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足以满足我们大多数消费者的要求了。

  第三,关于分阶段验收的问题,由于家庭装修的特殊性,我们随着工程的进行对工程进行验收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家装合同把验收阶段分为———隐蔽工程验收、饰面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划分是正确的,各阶段具体到工程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并且需要有一个时间表。

家庭装修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区街单元室

  二、形式结构:

  层式室厅厨卫

  三、工程项目:

  1、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个厨房,个卫生间墙面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瓷砖,要求平整;个阳台地面铺设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元押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 篇3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和做法:室内装修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期限 :90天

  开工日期 : 20xx年 11月 01日

  竣工日期 : 20xx年 01月 31 日

  第二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 5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负责保护好被装饰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工期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发包方(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款转入项目经理 注:本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支付清运费用人民币 伍佰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的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 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1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凡经过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市场管理机构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

  1 凡通过市场签订合同者,可将合同文本提交驻家庭居室装饰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签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甲方: 乙方:

  现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家庭装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

  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

  人民币整(小写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整(小写¥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整(小写¥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整(小写¥元)

四、工期:

  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时间:时间:

家庭装修合同 篇5

  装修合同是装饰施工单位和消费者之间签订的一个协议,具有法律效益,但是消费者如果是完全的门外汉,那么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很容易被装修公司牵着鼻子走,为以后的装修埋下祸患,出现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我们怎样不会被骗?

  装修合同隐形陷阱:

陷阱一:故意增加装修项目

  有些设计师在设计中故意增加装修项目,不需要做梁的地方加个梁,没必要吊顶的地方非要吊顶。这样一来,装修报价就要高很多,设计师的提成也就会增加很多了。

  对付这种陷阱,消费者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居住需求。如果在设计中出现了造价较高,又没什么实用价值的项目,您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要求。

陷阱二:舍低就高捞取回扣

  有一些建材商和设计师私下约定,只要设计师在设计中使用了他们的材料,最后由建材商给设计师回扣。所以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就故意使用这些有回扣的材料。即使有其他价格比较便宜、装饰效果更好的装饰材料,设计师在设计中也不会采用,结果让消费者花冤枉钱。

  对付这种陷阱,就要求您对目前的装饰材料市场有个大致的了解。什么材料适合自己的新居,这种材料大致的市场零售价等内容,您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陷阱三:虚报面积增加预算

  如果消费者在设计中坚持自己的想法,删去了多余的设计,而且选择的材料又比较便宜,设计师仍有办法来增加预算。即在测量时,有意多报、谎报,加大工程量。例如在计算涂刷墙面乳胶漆时,没有将门窗面积扣除,或将墙面长宽增加,都会导致装修预算的增加。

  如果出现这种问题,您对工程的实际发生量又不太清楚,您可以在合同中注明,装修费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多退少补。这样您在工程验收时,可以将工程实际发生面积再仔细丈量一次,并依据这个数据来付工程款。

装修合同七大条款:

  1、装修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2、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3、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4、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5、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6、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7、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家庭装修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 (详见施工图)。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注:工期顺延天数未计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4)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1)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 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 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八条: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XX》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经协商同意工程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预付款 元,大写: 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确认结算书时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认可,甲方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时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尾款。若甲方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无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结算书。

  2、甲方付款必须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将款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乙方指定人员收款的情形下,甲方必须在该人员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授权委托书的条件下才能支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损害赔偿金;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需付工资及相关材料费。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覆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当地有关建设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如诉讼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

  住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

家庭装修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设计方(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进行磋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施工图纸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日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3、施工图纸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方职责

  1、按时提交设计前资料,并保证其质量以及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设计费。

  3、出于设计需要,甲方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设计。

  四、乙方职责

  1、按期交付设计图纸。

  2、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

  3、若图纸需要修改的,乙方应积极配合,若是增加设计内容,可要求增加设计费。

  五、设计费与结算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约定先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作为定金,开工后直接作为设计费。

  2、当乙方完成初步架构时,甲方应予以确认,并支付设计费元。

  3、当乙方完成平面图时,甲方予以确认后,应支付设计费元。

  4、当乙方完成全部设计时,甲方在确认后,付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六、其他约定

  1、若甲方要求在施工期间,乙方仍须在场,则须另行商定该费用。

  2、若乙方设计期间,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则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违约条款

  1、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不能及时交付设计成果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设计费的,应当按照设计费的%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守约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附则

  1、因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 篇8

  甲方: 房主姓名:

  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装修时间:

  从(阳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二、 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 提出设计方案及方案变更。

  2、 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主要材料采购时,有权和乙方同时挑选。

  3、 及时购买自己承担的材料。

  三、 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 按甲方提出的方案严格施工,并按合同要求按时完工,不得无故推迟工期。如遇停水、停电和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收取乙方1%的违约金。

  2、 遵守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3、 购买应承担的所有材料(除甲方自购买的`所有材料)

  4、 在施工过程中,因停电、停水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

  5、 施工中如遇改水、改暖等,应提前向甲方声明,同时报物业审批。

  6、 物业发给甲方的《业主临时公约》中装修有关规定时乙方同样有效。

  四、 装修费用及支付

  1、 总装修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2、 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施工后,先付30%。用于购买装修材料施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30%,施工结束后,如果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不满意,可扣保修金3%。验收合格全部付清。

  五、 自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费用之日起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非乙方责任除外),如甲方无故扣除工程款,乙方可以有权拒绝保修。

  六、 工程内容以报价单为准(详见附件)

  七、 为了维护双方利益,请不要接受任何口头承诺。

  八、 施工期间水暖、电费由甲方承担。

  九、 乙方负责与物业协商解决一切施工手续。

  十、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十一、 装修增减费用,在中期款时,计算并支付。

  十二、 免费保修一年。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商议决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处理人(姓名):单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本工程设计人:

  施工队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天月日;竣工日期天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2)其它规定: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2、3、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 篇1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 历天,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应按合同进度按时付款

  第四条 乙方义务

   指派 为房屋设计师和驻地监理,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认可后的设计图并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由各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提供方负责。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提供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二次: ,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三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12 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

  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家庭装修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4. 委托方式:

  5. 工程开工日期: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 元,《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需要乙方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六十(60%)整,签订合同后乙方即进料开工,木制作主体完工,当工期进度过半,木制作收口,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3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于三日内交齐工程尾款。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价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日结清。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款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工程价款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 篇1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 工 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 理 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 篇1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 工 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 理 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 篇14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分页阅读第1页:第一条工程概况第2页: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2);

  (3).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最新宾馆装修合同范本最新宾馆装修合同范本。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1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material)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material)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1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具体规定

  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部门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家庭装修合同 篇15

  雇主:

  承包商:

  手机:

  委托代理人:

  公司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工程建设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述

  项目现场:

  工程内容和做法:(详见施工图)。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

  (1)承包人应承包劳务和材料;(详见预算清单)

  (2)承包人承包工程和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预算清单)

  项目周期为

  合同价格:本项目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小写)。(详见预算书)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应由以下方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发包人一份,承包人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一式两份,发包人一份,承包人一份(注:图纸由发包人签字并支付)

  设计费(大写):

  第三条雇主的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创造条件。清理室内物品,以免影响施工。

  施工期间提供水电供应,并负责相关费用。

  负责与物业公司协调相关手续及费用(装修押金、垃圾清理费)。负责协调与邻里的关系

  如需拆除、改变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与相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发包人在施工期间如仍需部分修建客厅,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消防。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负责根据施工进度,发挥自备材料的作用。

  第四条承包商的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污染环境。

  保证客厅给排水管道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

  第五条工程变更

  如需变更项目和施工方法,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和工期,并签署确认变更联系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

  对于承包商提供的主要材料(电线、水管、板材和油漆),承包商应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接受业主检查后通知业主。

  第七条工期延误

  如因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如气候等)。

  (3)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发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和设备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同意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根据当地装修标准DB33/1022 —20xx执行。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表。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工程保修单。

  如果竣工验收未完成,发包人将自行验收合格。

  本工程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5年,其他相关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备材料,自备成品除外)

  第十条工程付款的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双方同意发包人以下列方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YY/MM/DD/YY(合同签订之日),付款金额(合同总价的35%):。

  第二次:(木工进场时),付款金额(合同总价的35%):。

  第三次:(油漆工进场时),付款金额(合同总价的25%):。

  第四次:安装工程开始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5%):。

  安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决算。发包人在收到决算后天内无异议的,视为同意,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的工程款,有利于安装工程。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责任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因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未办理验收手续擅自使用已完工程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责任方应赔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期支付第二(三)项工程款,承包人有权每延期3天采取停工措施。

  1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

  1双方协商解决。

  1相关部门的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的若干具体规定

  1承包商应负责将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运出施工现场,并运送至社区内的指定地点。

  (如果小区内没有指定地点,垃圾必须运到小区外,属于二次清运,二次清运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对外服务承包商应在现场安装并交付新的门锁。

  1在施工期间,承包商的每日工作时间为。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工程的施工图预算视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发包人批准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后,本工程不得分包。

  本合同签订于。

  雇主(签字):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