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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租赁合同11篇

时间:2023-07-31 09:54:47 租赁合同

  【前言】本文是网友“rfect73077”收集的鱼塘租赁合同11篇,供大家参阅。

鱼塘租赁合同

鱼塘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农村水塘使用效益,搞活乡村经济,经双方协商, 甲方同意将位于镇大屋村与花屋村交界的一小块水塘,转让给乙方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此块水塘位于大屋村与花屋村交界处一小块,所有权为花屋村小组,面积平方米,是一块高低不平且无实际使用价值坑 哇水塘。

  二、甲方同意将此块水塘转让给乙方使用。

  三、经双方协商,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水塘转让费

  四、甲方在合同签字后,应确保村民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此合同进 行干扰,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权,如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五、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土管办一份。双 方签字后合同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租赁鱼塘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现地址: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鱼塘面积:亩分厘。

  第二条 承包期限年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月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 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方负责,与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万仟佰拾元角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万仟佰拾元角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第十四条 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鱼塘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方现有位于 鱼池,面积为 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30年,即从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止,到期交还甲方(或继续使用)。

  二、总计租金为人民币:1300元(大写:壹仟叁佰元整)。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租金后使用,并一次交清。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按实际租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经济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七、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八、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以书面上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范本 篇4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 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 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 亩; 象东村占 亩; 象西村占 亩; 象星村占 亩。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xx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整(¥ 元)其中:象东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象牙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 亩,填土高度 米高平公路,填土款 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租鱼塘一事达成以下协议,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该鱼塘位于双田村后坝,共两个,两鱼塘界线以相邻两边鱼塘的坝梁的中线为界。

  二、租赁期限 年,既 年 月 年月

  三、付款方式,两鱼塘租赁费为每年壹万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甲方三年租赁费共计叁万元整如乙方需续租应在期满前二年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四、乙方租赁期间,如政府有统一规划,甲方原有两鱼塘的.补贴或赔偿属甲方所有,对乙方所建设施和经营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属乙方所有。

  五、乙方租赁期间,鱼塘因安全或其他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甲方原有路和停车厂属于两家共同使用,乙方不得在停车厂建固定建筑物。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方式单方违约,否则 所造成的损失有违约方承担。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失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证人各执一份,以此合同为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座落、面积、用途

  出租土地、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工字塘 。

  双方同意出租土地、鱼塘可用于种植、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叁年。出租方从二0年一月一日起将土地、鱼塘交付承租方使用至二0年十二月三十日收回。注明(鱼塘水位以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为标准,如高于标准造成其它损失或别人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鱼塘户的塘基由承租户负责加固,如承租的鱼塘四周基地由别人承租种植的,承租鱼塘户应允许承租基地人在该鱼塘取水淋作物,承租基地户若想在别人承租的鱼塘搭瓜棚的,应征得承租鱼塘户同意方能搭瓜棚。水电设施费由承租方负责。)承租的土地不能建猪舍及其它建筑物,承租的.鱼塘不能养殖埃及塘虱。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每年土地、鱼塘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元)。承租人应当在每年 月日前交齐下一年度的租金。承租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先付一年租金(即元)及一年租金的50%(¥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合同后,如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按期按原状交回租赁物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承租方每年使用前交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如逾期一个月,出租方有权收取当期租金30%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鱼塘,并追缴承租方的当年租金、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另租给第三人,除返还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当年租金的二倍。

  2、如承租人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造成其它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达 天以上;

  (2)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擅自改造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背离原租赁状态的;

  (4)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存在违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免责条件

  1、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如土地已不适于继续履行合同,则双方可终止本合同。

  2、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部门收回土地、鱼塘(出租方提前45天通知承租方),则本合同终止。被收回鱼塘、土地,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

  3、承租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其他

  1、甲、乙双方是独立的两个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债务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鱼塘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乙方通过与甲方协商的方式,取得甲方鱼塘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所有的鱼塘,发包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承包的鱼塘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按每亩元,共有亩,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

  四、乙方承包鱼塘后可以在鱼塘内填土,填土后乙方可以种花或搞多种经营。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鱼塘有独立的经营权,可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鱼塘的自主经营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鱼塘的开发治理成果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所承包的鱼塘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保证该鱼塘界线与其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法导致解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元,退还乙方承包鱼塘的所有款项,同时对乙方的投资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他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后乙方愿意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续签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鱼塘出租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关口村鱼塘转让给乙方,现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在转让前甲方因此鱼塘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二、转让时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从本日起,乙方按协商价一次性支给甲方,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乙方以收条为凭。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具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在黔陶乡关口村委会取的所有权利,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鱼塘租赁合同范本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租予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20xx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鱼塘的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总场授权其管理和出租的鱼池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并承担相应的其他任务,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形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项费用自理。租赁费一年一议,定额上缴。

  第二条:租赁地点及面积:五湖渔场第排号鱼池,占地面积亩,其中水面亩。

  第三条:租赁费和其他任务指标:

  1、乙方20年向甲方上缴租金共计元。

  2、上级分配给甲方的水利任务、抗洪抢险、共同生产费用及场内公路护坡、沟渠疏洗等各项义务工,甲方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分摊给乙方。

  第四条:鱼池租赁承包期:从20年2月1日起至20年元月31日止。

  第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上缴租金时间为本年的4月1日之前,对无能力年初上缴资金的承包户,也可常年分期上缴,但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日,超过日期的欠款部分按同期农业银行最高贷款利率的150%计息。历年欠缴的利息从上期的结算截止日起到本年还清之日止,按以上标准计息,当年欠款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应于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前交清。

  2、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必须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交。乙方未取得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交款,视为乙方未向甲方交款。

  3、乙方对本人承包辖区周围的沟渠、道路、电线、树木等公共财物负有保管责任,不得蓄意损坏。对以上设备及财产人为造成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场与承包户合资兴建的石子公路,其段面维修费场与承包户各承担50%。乙方所受益排灌沟渠,由乙方自觉投劳,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未缴清甲方租金和历年欠款本、息之前,乙方对租赁鱼池所产生的收益不得自行处置,所有产品如需出售,必须通知甲方派员到场,由甲方收取产品销售款,冲抵乙方应缴甲方当年租金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否则,乙方应向甲方结付销售款20%的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鱼池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满或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租赁鱼池期间投入的鱼池改造资金、房屋等资产和租赁鱼池内剩余的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产品或财产没有处理,影响下轮承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总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五湖渔场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9、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以前就本合同约定鱼池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自行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鱼塘出租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地点、区域和目的

  租赁的土地和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的工字塘。

  双方同意租赁的土地和鱼塘可用于种植和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期共三年。出租人应自年月日起将土地和鱼塘交付承租人使用,并于年月日收回。注(鱼塘水位应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高于标准的,造成他人其他损失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租户负责加固租户的塘基。如果租客周围的基地是租来的,是别人种的,租客应该允许租客带水淋鱼塘里的庄稼。如果租客想在别人租的鱼塘建瓜棚,要征得租客同意才能建瓜棚。承租人应负责水电设施费。)猪舍等建筑不能建在租赁的土地上,埃及池虱不能在租赁的鱼塘中养殖。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土地和鱼塘年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元)。承租人应在每 年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支付一年租金(即元)和一年租金的50%(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承租人完全履行合同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如果没有违约,租赁财产如期归还。承租人每年使用前应缴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逾期一个月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逾期两个月的,视为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和鱼塘,并收回承租人的当期租金、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人无故解除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出租人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出租给第三方的,除返还当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人支付相当于当期租金两倍的违约金。

  3、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拖欠租金或者其他费用超过日的;

  (二)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三)擅自改变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偏离原租赁状态的;

  (四)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因非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核实,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说明情况,不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土地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期内,如政策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机关收回土地、鱼塘(出租人提前45天通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方对收回的鱼塘和土地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方自行承担盈亏和风险。

  五、其他人

  1、甲方和乙方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对自己的债务负责。

  2、租赁期内,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