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 篇1
东 方 家 居 广 场
门 面 租 赁 合 同
租赁门面的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第栋号门面(以下简称该门面)租赁给乙方,该门面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出租门面每间月租为 元(¥元)。
2、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电力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将全部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清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元)。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仟元(¥元)为门面租赁押金。
3、押金在合同终止时结算返还,不计利息,押金仅作以下用途: ①保证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没有本合同其它的违约行为。
②乙方承当保护甲方房屋财产安全的义务,如乙方对甲方财产造成损失,则甲方有权扣除该项押金的相当部分作为补偿,如乙方押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有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及其它费用。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
3、甲方有权转让该门面的所有权或对该门面设定抵押担保,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
4、甲方保证该门面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承担房屋主体的修缮义务,其他水电、通讯、门窗等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维修时,甲方须提供方便。
5、对乙方所租赁的门面装修或改造的方案进行监督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乙方:
1、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须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或《业主公约》,服从物业管理。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门面及设施拥有使用权。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理使用并确保甲方的财产完整齐全,不得损坏水电表、门窗、地板砖、外墙、各类线路以及屋内其它设施。
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5、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将门面转租、入股、联营或担保。
第六条门面装修或改造
1、乙方对所租赁门面进行装修或改造时,不得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不得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装修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3、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门面有关的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3、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续租或甲方不同意续租的,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迁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业主临时公约》及损坏财产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其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须等额赔偿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生效起30天内开门营业或同时在邵东境内其他地方经营同类业务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出租门面,所收租金、押金不予退还。
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按约定付足所有应付款项后生效。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诉请邵东县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乙方: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补 充 合 同
第一条:200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租该门面的租金应
随整个市场的房屋租金上下调节,甲方不得任意涨价,乙方也不能随意砍价,具体的租金应参考与甲方同类位置的门面租金平均值,上下浮动就在3%之内。
第二条:乙方的后续租甲方门面下一年的租金,可提前一个月付给上述第一条的协商的租金,甲方必须将门面租于乙方,乙方享有向甲方租赁该门面绝对优先权。
第三条:①若乙方因其它原因不租赁该门面,乙方享有该房屋的转让权,转让费由乙方所有。
②若甲方故意不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补偿转让费(价格可参考当时的同类门面转让费)。
③若双方协商终止该租赁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的押金元(¥)整退给乙方。
④若乙方将该门面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现场。⑤乙方的续租权没有时间限制(若乙方将门面转租给第三方,此条无效!)
第四条:乙方不能损毁甲方房屋的主体结构,若有损毁应恢复原状。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门面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房产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店面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店面状况
1、店面座落:
2、面积 平方米,间数 间。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店面仅作为乙方用于 经营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按 元/平方米计算。
2、每月租金人民币 (小写: 元)。
3、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支付时间需在上一个月的 日前。
4、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租赁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和计算方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缴付人民币
整(小写: 元)(相当于叁个月店租金额)的款项。
其中, 整(小写: 元)为首月租金。 整(小写: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得充抵租金及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情形,或乙方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店面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店面符合出租店面使用要求。
2、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店面现状。
第七条 店面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改变店面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店面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店面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店面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必须遵守店面用房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店面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店面,应在租赁期届满日30天前主动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乙方如未主动与甲方协商,视为放弃继续租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将店面租赁给他人。
6、乙方应及时、完全缴纳出租店面租赁期内由己方经营或居住产生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费等。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相关缴费手续证明。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店面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对承租的店面进行内装修时,不能破坏原有主体建筑结构,并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9、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及经营,必须符合环保与消防要求。
10、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 租赁期满后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店面的交接约定:
1、合同期满次日或乙方接到甲方合同解除书面通知后2天内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租赁店面,除乙方配置的可移动物品外,乙方不得破坏、拆除原有的装修。乙方也不得就存留装修向甲方主张补偿。乙方如未在到期日后的二天内办理返还店面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单方直接收回出租房。甲方采取直接收房措施的,乙方在租赁店面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置。
2、合同期满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需提前收回店面,乙方强行占用、拖延不搬的,每拖延一日,日租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302计算(如果甲方与其他人签订该店面承租合同的日租金高于本计算标准的,就高不就低)。甲方因乙方强占、拖延不搬行为,需对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完全承担甲方损失。
3、保证金约定:租赁期满后,在乙方结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在2天内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2、乙方逾期缴纳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没收保证金。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将承租的店面擅自转租的,按转租租金的5倍赔偿给甲方。
2、将承租店面擅自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店面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店面的。
4、拖欠租金超过7天的。
5、合同终止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需收回店面,乙方有强占店面、拖延不搬行为的。
6、利用承租店面进行非法活动的,除自行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出租店面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店面现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由于一方违约或侵权引起诉讼的,违约方或侵权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发生的律师代理费及其它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以违约或侵权的相对方与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为标准计付。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和文件送达地址如下,任何一方按下列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电话: ,地址: ,邮编: 。
2、乙方:电话: ,地址: ,邮编: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门面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山东皓德威建设有限公司
承租人:迪尔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济宁市建设南路15号、间数一楼10间房屋(含洗手间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20xx 年 5 月 31 日至 20xx 年 5 月 31 日。
第三条 租金共计(大写) 捌仟肆佰元 /月,/月(门面房每间壹仟肆佰元,其他每间柒佰元)。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提前15天预交下一季度租金。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医院经营 。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由双方共同承担。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房屋主体维修。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内、外门、室内设施及室内装修。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仅限室内装修。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归属出租人并无任何补偿 。
第九条 定金(大写) 壹万元整 。承租人在 合同签订7日内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内部、外墙进行装饰、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7、租赁房屋的房产权单位因需要,收回租赁房屋的;
8、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租金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提前壹个月告知出租人,期满返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由于承租方原因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人,不能按期退还,将按此房屋租金双倍收取违约金。
(2)出租人未按承租人的合理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每天按1%收取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坏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承租人如安装广告牌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安装的,应根据损坏外墙程度对出租人进行赔偿,出租人亦可解除本合同。门前卫生由承租人负责。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出租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门面租赁合同 篇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门面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三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牌)市区路____号)层楼房、其楼上楼下全部__________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 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______天。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 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________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______%的违约金。
2. 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别人,要经过出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自______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