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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商铺租赁合同(精选8篇)

时间:2023-07-24 20:08:42 租赁合同

  【前言】下面是热心会员“kuangtu”整理的个人的商铺租赁合同(共8篇),供大家参考。

个人的商铺租赁合同

个人商铺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路,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六条、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七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商铺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甲方将坐落于x,占地面积x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x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x(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租期:租期共x年,即自x年xxx月xxx日零时起至x年xxx月xxx日24时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x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x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x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xxxx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x天的宽限期,从第x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x%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x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x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x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x。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xxx度,电表表底数为xxx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自x年xxx月xxx日至x年xxx月xxx日。本合同正本一式xxxx份,双方各执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x份,送x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xxxxx乙方:(签字)xxxxx

  联系电话:xxxxx联系电话:xx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佛山市商铺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置:座落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上安李家开发区(即金沙中心公路上坊小桥边),金华联公司员工宿舍楼下南 号商铺。

  1-2 甲方作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1-3 甲方同意将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商铺没有权属纠纷。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商铺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商铺租赁期自年日起至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该商铺租金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

  4-2 乙方应于每月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支付。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治安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于每月支付铺租时一同支付。

  六、商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商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3乙方保证不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倍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商铺须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7-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 经协商后,如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该商铺,则本合同终止。应由甲方与新的受租方签订新的租赁协议。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B. 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C. 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许可范围的;

  D. 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E. 该商铺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商铺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A. 在租赁期间商铺发生权属纠纷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B.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商铺用途,致使商铺损坏的;

  C. 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主体结构损坏的;

  D. 乙方擅自转租商铺、转让商铺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商铺的;

  E.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10-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商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商铺原状。

  10-3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商铺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11-2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商铺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乙方商铺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承担全部损失。

  11-3若乙方在本商铺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11-6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后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简单个人商铺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年交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账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屋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房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间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费用根据市场行情而定不能低只能高,乙方不得阻挠)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了自然灾害或者人为造成的损失,甲方该不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商铺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租赁面积: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平方米,楼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当月租金:人民币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年月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 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个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尚锦路268号上锦颐园佳境小区 号楼 单元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个人合同 篇7

  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日内将第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

  二、乙方从

  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

  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

  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

  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

  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39;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

  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

  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

  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

  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

  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

  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

  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

  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

  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的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商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商铺及商铺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商铺用途

  1、乙方租赁商铺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商铺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商铺及商铺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商铺,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商铺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商铺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商铺或商铺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商铺及商铺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商铺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商铺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商铺,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