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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租赁合同优秀15篇

时间:2023-08-04 09:15:45 租赁合同

  本文是会员“on44”收集的车位租赁合同优秀15篇,供大家参阅。

车位租赁合同

车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租金

  本车位租金元整(元整)/月,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

  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租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最新地下车位出租。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效力

  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电话:

  承租人:电话:

  日期:

车位租赁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基本情景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逾期付款职责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光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贴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逾期交付职责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供给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未尽事项,双方能够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一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签字):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3

  甲方:xxx(出租人)

  乙方:丽居座室业主(住户)姓名:(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租赁: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东田丽园 停车场,停车位号码: ,用于停放车型: ,车牌号码: ,车身颜色:。

  二、 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 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 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 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广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 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东田丽园物业管理处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停车场管理规定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 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 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 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 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 本停车场只向使用停车场停车的机动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无需为泊车辆承担任 何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

  8、 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他相关费用。

  9、 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1、所有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领取停车卡后方可进入,在车辆出场时必须交回停车卡,否则保安有员有权不予放行,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 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现时有效的收费标准缴费。

  二零一X年X月X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条款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供遵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

  本停车位位于xx市xx路xx号xx小区xx号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xx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x年xx月xx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人民币xx元。该租赁费不包含管理费。乙方可选择以下其中第()种交付方式: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天内一次向甲方全额支付本停车费xx年的租赁费。

  2.乙方使用车位后须每月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交纳车辆停放管理费,如政府有新规定,管理费依新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的规定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开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本协议一式两分,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市路号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该车位长米,宽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rmb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 壹年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购买

(1)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场或停车位。

(2)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 10 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同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3)乙方放弃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赁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5%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

车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

  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

.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下简称该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车位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不含车位管理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 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墙壁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 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八条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该车位的,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卖该车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将未履行租期的租金退回给乙方,并补偿1个月的租金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 1

  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通用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在本小区所拥有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停车位编号:

  第二条

  承租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甲方车位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空停车位;

  2、负责支付停车位的照明、通风、卫生清洁等物业管理费用。

  3、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4、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不负责赔偿,但有协助进行调查和处理的义务。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物业公司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3、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4、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在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下进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约定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已交租赁费用不得要求甲方退还。

  3、甲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剩余部分。

  4、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车位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9

  甲方(出租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

  本停车位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大街号小区 停车位。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x年,自20年x月x日起至20年x月x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20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RMB元)。该租赁费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采暖费,电费,以及其他与地下停车位相关的费用。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定金元,余下元租赁费在20年x月x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10%的违约赔偿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 20年月x日 时间: 20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范本2023 篇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小区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车位租用合同2023 篇1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地点及号码: 。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至 止,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每月为人民币160元(大写:壹佰陆拾元整),逾期一周未支付租金,视为自动放弃车位承租权,甲方有权支配处理。车位租赁期内的车位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交付乙方 车位远程卡壹张,车位锁及钥匙各壹把 ,如乙方丢失按物业收费标准缴费补办,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甲方。

  四、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六、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七、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小区物业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九、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十、租约期满,或者未到期,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车位租赁合同协议大全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备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层号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元/月(大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收取押金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表:住宅单元: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车位租赁合同范本 篇1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 停车位。

  第二条、本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年租金为 元,租赁期内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 方承担。

  2、双方协定租金及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按 个月为一期支付,

  第一期租金及本车位管理费于 年 月 日支付,租金及本车位管理费于每期前 日支付。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证实乙方为合法车位租赁方。

  3、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4、乙方应保持停车位清洁卫生,如对停车位设施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租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终止此合同,提出方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7、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在友好协商未果前提下,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四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可在到期后收回车位或另行转租。

  第五条、解约

  甲乙双方提出提前解除协议均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租赁费总额5%违约赔偿金。协议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简单车位租赁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小区个人停车位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管理分公司

  承租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双方共同遵循并执行。

  第一条场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位于武汉城地面停车场西南角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2、承租停车位共个,由甲方随机安排;

  3、承租用途:仅供停放小型汽车之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共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前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经甲乙双方协商,若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若不予续约的,合同期满即终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停车位租金为人民币元/位,计人民币元/月,总计人民币元;

  2、乙方签订合同时应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若合同期内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期满日内,乙方应结清所有合同约定款项及完结所有经济纠纷后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3、租金按季度方式支付,首次应付租金为人民币元,在甲、乙双方签约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下次租金在前次租期满前日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湖北管理分公司,

  账号:

  开户行:

  如甲方银行账号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之日时依约将甲方指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2、在承租期间,若甲方建设或环境改造需要不能提供该场地供乙方使用,如甲方无位置可提供该合同自动解除。

  3、在乙方租赁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及甲方关于停车场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4、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造成场地在租期内不能使用,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场地并不作任何赔偿,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5、甲方仅向乙方出租停车场停车位,不负责乙方所停机动车辆的保管以及损伤、损坏、被盗损失。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提供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政府规定的经营许可证交付给甲方备份,乙方应守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各项保险。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它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用于本合同规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场地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由于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占用该场地外的地方营业,停放车辆的放置,必须规范、整齐,不得乱摆乱放。

  5、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场地。

  6、乙方不得在该场地村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否则出现事故引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做好该场地的治安、防火、防盗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禁止他人非法占用或搭建。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结构,不得乱拉电线安装电器。

  第六条合同终止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2、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甲方有权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需在十五天内将场地恢复原状后,无条件无偿将场地交还甲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逾期支付场地租金、违约金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达一个月或合同保证金不足原合同保证金,自甲方通知起日内仍未补齐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场地转租他人;

  、乙方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条保险条款

  乙方应购买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财产险、第三者强制险等与车辆及车辆内财物相关的保险,否则,乙方使用停车位过程中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欠缴月租金1%的违约金;若拖欠时间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索赔权利。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在该场地上发生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但守约方是否向违约方发出更正通告,不构成向违约方索赔的前提条件。

  第九条通知及送达

  1、乙方通讯地址已注册在本合同内,所有甲方的通知书应以上述地址为依据。如乙方迁移通讯地址应立即以挂号邮件知会甲方,否则因此而引至任何邮递错误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收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如专人直接送达的,应由接收人签收;函件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函件为送达。

  第十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任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合同当事人具同等约束力。

  3、本合同签订之时成立并生效,共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