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会员“dusi”分享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供大家参阅。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巷、里) 号座 房号的房地产 出租给乙方作 商业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人民币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 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房屋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房屋非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 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需另行缴交。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从 年 月 日开始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壹个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号码: 身份证 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民法典》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年。根据上述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年。房屋租赁期限最长年的解释:
A、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
B、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年计算。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
A、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原则无效。
B、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有效。
(2)违法的临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A、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原则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有效。
B、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原则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3)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合同无效:
A、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B、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6个月内提出异议的,出租人可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5)租赁期限超过年,超过部分无效。简洁版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房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甲方提供设施有:
二、租赁期共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圆整(),交纳期限为每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人民币圆整提前月交付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圆整(),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用,由乙方自付。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当日读数:电:煤气:水:)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其他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七、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九、租赁期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双方协议修缮。
十、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月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合理、合法、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市街道小区栋号,共计面积约平方米,租期为月,时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
二、租金标准元/月,支付方式押付支付。押金元。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宽带、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五堵漏。甲方如数退还押金。
三、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房。
四、承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做到防火、防盗、安全用水、用电,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在租用期间,乙方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事情发生,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宽带、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备注及各项表度数: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马鞍山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乙方):安徽安祺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梅山路399号科创中心内B408、409室。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18平方米。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
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的行为已经有权机构批准,且该房屋产权清晰。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公开市场竞价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
该房屋租金单价8元/月/平方米,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支付期限该房屋租金每季(月/季/半年/年)支付一次。
3、支付方式乙方须于每个支付期前七日内将下一期租金(其他费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向乙方开具合法票据。
第四条房屋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孵化项目研发生产,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修缮
1、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须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核确需进行维修的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该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
第六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万仟佰拾元整)。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滞纳金及赔偿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七条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担方式为:
1、乙方承担的费用:孵化咨询、技术等综合服务费每月元,电费按表计价,水费公摊(单
独用水按表计价),其他费用另行协议。
2、甲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应承担的相关税款。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1、交付:甲方应按租赁期限规定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
2、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将房屋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无论物品价值大小,都视为乙方放弃对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双方于房屋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对乙方物品的处理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若支付的违约金
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支付逾期费用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租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如有乙方违约,还应支付甲方为仲裁或诉讼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征用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不得有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辐射等一切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排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解除本协议,限三个月迁出孵化场所,同时上报国家环保部门。
2、乙方若发生欠费情况,甲方有权停止转供水、电通讯等服务。
3、首次费用交纳月日至年月合计元,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4、关于滞纳金特别说明:如遇利率调整,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滞纳金不再收取。
5、租赁期满,如无有效合同,乙方实际占用甲方房屋期间,除按原标准收取占用使用费外,另收取2元/平米/月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时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份。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正规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并获利,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下列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租赁物业(以下简称物业)位于;该房屋结构为:产权证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房(套),产权证号。
第二条该房屋的用途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合同期内租金不变。
第五条租金按月、季、年结算,按月、季、年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
第六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属于产权人,并承诺不存在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上述任何事项,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房屋(在空格内填写是或否)
第九条租赁期内,房屋由甲方负责维护。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对租赁期内的消防安全、首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障负责。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一切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情况下投资装修租赁房屋,装修方案由甲方审核签字。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装修交付房屋后维持现状,甲方不赔偿装修及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修设备和材料,必须支付恢复原状的费用。
第十二条租赁期内,与房屋使用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由乙方承担关于责任。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水、电、电话、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终止,乙方应按合同期满日将房屋归还甲方。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书面答复乙方。乙方同意继续租赁的,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转租租赁房屋的;
2、擅自转让、出借、调换租赁房屋的;
3、擅自拆除、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数月;
5、违反第十条规定,两次受到行政处罚的;
6、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出租房屋的;
8、甲方未能及时交付并修复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十五条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在终止合同签订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甲方出售租赁物的,应当在出售前个月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因城市建设和不可抗力,甲方不得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会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租赁期内,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按年租金的%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支付租金,则按逾期总额的%收取滞纳金。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甲方产权证复印件及其他附件,空白处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适用下列条款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份。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盖章):乙方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实用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阳光小区东侧c2商5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装修程度:大理**梯和地面、楼上卫生间、隔间、阁楼、装潢灯饰、卷帘门、厨房:设施设备(电表、水表、其他无)完好无损。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房屋原样交给甲方,如有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二、租赁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三、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每年房屋租金为元(人民币),先付后住。第一年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时,缴纳一年房租;第二年及以后的租金由乙方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乙方到期后,自行搬出。租赁年后,房租随市场行情变动。
四、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的,需经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
3、承租后,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承租前一切费用乙方概不负责。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若乙方出兑,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其他约定事项: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时,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若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租用此房屋,则甲方应返还乙方的押金及剩余房租。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租赁,需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对房屋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赔偿,已交的房租费不予退还。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在交付第一年房租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元,若房屋设施及装潢被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在押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补偿,剩余部分在合同期满后退回乙方。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