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热心网友“qihezi”整理的家庭装修施工合同【汇编11篇】,供大家参考。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装修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见附件《装修预算》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见附件《装修预算》)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工程变更单另计。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 质量要求
本工程执行DB08-62-97《建筑装工程技术规范》、DB31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日内,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5%约合人民币 元
2、水电验收合格,木工进场前,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约合人民币 元
2、木工验收合格,油漆进场前,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约合人民币 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天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约合人民币 元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2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3、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
6、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7、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4. 委托方式:
5. 工程开工日期: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 元,《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需要乙方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六十(60%)整,签订合同后乙方即进料开工,木制作主体完工,当工期进度过半,木制作收口,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3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于三日内交齐工程尾款。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价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日结清。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款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工程价款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工期
开工日期:20年月日
竣工日期:20年月日
合同价款(RMB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
二、双方工作甲方工作
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留质保金外,在3天内结清尾款,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四、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工期向后顺延。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共同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20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5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建筑装修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 房屋的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总造价: 元整,¥ 元。
2.工程内容:详见报价明细单,依据双方协商的样式、形式。
3.工程范围:报价单所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材料、运输、制作,安装并达到质量要求。
4.工期要求: 天,(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日)。工期每拖后一天罚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如中雨、大雨、暴雨及其他恶劣天气,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除外。)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水电、地墙砖完成后付 元;木工、油漆、墙面完成后付 元;木地板、灯具安装完成后付 元;全部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同三日内将尾款全部付清。
6.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环境,按约定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内容。
7.其余事项:装修前卫生间不渗水,装修期间不得破坏防水屋,如发现渗水乙方负责。装修质量保修一年。
8.变更条款:(1.甲方确定工程量的增减。(2.甲方确定工程项目的增减。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工程总造价加或减的相应调整,双方应有书面签字记录。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概况:
二、 工程装修内容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0%,即人民币元。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20%,即人民币元。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工程变更单(增减项单)”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营业地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
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详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部门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人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装。
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为使本项工程能顺利圆满完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佛山市机场路28号嘉禾新城美丽家园海圣阁601房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和本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3、委托方式: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方自购)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预算总造价(金额大写)肆万伍仟叁佰玖拾伍元捌角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
2、工程量的增减价款,按实际工程量增减。新增工程项目,需先设计并报价,以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3、在以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的情况下,如没有另增新的工程项目,则结算时工程价款不得超过预算工程价款的2%。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中“使用材料及工艺要求”一栏。
2、工程施工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本合同附件(三)《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以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必须做出改正返工,工期不变,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在甲方验收前包装完好无缺,未有开封现象,并在产品标定保质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伪劣冒牌,或与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所注明品牌,型号、规格不符等现象,可视为违约。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元整;
2、泥、水、电三道工序基本完工且木工制作开工和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元整;
3、木制作及油漆基本完工且扇灰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元整;
4、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元),计人民币元整;
5、余额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装修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如有甲方增加项目和按实际结算项目,根据甲方签名认可的单价,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经甲乙双方确定的数量,计算出准确金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7、如有甲方减少项目,则从本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关金额,并按调整后的金额进行工程款支付。如已存在甲方超前支付,则超出部分从下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8、甲方工程款必须交给乙方指定或委托收款人员,同时必须收到乙方财务专用收据方可付款,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9、甲方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工程款,(以乙方开具财务收款票据为准),乙方与甲方办理移交并发放装饰工程保修卡;
10、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包括增加项目工程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影响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结算前擅自动用,视甲方验收合格,同意与乙方结算付清余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如因乙方设计失误造成更改方案,已经施工部份由乙方承担费用。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4、若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进行整改,整改后对不合格项次进行复验,直至达到要求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施工人员及乙方工地代表。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室内承重结构进行任何改造、破坏。一切对承重结构破坏行为均由乙方负全责。
4、乙方指派安装水电改造工程的电工发须出示电工资格证。
5、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6、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判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 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工程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工程地点:
234.工程期限 概况工程
开工日期年
计划竣工日期
第二条 施工场地要求
1.开工前三天由甲方负责进行清场腾场地,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并要保证施工用水用电畅通。
3.房管、消防及物业管理对房屋的各法规、条例及相关手续,均由甲方负责。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甲方双方应办理工程结算,从交付使用起,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参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并配合乙方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条 工程变更
乙方必须按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严格施工,甲方若对于正在施工中或已施工完毕的工程要求变动的,则须报请工程部批准,由甲方设计师据情提供新方案且经双方重新签字认可,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有权按原图施工。工程变更所增加的人工、材料等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实际数量计取,单价按原预算价为准。
第四条 工期变更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工程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自然、非自然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若因双方配合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双方共同负责。
5.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确认未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顺延。
6.施工期间,因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另外设计与预算时,须由甲方填写《工程变更项目申请表》交乙方备档,同时,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设计图纸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予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7.图纸一经双方确认,甲方如需修改和变更等,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增加费用的,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每个单项施工应分段查验(包括隐蔽工程),每种代购材料须请甲方配合乙方质检员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必须在三日内到场验收,若超时未验收,则本项工程视为合格,工程款结算后并办理移交
手续。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办理工程结算,从交付使用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3.承诺范围:为因乙方装修施工质量而出现的破损,由乙方保修。如属于甲方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自然力或甲方自购材料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则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六条
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 工程价款及结算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2.本工程以预算表的项目为准,若在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更改或增加项目时,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设计图纸签字认可并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该增加或更改项目的施工。
3.增加或更改项目单价的确定原则:甲方增加项目的工程量由双方现场确定;单价若原预算表中有此项目以预算表的单价为准;若无该项单价时双方同意以材料的市场单价共同协商计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若在乙方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时甲方置之不理,乙方有权停工。若单方原因由此引起的停工,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工期顺延。责任方应按合同价款 3 % 的违约金索赔给对方。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解除合同,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变
更、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按装修合同总额10%罚收。
第八条 其它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决定分段验收。若乙方质量不合格,则乙方负责相应的返工费及负担有关所需材料费。
2.若因甲方项目的增补,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以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单所规定的时间顺延。
3.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若施工项目已进行,甲方要求修改方案,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附则
1.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所签署的有关《工程项目变更表》、《工程验收单》等文件均可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面积:
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工程价款
总工程款:本合同总工程款根据《装修工程工程预算表》定为
元人民币整(¥:),实际结算以合同价格(具体内容在乙方进场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填写并由甲方与乙方指定人员共同确认)为准
三、工程图纸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由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设计方各执一份。
四、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采购数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计算不准确导致材料浪费并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退回给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数量不够,由甲方补够,工期不变。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甲方签字确认,不支付费用。
3、甲方如果要求更换不同档次或品牌的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作差额增减补贴。在施工过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货时,乙方可在甲方认可下更换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质量的材料。
4、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原价格的三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在乙方进场(以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开始施工后5个工人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作为备料款。
2、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线完成、墙面装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的工程款;工程完成90%后(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留下总造价的10%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其余余额应在二周内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累计计算),按一天顺延工期。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优良等级。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其他及最新版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审定的预算表及变更确认书。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内甲方或甲方组织的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期为两天,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八、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十、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2、如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误,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廷。
3、对竣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乙方免费返修。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家具、陈设或其它物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由于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页
(附件)
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
年月日
承包方(签字)
年月日
(附件)
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
年月日
承包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