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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转让协议书(锦集9篇)

时间:2023-07-07 09:36:52 转让协议

  每当一份挂牌转让协议书落笔之时,我们以此表达对交易双方的诚挚祝愿和合作感激之情。以下是热心网友“lieou”收集的挂牌转让协议书(共9篇),欢迎参阅。

挂牌转让协议书

转让协议书 篇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果园以柒万捌仟元整(元整)转让给乙方,在公、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定立如下协议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农四师六十二团园艺一连的果园亩转让给乙方,其中:果树株、杏树株、酒葡萄树株,共 株,以及地上所有附属建筑物。果园四边界限为东、西、南、北。

  第二条、转让期限及价格

  转让期限为永久。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用为柒万捌仟元整(元整),于20xx年03月28日之前交清,乙方付款时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三条、转让后乙方享有的权利

  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享有甲方原在园艺一连的经营权、管理权、使用权、继承权、转包权等所有权利。

  第四条、转让后甲方的义务

  1、因乙方缺乏对园艺的种植管理经验,甲方定期指导乙方园艺的种植管理技术,每到修枝、嫁接、追肥、打药、套袋、采摘等技术环节,甲方向乙方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

  2、在承包期间内,乙方享有国家全额补偿权利,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本协议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缴纳的税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甲方纳税。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其转让果园为自建私建园,如出现第三方争议,甲方自行承担后果。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陪偿转让费的五倍违约金。

  3、甲方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及果园经营管理等所有权利,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转让费的五倍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园艺一连留存一份。

  甲 方(签章):年月日

  乙 方(签章):

  园艺一连(签章):

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事项如下:

  1、甲方位于的仓库壹间,面积177平方转让给乙方,仓库转让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今后仓库的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2、甲方在的仓库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过户给乙方名下,过户手续费由乙方自己负责。

  3、甲方和市场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年月日,乙方要补贴甲方租金2个月人民币7000元。

  4、乙方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贰万元,待甲方仓库铁丝网隔好,负责办理过户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后面的款项。

  5、以上本协条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得反悔,口说无凭协议为证,经甲、乙双方签名生效,本协议有法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本协议签与于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位于富阳市富春街道金平路120弄3号西单元地下室一间,排列号为 6 号,附图。现约定如下:

  一、转让价为元/间,大写:壹万玖仟元整。

  上述款项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立即付清。由于乙方延迟付款而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情形,甲方概不负责。上述款项付清后甲方将地下室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在使用地下室过程中,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及其它物件。

  三、该地下室是二手房,甲方不对房屋质量负责。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 身份证:

  手机号: 手机号:

  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年月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币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币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注: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三)委 托 书

  委托人:

  姓名:

  受托人: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转让方):公司所在地: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所在地: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让方):公司所在地:法定代表人:

  鉴于:

(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为万元,注册地址:,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甲方和乙方分别为公司的合法有效股东,分别持有%和%的股权。

(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开发的项目及用地概况为: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项目四至:东至;南靠;西邻;北沿。

  4、用地概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代征用地面积约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商业及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容积率为,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分期开发。

(1)一期:项目名称为,规划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代征地面积约平方米,容积率约,规划用途为:

(2)二期:项目名称为,规划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代征地面积约平方米,容积率约,规划用途为:。

(3)三期:项目名称为,规划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代征地面积约平方米,容积率约,规划用途为:

(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如下政府批复及法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发改号;

  3.规划委员会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通审字号;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土地出让合同,地出()字()第号;

  6、国有土地使用证,国用()第号;

  7、公司净资产及债权债务清单(见附件一)。

(五)甲方决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0%的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予丙方,丙方决定受让该等股权。

  因此,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就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同意以公司股权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权。

  乙方同意放弃本协议的股权优先受让权,并同意甲方将股权转让给丙方。

  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以后的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为甲方占公司股权的%,乙方占公司股权的%,丙方占公司股权%

  第二条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转让公司%股权予丙方,丙方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万元人民币现金予甲方。

  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甲方为该项目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万元的补偿费用,包含项目中征地补偿费、拆迁费、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的契税、前期已经支付的费用(详见附件二:费用明细表)。

  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和补偿费用合计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支付给甲方。

.1第一期: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了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并取得工商变更登记受理通知单之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2第二期: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3第三期: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4第四期: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公司的运作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在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条所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共同授权负责办理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法律手续,直至公司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由于公司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新任股东丙方和原股东甲方、乙方共同重新改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成员为人,由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并同意由方派员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会成员仍然为人,由甲方委派名监事,乙方委派名监事,丙方委派名监事。总经理由方委派。

  由于公司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新任股东丙方和原股东甲方、乙方共同修改公司章程并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鉴于丙方作为风险投资商的特殊地位,各方同意将在章程中订立如下条款:

.1公司财务总监由丙方派员担任,全权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股东会在审议如下重大事项时,丙方享有一票否决权,即丙方对该等议案投反对票,则该等议案则无法通过:

(1)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3)修改公司章程;

(4)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5)向其他企业的投资行为或参与项目合作,出资额或投资款项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的行为;

(6)公司处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出售、抵押、划拨、赠与、股东权益的转让等),标的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的行为;

(7)其他事项:

  第四条甲方和(或)乙方的保证并承诺

  关于主体资格的保证并承诺。

  4.甲方保证并承诺,对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且该等股权未设置任何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限制性权益,没有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或义务,亦不存在针对该等股权的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

  4.甲方保证并承诺,其作为公司的合法有效股东以及转让股权方,有效签署本协议。

  4.乙方保证并承诺,其作为公司的合法有效股东,有效签署本协议,并已经取得了签署本协议所需的有关授权。

.4乙方保证并承诺,放弃对于甲方向丙方转让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经获得了公司事会和(或)股东会批准并做出了有效股东会决议。

  关于资产和业务的保证并承诺。

  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公司的全部资产均为合法有效所有,公司对于该等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除已经直接披露予丙方的信息之外,不存在任何资产抵押、质押或为自身或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形。

  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公司作为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企业,已经取得了从事该等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格证书以及有关批文,并保证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并不影响公司继续具备持有上述全部资格证书及有关批文,继续从事该等业务。

  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负责以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直至取得该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和法律文件,并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

  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且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权继续经营该等资产和业务。

.5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甲方、乙方向丙方交付的所有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均是真实的、可信的,如该等书面材料系副本,则其与原件一致。

.6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在丙方履行了本协议第条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将房地产项目的全部文件出示给丙方,便于丙方对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关于财务状况及税、费的保证并承诺。

  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提供予丙方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且真实及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资产、负债(包括或然负债、未确定数额负债或有争议负债)及盈利或亏损状况。

  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公司已按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税项缴足其所有到期应缴的税费,亦已缴清了其所有到期应缴的规费,无需加缴或补缴,亦无任何因违反有关税务法规及规费规定而将被处罚的事件发生。

  4.甲方和乙方保证,甲方和乙方向丙方如实、全面地披露其所有已经或有证据表明即将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且甲方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清单的真实性。

  第五条丙方的保证并承诺

  丙方保证并承诺,丙方是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组建成立,有效存在并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其成立依法经政府授权和批准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

  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任何导致其歇业、终止或对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威胁发生。

  丙方已具备缔结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法律权利、行为能力和内容授权。

  丙方保证并承诺履行本协议将不会出现如下任何情形之一:

  5.违反或与丙方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具有最高效力的规范性管理文件相冲突。

  5.违反对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合同义务。

  5.违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命令。

  第六条保密

  本协议各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事务,以及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有关公司的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政命令文件及其他政府因素均属不可抗力的范围)。

  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该方不应被视为违约。但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明。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双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协议,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并承诺,即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如丙方未能按第二条所述的期限支付转让价款,则从逾期付款之日起,丙方每天需缴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甲方有权在应退还的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该笔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赔偿款。

  如果甲方和(或)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第四条所作的保证并承诺,导致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无法完成或股权转让完全后或由于甲乙方重大债务原因指使公司无法经营的,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第九条特别约定条款

  各方协商并同意,自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由方主要负责组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房地产项目的所有开发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应计入公司的成本。

  本协议各方同意以本协议签署之日作为各方确认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的基准日。发生在该基准日之前的公司的所有债务,由甲乙方负责清偿,如由于甲方和乙方的原因造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权利的限制均由甲方和乙方负责解决,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本协议各方同意,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另行签订一份《股权变更协议》,若发生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违约行为并达到了本协议的解除条件,则该《股权变更协议》生效,守约方可持《股权变更协议》自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公司的公司股权结构恢复到由甲乙双方为公司的全部股东状态,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视情况而定)

  本协议为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可以采用工商部门统一制订的股权转让格式合同,如统一的格式合同条款与本协议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第十条费用负担

  因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行为所发生的全部税项及费用,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由协议各方平均分担。

  第十一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1协议各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可以签署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1任何一方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通知需采用第1条款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如本协议各方就本协议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律师费用由仲裁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协议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做已送达。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签章之日成立,并于丙方向甲方支付了首期款项之日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公司的原有印章除办理工商登记或经各方共同同意外,不再使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启用新印章。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留公司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附件一:公司净资产及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公司所有对内对外签订的合同)(略)附件二:费用明细表(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6

  转让人:(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受让人:(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风险提示

  二: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证与声明风险提示

  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

  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三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书约定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主张权利的费用损失。

  第七条、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事宜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公证处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确认并签署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甲方拥有位于市路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权面积: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其中:非住宅平方米,住宅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现状: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10、地号: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年月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计人民币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帐号为:;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地皮转让协议书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米,宽 米,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 万元整(¥ 元),甲方将该地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中间人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挂牌转让协议书 篇9

  甲方:

  授权委托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企业股权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公司的%股权,该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股权求购信息,向转让方转达。向转让方提供材料包括允许转让方阅读、摘抄、复印相关材料等方式。

  第三条乙方保证对求购该股权事宜,已经乙方有权机构作出决定,求购意图明确、合法、有效。

  第四条乙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五条乙方承诺遵守《XX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乙方知悉从甲方获得的有关本协议项下股权及其转让方的材料,全部来源于转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求购该股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七条乙方保证本身具有受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资格和其它资质条件,并提供资信承诺。

  第八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转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在求购活动中发生的资料复印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