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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租赁合同8篇

时间:2023-08-25 13:03:38 租赁合同

  【导语】以下是会员“zhidongcidao”收集的机械租赁合同8篇,供大家品鉴。

机械租赁合同

机械租赁合同 篇1

  机械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机械()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经签订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租用甲方台。

(二)租用地点:

(三)租用方式:按月包干(包月),采用按月租计价租赁的方式。

(四)租用时间: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止,如工地未完成可再另行协商。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元(大写元正税后款),工作时间在每月小时内,如不满小时,月租不变,如工地需加班超时费乙方按每小时元计算给甲方。工作时间每月以机械电脑显示计时,进场显示器走字为。

  2、支付方式:进场时付清当月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须配备驾驶人员壹名。

  2、甲方工作人员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调度,确保安全施工。

  3、甲方负责机械的辅助材料(保养油料)

  4、租赁期间乙方确保甲方操作人员每日有时间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如注黄油、检查、紧固、清洁等。甲方机械每月有三天正常保养维修时间,如超过三天仍未能正常工作,乙方有权扣回所误天数。

  乙方责任: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机械进费由乙方负责元(大写),出场时乙方必须把机械油加满,出场费由甲方负责。

  2、甲方的机械的燃油(柴油)、机具在工地做工期间的停放,守护和安全工作驾驶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

  3、由施工现场的地质资料不明、如塌方、坡度、山体滑坡、飞石、河边地带等所造成的后果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遇施工现场危险场面,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指挥,在乙方的指挥下,机械、人身安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该项目手续不全或与当地人发生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必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2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工程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名称及型号:

  名称:

  型号:

  二、租赁用途及使用地点:

  租赁用途:

  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通知终止租赁之日结束。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走机械或驾驶人员,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全部租金。

  四、租金计算方法

  1、计费时间:按机械机械进场实际使用之日计算租金,月租金元(大写: )。不满壹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元/天。

  2、机械进出场时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调遣费用,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进出场发生的费用。进场时由甲方垫付进场拖车费用。若因乙方机械设备故障耽误甲方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一次,按当月结算费用的 %支付给乙方。合同终止后,剩余租赁款一次性结清。

  六、机械维修、保养及费用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

  时间暂定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计算和支付

  1、租金:按 元/月(乙方供油)。

  2、每个月乙方须支付月租金的30-40%给甲方作为维修保养费用;年底前支付甲方总租赁款的60%;其余40%租赁费用,乙方须在机械出场后3个月内支付完结。

  四、燃油等费用

  租赁期间的燃油费、机械看护由乙方承担,机械调运、维护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甲方允许,不得另租他方。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自愿对机械进行改善或维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若甲方机械需要修理,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如果2日内维修不好,影响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有权更换机械或者重新租用其他单位机械,所产生的费用从甲方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八、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

  1、租赁的机械在租赁期内有甲方机械手操作使用。甲方操作手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维护,使机械保持良好状态。甲方应配备1-2名操作手,操作手工资由甲方支付。

  2、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操作手必须听从乙方施工人员指挥。若因甲方操作手不听指挥或者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影响到乙方工程质量、进度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租赁机械在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要求及时付清租金和有此发生的其他费用,或者终止合同,收回机械。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或中途变更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对方偿付总租金的20%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于滁州市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租赁费用结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3

  使用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 塔式起重机 型号: 生产厂家: 产权备案号: 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设备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为 元/月,(大写:);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进出场费每台 元();

(三)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1)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当对在用的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乙方在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5、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支付操作2名司机工资。

(2)特种作业员现场劳动纪律、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责任由甲方负责。

(3)租凭合同必须是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双方签定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凭费用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4

  租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和型号:

  第二条租赁形式。

  乙方将该设备以月租的形式租用给甲方。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每月月租时间限时为280小时,若超出280小时,每小时按元/小时计算。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相关事宜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租用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续签定租赁合同。

(1)在租赁期间,甲方只有对该机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保证对机械享有权并有权出租。

(2)在租赁期间,机械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如不服从,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终止协议。

(3)工作期间,机械驾驶员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应负责机械保养,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安全保障

(1)在施工现场,操作员应严格按操作规划办事,否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反,在管理员要求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

(2)该机械在施工现场,在甲方施工现场出现的天体掉物对该机械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相关手续

(1)甲方应用现金形式支付乙方租金,乙方需月初五日内到甲方办理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及挂帐事宜。办理完善后,甲方必须在七日之内支付结算的实际租金的%支付给乙方。如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给乙方租金,每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当月实际租金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值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租金为止。

(2)剩余的%尾款于年月日全部付清。如超出该时间后,每天按总余款的百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务发票。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清楚并一致同意上述条款,未有任何歧义。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身份证:身份证: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的机械

  1、名称: 柴油锤桩机 ,型号: ,数量: 3台

  2、名称: 冲孔钻机 ,型号: ,数量: 3台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 20xx 年 8 月 13 日 至 20xx 年 7 月 12 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 20xx 年 8 月 13 日 至 20xx 年 7 月 12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确因工作所需超出 8 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年租结算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小写¥元/年,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五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 10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东莞市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书 篇6

  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1.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元(大写:)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历天元收取租赁费。

  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年月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3.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4.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月的租费(大写元整)及设备返程运费(大写)共计.

  2.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机械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第七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3.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4.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5.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4.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5.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租赁机械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7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

  第二条使用地点:以甲方实际项目地点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一周前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

  第三人,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设备租赁费按以下方式计算:按月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机械月租如下:

  2、按月计算租赁费时,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按一个台班,每月工作台班,因工作所需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每月按超出台班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收取甲方保证金10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甲方交纳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乙方向甲方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自收货时起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单交给乙方。

  3、如果甲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验收,乙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甲方验收完毕,并视同甲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单交付给乙方。

  4、如果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乙方的责任时,甲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3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1天,如超过1天,应免收相应天数的租金。因甲方使用不当或违规使用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设备运转所需燃料、电力由甲方负责提供或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操作人员由甲方统一指挥,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违反,但是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的指令,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运费由甲方承担。进场费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甲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③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甲方应赔偿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在当日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①要求甲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②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纠纷和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3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3天内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向乙方公司所在地省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中,除指定需手写部分外,其他手写涂改、增删内容一律无效如有确实需要补充的内容,可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均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已有充分理解和把握,并完全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二、承租施工地点:

  三、租赁期限:从该机械设备进场天后计算租赁时间至甲方通知乙方报停为止。

  四、租赁方式及费用,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租赁。

  1、按月包干制,每月租金:元,:元。

  2、按天计算单价,每天租金:元,:元。以上租金包含设备操作人员工资及税金等费用。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租赁费用双方按月结算,具体付款方式为。

  六、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无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

  2、负责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相关资料、基础施工图纸、地脚预埋件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装配及基础施工的各项要领,并在乙方需要时派人现场进行帮助和指导。

  3、负责配备随车使用配件、备件及修理工具,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4、配备名持证上岗的熟练设备操作人员。

  5、负责设备日常维护、故障修理。

  七、甲方责任

  1、按相关规程安排设备进行正常作业,不对设备违章指挥。

  2、负责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住宿场所,其伙食由,费用由方承担。

  3、安排时间由乙方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

  4、负责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的责任。

  八、设备进场、出场、安装、拆卸及验收双方责任及费用的约定:

  九、设备维修

  1、乙方应履行租赁设备的维修义务。包括设备在出租期间出现故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磨损及其他故障,日常维护。

  2、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当天通知甲方,乙方应视情况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按月租赁的设备每月总维修保养时间不能超过三天,否则,超过时间按有效工作日标准扣减租赁费用。按天租赁的设备以实际使用时间结算费用。

  3、设备发生故障,甲方通知乙方后次日内乙方未进行修理的,甲方可在

  第三天安排设备修理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条件所限甲方不具备修理条件,乙方未按甲要求时限进行修理或更换的,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责任

  1、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以保证其按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导致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合理调度、指挥,因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提供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因设备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双方其他约定

  十一、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双方约定本合同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8

  出租单位: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起用时间: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