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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的主要情况如下:座落:上海市区路号(弄)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结构:。楼层:本房屋所在建筑共层,本房屋位于第层,有/无电梯。装修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清单见后)。(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毛坯房)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房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1-3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元。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年月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同意租金调整幅度在%范围之内。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支付滞纳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5—3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屋的意外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受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双方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赔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6-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向上海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五)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赁期间房屋发生权属纠纷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六)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如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并且处分该房屋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11-2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1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上海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11-5甲方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完成合同备案后的个工作日内负责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乙方应全力协助办理好相关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11-6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11-7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11-11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国籍:
国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
产权共有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盖章):
姓名(签字):
店面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大全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好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谷城粉水路73号—2一间门面出租,乙方自愿租用73号—2一间门面。出租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时间。
二、乙方在租用甲方门面期间、工商、税务、门前三包,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三、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期间租金一年一交,先交钱后使用;租金第一年 元,后期随市场定价,同时交纳 元住房保证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且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五、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租期租金总额的5%计算。
六、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九、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十、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十二、租赁期内,因乙方未履行检修义务造成安全隐患及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书范本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商铺坐落于面积平方米,该商铺用途为百货商场,不能做餐饮娱乐。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该商铺前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元,大写元。后二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递增%。
四、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铺租金,由乙方于每年预缴租金用完日的前二个月向甲方预缴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行安排,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
五、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押金壹万元整(¥: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等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及欠费,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中途提出退出经营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六、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门前三包,消防安全,综合法理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七、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商铺结构和损坏商铺的设施,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循“来修去丢”的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八、租赁期间水、电、暖费、税费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商铺经营所发生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店面,乙方无条件腾空。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并签订后期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商铺抵押。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结构。
3、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十一、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从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一楼门面二个、一楼住房一套、三楼住房一套及一楼后面的空地。
2、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十年。
3、甲方同意乙方租赁该房屋可作开办幼儿园、居住、办公、仓库使用。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可以改变门面的内部结构。
4、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回,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该房屋租金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每月元,第四年至第六年每月元,第七年至第九年每月元,第十年每月元。
6、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必须在每季度前十日内支付租金给甲方。
7、租赁期内,乙方承租该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8、在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但乙方不得把该房屋转租给进行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的承租人。
9、违约责任: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因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店面租赁的合同 篇5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商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到期之日提前一个月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租赁商铺押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水费、电费、物管费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押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商铺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水费、电费、物管费)由乙方负责。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一楼与二楼之间的隔层。
3、商铺墙体在非乙方的责任下有漏水阴湿情况,并且墙皮脱落,甲方已知晓,是否维修由甲方作出决定和处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商铺交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间,甲方需卖出或临时提出收回租赁中的商铺时,需提前x天向乙方书面通知商铺卖出情况,以便乙方寻找其他商铺继续经营,并搬离该商铺。如在合同期内,因甲方未给乙方提供x天搬离时间,除违约金外,应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参考当月一个月的房租计算),以补偿乙方临时寻找商铺时所产生的费用,并退回乙方所交付的未使用部分的房租。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商铺。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出现不可抗力造成商铺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3、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商铺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元违约金。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商铺,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店面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电话:电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希共同遵守执行:
1、租赁铺面房屋地址、面积、现金价值、用途
2、租赁房屋位于跃进路人民小区侧向店面第一间120㎡;
3、从第一年开始,商铺每月租金为2200元整
4、乙方租赁该商铺用于经营,不得私自转租;
5、乙方享有店面转租的权利,但需和甲方进行协商。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
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出租给乙方,合同期满后租赁价格按当时经济情况双方商定
三、租金支付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后甲方每季度收取房租一次,房租收取时间为每季的5日前。除房租外乙方还需支付两月押金¥。每年上涨金额不能超过150元整。
四、如一年后,乙方不再续租该商铺,则商铺装修归甲方所有。如未满一年,则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因煤校及周围路面改建造成的店面无法正常经营,乙方可提前提出终止合同,或降低店租至20元。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每推迟一天按年租金的2%计罚,甲乙双方如不履行合同给双方造成损失,所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赔偿本合同期内一年年租金额,同时在到期时间,乙方没能按期搬出则按每月违约金壹千元交给甲方,以此类推。店面靠临街墙面及墙体外推2米内,乙方可以用来做广告位和车位。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约束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有补充协议,则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标准版的商铺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的主要情况如下:座落:上海市区路号(弄)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结构:。楼层:本房屋所在建筑共层,本房屋位于第层,有/无电梯。装修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清单见后)。(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毛坯房)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房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1-3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元。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年月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同意租金调整幅度在%范围之内。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支付滞纳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5—3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屋的意外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受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双方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赔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6-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向上海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五)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赁期间房屋发生权属纠纷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六)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如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并且处分该房屋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11-2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1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上海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11-5甲方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完成合同备案后的个工作日内负责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乙方应全力协助办理好相关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11-6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11-7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11-11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商铺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街招待所以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年月日将坐落在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铺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区楼号铺面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则应于租凭期满前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凭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商铺仅作为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规定,不能进行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押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季度/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于每(月/季度/年)日前交至甲方(出租方)。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水电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应于次月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租凭期满后,乙方应把卫生间、房间等打扫干净,如果商铺卫生差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相应的费用以作为清洁费用。
5、乙方交还甲方商铺时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铺位修缮
甲方将铺位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商铺的转租、转让、转借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七、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信息存档,租凭期满甲方归还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7、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八、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广东省XX市 (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的一楼右边商铺(以屋向坐西南向东北为准,以双方现场确认的中间间墙为左边界线,以靠近XXX屋一楼墙的墙为右边界线,含一楼夹层,不包含一楼墙和中间间墙及一楼楼梯间所有面积),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经营范围),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均在当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及人民币(大写)(元)为水电费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面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标准为电费每度 ,水费每立方,若低于供水、供电部门实收标准,应以供水、供电部门为准)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
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
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30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面商铺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现自愿将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个月。
3.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2.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万仟佰拾元整,总计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4.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成都市北顺西巷2号
承租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大科甲巷8号。
本合同双方鉴于:
(一)根据双方2006年12月15日签订的《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一条之约定;
(二)甲方已根据《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约定的租用房屋技术设计要求、建造工程进度要求完成租用房屋建设,达到《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二条约定竣工交付验收条件;
(三)
;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本合同用词用语除文本另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本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本《房屋租赁合同》。行文中如果称:本合同第几条,是指本合同行文的条文编号;
(二)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为确定租赁物的物业管理事项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
(三)甲方:本合同的出租方。即使本合同出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1(甲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甲方。甲方的法人代表或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物业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甲方;
(四)乙方:本合同的承租方。即使本合同承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乙方。乙方的法人代表或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乙方;
(五)合作协议:是指甲乙双方于2006年12月15日在中国成都市签署的关于建筑物建造与租赁的《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见附件3);
(六)商业广场:即成都万达商业广场,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在成都市二环路东五段( )号建造的全部建筑物群。即使该楼房因行政区划调整发生街道名称变更,或者甲方改变楼宇(群)名称,只要是本合同附件规划文件所确定的建筑物群,即是本合同所称商业广场。
(七)百货超市:是指在下述经营范围的商业销售、服务行为: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服饰系列配套商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钟表、眼镜、箱包、灯具);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含小家电);五金交电;文教用品;厨房设备;卫生洁具;日用杂货;中西餐饮;食品;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烟;酒;代客服务(除专项规定外),常用药品;计划生育药具等。
(八)本出租楼:是指商业广场百货楼地下二层至地上四层部分;
(九)租赁物: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租用房屋、设施及关联权益,即本合同租赁标的物;
(十)租用房屋:承租方独立占用控制,用于营业、加工、储存、办公、生活福利等经营活动的用房,以及由承租方独立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等设施占用部分的房屋。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和不受对方出租人、其它承租人和第三人干涉地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一)技术条件:即经双方签署确认的《万达项目IY设计要件及注意事项》(附件
4),《万达项目IY装修、设备标准及工程划分要求》(附件5),包括在设计、施工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商定修改后的这些技术条件要求(文件、图表);
(十二)交接日: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时间;
(十三)起租日:本合同关于租赁期限的起算、租金开始计算的时间;
(十四)准备期:乙方在进入租用房屋后,为开店准备的期间;
(十五)租金: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经双方约定支付的乙方使用租赁物的价款; (十六)物管费:甲方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商业经营的手段管理物业,为业主和包括乙方在内的承租人提供高效、优质和经济的服务,乙方为此支付的价款;
(十七)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租金、物管费之外,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由合同一方或双方负担的开支;
(十八)转租:承租人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租赁物以出租人的名义租赁给第三人使用,获取利益的行为;
(十九)保证金: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济担保;
(二十)翻修:协议双方按照约定,对房屋及附属物、设施进行的全面综合性修缮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重新装修、结构调整、改造。
(二十一)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甲乙方责任的爆炸、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其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物业管理合同》;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租赁物交接的书面文件和图纸;
5、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6、当上述文件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而合作协议或者本合同签订前双方的其他合同文件(协议、纪要等)能够解释,这些文件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依据。
(二)合同文件按照上述解释顺序仍出现含糊不清或者不能克服的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依照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运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中文和日文译本,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但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中国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章,四川及成都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二章 租赁物
第四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
本合同租赁物是甲方商业广场约定区域的房屋、设施及相关权利,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1)租用房屋:(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1,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9223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屋面建筑面积约129平方米;公用面积约平方米;以上面积合计平方米)。包括租用房屋紧急疏散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占用面积(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一)。
(2)专用卸货场,共计1277平方米,位于地下一层乙方租用房屋(货场)进出口处(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二)。
(3)员工专用自行车停车场,实际面积约1500平方米,(包含一个约500平方米的夹层,按250平方米计算租金)位于地下一层(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三),最终按照1250平方米计算租金。
最终以实测面积为甲方计收租金的面积依据,但无论任何测算方式,租用房屋二、三楼中部留空的天庭不计入面积,不收租金。在实测建筑面积测出之前,依据上述原则以图测建筑面积为依据计收租金。
2、不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1)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各一个乙方店招位及外墙四个外立面广告位总面积三分之一的`广告位(附件7《万达项目IY广告分布及面积示意图》)。
店招具体位置及大小(在乙方提供的店招尺寸的基础上)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结果为准(附件8《万达项目IY店招设计示意图》)
(2)租用房屋乙方一楼商场出入口专用促销活动场地,面积分别为A:50平方米,B:50平方米(如图所示,附件9《万达项目IY专用促销活动场地分布图》)。
乙方专用促销活动场地的面积是指乙方举办促销活动时,搭建舞台、陈列商品等乙方实际占用面积,不包含顾客、流动人员的占用面积。
(3)甲方将在商业广场内为乙方设置形象标志(鸽子塔);(具体尺寸、位置、布局见附件11《万达项目IY鸽子塔设计图》)。
(4)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分别布置、安装的乙方鸽子标志形象广告小灯箱(具体分布位置、布局、大小尺寸见附件12《万达项目IY鸽子灯箱分布图》《万达项目IY鸽子
设计图》)。
(5)本出租楼乙方专用设施,租用房屋内部所有设施、墙面、空间,租用房屋外部门框、门眉、门房通道。
第五条,为保证乙方正当行使租赁权,乙方享有与承租权有关的下列物用权
(一)本出租楼设施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出租楼的排污、排水、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空调、计算机线路、设施、设备。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商业广场室外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通道及设施等)以及它们和甲方专用货场与本出租楼外出入的通道、空地。
(三)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出租楼的屋面、楼梯井、墙面及其空间的使用权。
(四)在不妨碍商业广场内的其它商家对商业广场公共部分按照该设施本身的设计功能或用途正当使用的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优惠利用本出租楼及商业广场的空地、空间和设施进行商品促销、商业宣传或者广告活动的权利。
(五)其他设施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行使租用部分的租赁权而应当享有的本出租楼沿街人行道、空地的通行、用地,租用部分的采光、通风、通行;租用房屋水电、空调、通讯线路设施的维护保养的通行、用道权利。
第三章 交接、进入、验收、租赁期限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条件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本出租楼的建造工程已经按照技术条件要求(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应当在起租日前完成或交付的事项外)施工完毕,乙方可以合法并安全的进入租用房屋,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建造承包商的主要施工人员已经撤离现场;
(2)租赁物及其相关联部分的内外装修与各种设施设备的性能、规格及其他一切约定条件均达到技术要求规定的标准,能够承受正常使用;
(3)除甲方、本出租楼的建筑商必要的监管和个别收尾工程需要外,乙方没有任何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限制与妨碍可以自由进入本出租楼。
(4)甲方在商业广场与乙方租赁物相邻物的建设活动,不存在影响乙方进驻、装修与经营的事实与行为。
(二)甲方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起租日前完成下列事项:
(1)完成所有收尾工程施工事项,甲方及施工单位工程建设人员全部离开,所有因建
商铺租赁合同格式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三、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