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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租赁合同13篇

时间:2023-07-28 09:52:22 租赁合同

  【前言】以下是热心网友“jutuo”整理的机械租赁合同13篇,供大家阅读。

机械租赁合同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1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

  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良好的设备和操作驾驶员。

  2、甲方驾驶员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驾驶员必须听从乙方的安排,如果工作现场出现险情不能施工的,甲方有权拒绝施工。如果乙方强行施工,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液压油机油、维修、零配件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基本责任:

  1、为甲方驾驶员及管理人员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驾驶员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上地下设施及不明物,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进出场拖车费用:个月内由乙方全部承担进出场拖车费;超出个月,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费用,乙方负责进场的拖车费,甲方负责出场的拖车费用。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租期自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至年月结束。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并将设备完好交还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

  2、单价:

  大写:

  3、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月天小时)计算,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定金元

(大写:)。本设备按(月天小时)结算租赁费用。

  4、在租期内,乙方指定一名时间记录人配合驾驶员准确做好时间记录。

  5、油料提供: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燃油。。

  6、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在工地上施工期间,因乙方指挥不当所造成的机械损坏或造成的人员伤害,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如果甲方违约,罚款三千元。

(2)在合同期间,如果乙方违约,支付往返拖车费及(当月当天)租金。

(3)如果乙方拖欠租金,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百分之十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此合同共五页,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日期:

机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所租赁设备及数量见本合同第一条)机械租赁事家协调一至,订立本合同。

一、机械型号及技术要求

二、机械使用时间:

  自施工中标后机械设备进场起至该工程完工时止机械进场时间

三、租金及支付:

  租金及计算:租金见/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

  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第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机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85%支会租赁费。

  租金优惠:租赁期满12个月按11个月计算租费。

  其它:

四、技术安全要求: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传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机械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五、其它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除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近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5000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调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为合肥中级人民法院;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7、本协议两份,双方各执其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计算

  租赁设型号及计价统计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多层约为6个月(每台租赁时间)。自年月日至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租用日期为准)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后,双方均未提出书面解除的,视以甲方继续租用,其他条款不变。

  三、租赁费计算方法

  1、根据甲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期以月计价,租费基价为根据上表各规格型号设备价格表确定。

  2、租赁费计费以检测之日开始至甲方报停为止。(报停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始使用的第一个月和报停前最后一个月不足,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春节按实际报停、开工时间结算,但不得超过26天。

  四、塔机进退场费

  塔机电梯进退场费用根据上表各规格型号设备价格表确定,(含基础预埋件、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及检测、运输等费用),进退场费用由乙方包干。

  五、其他费用

  塔机的基础砼浇筑费用由甲方承担。塔机超过双方合同约定高度,所增费用由甲方承担。

  付款方式

  1、进退场费的支付

  塔机电梯安装完毕检测后付进出场费的60%,余款40%在设备退场前付清。

  2、月租赁费的支付

  塔机租金每2个月付一次(即第三个月支付前2个月租赁费)。在到期后一周内,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及时支付给乙方。塔机退场后三个月内须付清所有租赁费。

  3、其他

  乙方在每月租金到期前5日向甲方提供租赁结算单,由甲方签收认可,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结算单的,视为对结算单的认可。

  六、租赁塔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乙方定期、不定期负责对塔机进行维修、保养。做到“确保安全,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

  2、塔机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修复。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时间未修复,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索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塔机故障的,由甲方支付相关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3、乙方应对塔机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指派塔机驾驶员并实行机长负责制。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如有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司机违章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在租赁期内,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设备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采取任何侵犯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甲方不得在没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对租赁设备转租、技术改造。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⒈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负责向乙方出具保证塔机基础地质承载力不小于200KN/m2、基础砼强度不小于C35,并经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依据。

⑵、确定塔机进场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于进场日两天前做场地准备,保证路通、电通、路基实。确保汽车吊、运输车辆能进入乙方指定的位置。乙方正常安装时所用汽车吊为25T以下,如因甲方现场环境所致需用25T以上吊车,所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

⑶、按要求设置配电箱,并保证一机一闸一保,乙方塔机进场时,甲方需将安全可靠的电源接至塔机底部的额定电容配电箱内,电源线需符合国家标准三相五芯,规格为3252+2162电压达到380伏35-95千瓦要求,做好重复接地,排除塔机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及脚手架,并按国家规定做好周边环境的防护措施。

⑷、负责按乙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塔机基础及各种预埋件的施工,并保证尺寸的准确性。处置妨碍塔机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⑸、塔机进场安装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负责安拆塔机所需的辅助人员。如因塔机基础的预埋锚柱、螺栓尺寸位置产生偏移,而导致塔机无法安装,在可补救的情况下甲方应对乙方采取的补救措施提供相应的辅助工作(如需氧气乙炔、焊工等)。由此类情况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用由甲方承担。

⑹、安装塔机附墙时,甲方要搭设平台。塔机拆除时,甲方要搭设附墙杆拆除平台并清除塔机基础附近建筑垃圾、积水等有碍拆除时的物件。

⑺、为乙方派驻塔机司机提供住宿和就餐方便。

⑻、乙方塔机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如有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领导进行反映,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塔机司机。

⑼、甲方应及时将塔机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通知乙方。

⑽、甲方应配备持证、熟练的指挥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在安排工作时,留出一定的设备保养时间。

⑾、甲方负责向当地安监站进行申报装、拆、顶升告知。

⑿、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碰坏塔机及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在现场发现塔机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⒀、按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

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合同签订生效后,负责按期给甲方提供基础图纸、预埋件及附件齐全、性能合格的塔机,并能保证正常使用。

⑵、认真安排塔机进场计划,按时完成塔机的安装拆卸工作,让甲方能按时使用。

⑶、向甲方提供塔机装、拆资质等相关技术资料。

⑷、配备操作熟练持证塔机司机上岗操作,并指定现场负责人联系日常工等具体事务。

⑸、负责对出租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租赁期间非甲方责任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⑹、机组人员应遵守工地的消防、卫生、安全等规定。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生产任务,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⑺、工作中途停工及如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因素(如暴风雨雪等其它不可拒的地质恶劣天气)所造成停工的,设备租金照计。租用期间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注:雷电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以上(含六级)的,塔机必须停止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⑻,甲方超过约定支付租金时间一周后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将所租塔机就地封存或拆回,甲方不得干涉。

⑼、乙方负责进行申报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塔机安装、拆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⑴、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⑵、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⑶、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夜间施工提供照明设备,负责设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⑷、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装、拆卸工艺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⑸、施工前,甲方派顾春华同志负责有关安全工作并予以协助乙方,乙方派王未同志负责机械设备的有关安全工作,双方应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发生。

⑹、双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任何一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有权拒绝执行。

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违反合同处理

⑴、甲方出现违章指挥,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⑵、塔机司机不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正确指挥,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接到通知后,三日内解决。如因乙方没有按期解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后,由乙方负责。

⑶、因甲方的责任,塔机进场后未能及时安装使用,从进场之日起,乙方按月租金50%收取甲方停机台班费。因乙方的责任,不能如期提供塔机,由乙方给甲方月租金的50%的赔偿。

  十一、甲方派顾春华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郭会文、王未同志为现场负责人联系日常工作等具体事务。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且乙方收到进、场费后合同方效。

  甲方:

  乙方: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篇4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xx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机械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装载机的租用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机械情况

  共租赁乙方两台机械:

  1、带司机的型号为520的装载机一台;

  2、皮卡车一辆。

  第二条:机械工作范围。该租赁机械仅用于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中,具体使用范围及内容办法如下:

  1、装载机,根据甲方施工需要,在甲方施工场地范围内或甲方认可的需要使用装载机的施工项目内容中使用机械;

  2、皮卡车,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或者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个人或者几个人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

  3、在甲方不认可的施工项目中使用任何机械甲方有权扣去相关费用,按时计费250元/小时;

  4、当装载机司机没有装载机任务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差遣装载机司机驾驶皮卡车外出执行任务。

  第三条 计费标准

  两个机械组合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共为元整(该费用包括司机工资);甲方使用皮卡车外出时,过路费用及停车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使用时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费用。

  第四条 机械燃油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两个机械燃油费用均为甲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按月结,每月25日结算挂账,一周内支付。

  第六条 维护养护责任

  一切机械修理养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包括皮卡车交通事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机械损毁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机械工作时由于乙方机械司机操作过失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如若甲方人员操作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设备: 数量:壹台,机械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时间):自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以月租的方式出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 元整(大写: 元)人民币, 工作时间为240小时/月,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甲方应保证乙方按月累计2天的维修时间,超出2天以上部分甲方则可扣除超出天数的租金。若月度使用不足240小时,仍按一个月租金计算支付。超出小时则按 元/小时进行结算。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师傅一天工作9小时,超出9小时则补助司机加班费,每小时

  五、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视为设备正常工作,租金照收。甲方必须在月工作时间完成后10日内支付租金。

  六、甲方无偿提供设备使用的燃料(柴油)和设备操作机手的食宿,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七、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所租机械退场时一次结清。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7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应乙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则。就北京限公司机器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如下机器设备租给乙方,用于工程建设。

  2、租赁暂定年。租金元年。至年月日止。租金年缴。乙方如到期后续租,双方另行商量价格。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4、因特殊原因,任何一方终止协议时,需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违约方承担责任,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诉讼。

  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机械施工地点:

  三、机械型号及技术要求:

  四、机械使用时间:个月;自年月日起年月日至共计天。

  机械进场时间:月日;机械投用时间:月日。

  五、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按计算租费。

  4.其它:。

  六、技术安全要求:。

  七、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租赁,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元。

  3.出租方机械或租赁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院为法院。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械租赁合同 篇9

  甲方:签订地址:

  乙方:签订时间: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主选定租用甲方工程机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名称、数量、机号:

  ①机械名称

  ②数量台

  ③型号

  ④驾驶员名。

  ⑤当前工作小时数以乙方或乙方代表签字为准

  ⑥机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施工地点土质、转场费:

  ①施工地点:

  ②土质。

  ③进出场费: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①租金:大写:(租金中不包括打破碎,打破碎每小时另加100元。)

  ②支付方式及期限:

  五、租金结算方式:

  ①全月工作小时数240小时(以数码表为准);

  ②全月天数为30天;

  ③每月工作不足240小时按240小时计算;

  ④当月内,双方签字认可的维修超过三天的部分扣减月租金;

  ⑤超时计算方式:以元小时加收,本合同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六、甲方责任:

  ①由甲方操作手操作,操作手工资由甲方负责。

  ②甲方负责对机械进行维护及保养。

  七、乙方责任:

  ①乙方负责甲方机械的现场看护和现场安全管理;

  ②乙方负责机械燃油用油;

  ③乙方负责安排操作手食宿;

  ④乙方负责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抵押甲方设备,确因需要经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⑤为确保甲方机械安全,乙方移场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⑥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欠付金额的1%按天计收违约金;

  ⑦租赁期间,机械丢失、损坏及其他意外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甲方机械操作手造成机械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遇诉讼约定在甲方户籍所在地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单位: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起用时间: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机械租赁合同 篇1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设备事宜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守。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2.设备情况

  3.租赁期限、费用计取标准及结算

  租赁期限

  3.预计租赁期限为 个月(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起租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租赁设备运送进场,设备安装完毕经建委指定的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乙方组织各相关方对设备及机组人员手续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达到使用要求后甲方给乙方开具启用通知。按启用通知的启用时间开始计算租赁费用。

  3.停租时间:根据具体施工情况,甲方提前10日通知乙方退场日期,乙方按要求退场,从甲方通知退场的日期起,设备停止计算租金。

  租赁费用及计取标准

  .1租赁费用:

  .2计取标准

  .租赁费为全部设备使用费用(每日24小时),包括但不限于机组人员的奖金、工资、津贴,各类保险(设备、人员等),设备保养维修费等;进出场费中包含顶升、锚固等费用;甲、乙双方确认,租赁费用及进出场费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重大事故停工、政府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均暂停计算租金。

  .春节停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连续停机的,停机时间在 日(含)之内,甲方照常支付租金,停机时间超过 日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结算及付款

  3.每月 日前由乙方人员根据租赁设备的数量、单价、台班,出具《设备月台班表》,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存一份。非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的《设备月台班表》 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授权签字人员:乙方授权签字人员:

  3.甲、乙双方于机械设备停用后办理最终结算,共同签定《机械租赁结算单》(见附件),该结算数额为机械设备租赁的最终结算数额。

  .3本合同的租金及进出场费的支付方式:

  .4乙方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自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或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但对扣除情况应作出书面说明。

  .6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4.甲、乙双方的工作

  甲方工作

  4.设备进场前如实向乙方提供现场情况;提供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拆卸等所须的现场条件(如电源配备、现场照明);提供设备、配件放置场地(乙方自行对设备及配件进行照管及维护)。

  4.甲方有权对乙方编制的全部涉及设备拆立和使用的有关服务、技术、方案与安全预案进行检查,但甲方对乙方上述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以及确认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

  4.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图纸制作砼基础,电源接至塔基附近,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塔基的处理。

  4.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天内通知乙方安排设备的顶升、锚固等工作。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要求,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制定多塔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进行交底。

  乙方工作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租赁资质证明、设备权属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安检局检验合格证、机组人员操作证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各种有效证件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报甲方留存。

  .2设备进场前,乙方根据现场要求,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用电等安全管理协议。

  .3乙方组织各方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相关责任人签字。在安装作业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核实

  .4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与拆卸。

  .5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如下主要内容以供备案:实施依据、设备技术参数、安装方案、拆除方案、安全要求、群塔作业要求等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向甲方备案的内容进行安装、升顶及拆除等相关工作。

  .6乙方应在从事拆装工作2个工作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建委履行告知义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能够在当地建委进行使用登记备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做好预埋工作。塔基础砼底座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完成。

  .8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验和调试,自检合格后,负责办理建委和质检监督部门的验收工作,经建委和质检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向总包、甲方、监理及其他施工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30日内办理完各方验收手续并签字。

  .9乙方提供设备附墙与主体连接所需的墙体内所有埋件或拉接件,确保附着连接件的质量,费用由乙方承担。配合埋件的预埋(或打孔)、拉接锚固工作。

  .10乙方负责对操作人员操作过程进行书面交底,并提交给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定期对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安全意识等进行必要的教育检查。

  5.设备的维修、保养

  乙方必须派遣公司技术、安全人员及机组人员,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运行设备及附件进行日常检查和月检,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后存档并报送甲方备案,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机组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后存档并报送甲方备案。

  乙方承担租赁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的义务,每天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租赁期间的一切检查、维修、保养费用(包括零配件)均由乙方承担,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不能影响甲方施工,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8小时之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乙方因租赁设备故障维修保养而累计停机时间每月不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且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则超过8小时以内扣减一天租赁费,每超过24小时(含),扣减两天租赁费。

  6.对乙方配备机组人员的要求

  乙方须保证每台设备配备 名机组人员,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长要求有 年以上操作工龄,机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方配备的指挥人员、信号员、挂钩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明确指挥方式(对讲机或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人员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程负责租赁设备的指挥工作。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委规定相关上岗证件及资质证明,并符合劳动用工规定,技术等级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对不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刁难甲方施工人员及在工地出现偷盗、打架等治安事件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根据工地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且甲方有权要求退换相关人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应以退换,被退换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合同约定工程有关的任何工作。

  对现场临时发生不属于结构施工的`零星吊装工作(机械设备的迁移、装修吊装、设备安装吊装等),司机须配合工作。

  机组人员与乙方存在雇佣关系,机组人员及租赁设备的全部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租赁设备、租赁设备在交付后3日内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因设备故障在3日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租赁设备拆除出场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凡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配备的机组人员原因、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安装拆卸单位原因、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及质量瑕疵、机械故障、机械设备本身缺陷、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及机械要害部位检查不到、未尽到免费维修保养义务等)导致发生责任事故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租赁期间,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因乙方人员违反各项相关管理规定造成甲方受到政府部门、业主书面或口头警告处分的,每次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承担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违约责任、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需要额外支付的人工费。

  甲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付款义务,在甲方资金不畅不能及时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十个月的宽展期,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构成违约的,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累计不能超过未付合同价款数额的百分之二。

  8.不可抗力

  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该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机关的证明文件,并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到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非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并就此达成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9.合同通知送达和变更、解除条款

  任何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至迟于发生该等变化三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和文件的准确递送。否则,合同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直接送达的,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次日视为送达。

  送达:甲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单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违反本合同第款约定的,延误时间超过3日以上的;

  9.乙方不具备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或在租赁期限内丧失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的;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

  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并不影响该方依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生效及其他

  甲、乙双方之间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合同、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确认书、结算书、往来函等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必须加盖甲方公章并持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的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

  任何无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签订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非甲方的意思表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本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持 份,甲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一切技术要求、安全协议书、现场管理规定等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2.补充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如下条款不予执行: 。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补充如下内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12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

  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良好的设备和操作驾驶员。

  2、甲方驾驶员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驾驶员必须听从乙方的安排,如果工作现场出现险情不能施工的,甲方有权拒绝施工。如果乙方强行施工,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液压油机油、维修、零配件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基本责任:

  1、为甲方驾驶员及管理人员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驾驶员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上地下设施及不明物,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进出场拖车费用:个月内由乙方全部承担进出场拖车费;超出个月,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费用,乙方负责进场的拖车费,甲方负责出场的拖车费用。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租期自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至年月结束。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并将设备完好交还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

  2、单价:

  大写:

  3、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月天小时)计算,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定金元

  (大写:)。本设备按(月天小时)结算租赁费用。

  4、在租期内,乙方指定一名时间记录人配合驾驶员准确做好时间记录。

  5、油料提供: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燃油。。

  6、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在工地上施工期间,因乙方指挥不当所造成的机械损坏或造成的人员伤害,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如果甲方违约,罚款三千元。

  (2)在合同期间,如果乙方违约,支付往返拖车费及(当月当天)租金。

  (3)如果乙方拖欠租金,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百分之十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此合同共五页,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日期:

机械租赁合同简单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严守合同、信誉至上为准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下列表中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的租赁物资租赁给乙方使用,其租赁数量以甲方收、发货明细表实数为准,租金计算以收、发货明细表或出库单、花码单签收时间为起止时间。

  1、所租物资须按每米钢管配一套扣件进行配套。

  2、赔偿费如不执行上表单价,结算时钢管可按重庆新生机电有限公司(即二监狱)销售价赔偿,损坏扣件按市场价赔偿,运费、下车费则按实际结算。

  第二条乙方所租上表物资,须向甲方提供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担保书)、受托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租赁物数量的多少向甲方缴纳押金元(大写:)。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计利息,办理结算时在完清各项手续后方能退还。

  第三条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乙方当时单个工程结束时间。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30天)计算,一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三天不计租金外,其余照计。

  第四条乙方每月底必须向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清当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的各种物资,原租金、赔偿费、上下车费,乙方应按实支付。

  第五条乙方对甲方出库的物资应进行当场检查验收,凡不符质量标准的物资应当场拒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按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应在每月底前按时支付租金,反之则从次月起每天按应付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赔偿约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转借、转租甲方物资,一经发现,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赔偿。

  2、租赁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如钢管压扁、断裂、孔洞、反翘变形、扣件破裂、缺损以及改变原样物资规格、尺寸等)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物资约定赔偿价格赔偿或按归还当时的市场价赔偿。

  3、租赁物资送还时,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金额向甲方赔偿一次性维修费(如除锈、清污、机油、防锈漆、人工费及原材料费等)。

  4、乙方未还清所租物资前,不论使用与否,均视为在租,不能中断租金,须续算至还清甲方物资或照价全额赔偿其短少数量后为止。

  第八条乙方提货或返还物资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自提或交还,其上、下车搬运费按每吨钢管元,扣件元,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更改之处需经双方签章认可,否则无效。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直至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