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__________的《北京市市场不动产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计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第五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
用后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_____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市场登记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
指定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市场租赁合同 篇2
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
第五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2、▁▁▁▁▁▁▁▁▁▁▁▁▁▁▁▁▁▁▁▁▁▁▁▁▁▁▁▁▁▁▁▁▁▁▁▁▁▁▁▁▁▁▁▁▁▁▁▁▁▁▁▁▁▁▁▁▁▁▁▁▁▁▁▁▁。
第十一条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市场登记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第三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指定银行:
指定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
市场租赁合同 篇3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试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
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
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
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
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
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
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
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
%(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
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2、
。
第十一条
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市场登记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第三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指定银行:
指定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市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面积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用于.附属设施及设备如下:水、电设施齐全;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承租方不得因经营亏损等原因拖欠租金。
五、房屋维修和装修
1、该房屋的正常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在房屋需要维修时,承租方应及时提出,出租方应尽快完成维修。
2、承租方在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时,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严哥遵守《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装饰装修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并无偿交付给出租方,否则必须将房屋恢复原样。
六、双方权责(一)出租方
1、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经营场地或房屋交付承租方,在交付时,应将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设备一并交付。
2、应当履行该房屋的正常维修。
3、保证水、电通畅并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
4、监督承租方遵守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各项管理规定。
(二)承租方
1、应当以妥当的方式方法使用经营场地或房屋,受护经营场地和房屋。
2、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经营场地或房屋再转租给第三人。
3、应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4、应安期交纳水、电、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5、严格遵守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不可抗拒导致该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3、因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等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原合同。
八、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的违约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维修义务时,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附维修清单及发票)由出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照经营场地的性质和约定的用途使用,人为原因致使经营场地和房屋收到损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未尽妥善使用和保管义务,造成经营产地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不能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不可以乱停放车辆和占道经营,如违约,出租方将无偿收回房屋。
4、承租方未能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有权收回房屋,逾期每天按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发生纠纷或争议,双方应依据本合同和《民法典》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应请求仲裁机构处理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签定地点:签定地点:
固定电话:固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