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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租赁合同【7篇】

时间:2023-07-08 10:01:11 租赁合同

  【简介】在签订鱼塘租赁合同之际,我们深感荣幸并怀着感激之情,向您表达我们对您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是网友“dilanoupaian”整理的鱼塘租赁合同(共7篇),供大家品鉴。

鱼塘租赁合同

农村鱼塘租赁简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租予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鱼池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总场授权其管理和出租的鱼池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并承担相应的其他任务,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形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项费用自理。租赁费一年一议,定额上缴。

  第二条:租赁地点及面积:五湖渔场第 排 号鱼池,占地面积 亩,其中水面 亩。

  第三条:租赁费和其他任务指标:

  1、乙方20xx年向甲方上缴租金共计元。

  2、上级分配给甲方的水利任务、抗洪抢险、共同生产费用及场内公路护坡、沟渠疏洗等各项义务工,甲方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分摊给乙方。

  第四条:鱼池租赁承包期: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止。

  第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上缴租金时间为本年的4月1日之前,对无能力年初上缴资金的承包户,也可常年分期上缴,但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日,超过日期的欠款部分按同期农业银行最高贷款利率的.150%计息。历年欠缴的利息从上期的结算截止日起到本年还清之日止,按以上标准计息,当年欠款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应于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前交清。

  2、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必须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交。乙方未取得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交款,视为乙方未向甲方交款。

  3、乙方对本人承包辖区周围的沟渠、道路、电线、树木等公共财物负有保管责任,不得蓄意损坏。对以上设备及财产人为造成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场与承包户合资兴建的石子公路,其段面维修费场与承包户各承担50%。乙方所受益排灌沟渠,由乙方自觉投劳,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未缴清甲方租金和历年欠款本、息之前,乙方对租赁鱼池所产生的收益不得自行处置,所有产品如需出售,必须通知甲方派员到场,由甲方收取产品销售款,冲抵乙方应缴甲方当年租金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否则,乙方应向甲方结付销售款20%的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鱼池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满或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租赁鱼池期间投入的鱼池改造资金、房屋等资产和租赁鱼池内剩余的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产品或财产没有处理,影响下轮承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总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五湖渔场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9、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以前就本合同约定鱼池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自行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鱼塘出租简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通过与甲方协商的方式,取得甲方鱼塘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黑荞母居民委员会化底力小组蝴蝶园岔路口的鱼塘,发包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期为 1 年,即 20xx 年 6 月 1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为元一年。

  四、付款方式为签合同当天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时将鱼塘及配套设施(房屋)交给乙方。

  2、房屋的使用采取来时装修去时丢的原则。

  3、甲方保证该鱼塘界线与其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承租期内甲方无特殊原因不得单方违约,如违反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5、如因不可抗力(如:政府征用)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要提前10—15天通知乙方。如租期未满按剩余时间(每月833元)退还租金给乙方。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能放水清理鱼塘,只能把鱼带走。

  6、乙方在承租期内要确保鱼塘的.配套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7、对于鱼塘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只允许用于养鱼,如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有违法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在承租期内,要确保周围环境不受污染,如造成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在鱼塘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六、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证人: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 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 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 亩; 象东村占 亩; 象西村占 亩; 象星村占 亩。

  二、租赁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 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整(¥ 元)其中:象东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 年日至20 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 2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 年日至20 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象牙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 年日至20 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 2年月20 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 年日至20 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 2年月20 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 2年月20 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 年日至20 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 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 亩,填土高度 米高平公路,填土款 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鱼塘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座落、面积、用途

  出租土地、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工字塘 。

  双方同意出租土地、鱼塘可用于种植、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叁年。出租方从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将土地、鱼塘交付承租方使用至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收回。注明(鱼塘水位以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为标准,如高于标准造成其它损失或别人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鱼塘户的塘基由承租户负责加固,如承租的鱼塘四周基地由别人承租种植的,承租鱼塘户应允许承租基地人在该鱼塘取水淋作物,承租基地户若想在别人承租的鱼塘搭瓜棚的,应征得承租鱼塘户同意方能搭瓜棚。水电设施费由承租方负责。)承租的土地不能建猪舍及其它建筑物,承租的鱼塘不能养殖埃及塘虱。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每年土地、鱼塘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元)。承租人应当在每年月 日前交齐下一年度的租金。

  承租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先付一年租金(即元)及一年租金的50% (¥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合同后,如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按期按原状交回租赁物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承租方每年使用前交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如逾期一个月,出租方有权收取当期租金30%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鱼塘,并追缴承租方的当年租金、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另租给第三人,除返还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当年租金的二倍。

  2、如承租人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造成其它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达 天以上;

  (2)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擅自改造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背离原租赁状态的;

  (4)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存在违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免责条件

  1.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如土地已不适于继续履行合同,则双方可终止本合同。

  2.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部门收回土地、鱼塘(出租方提前45天通知承租方),则本合同终止。被收回鱼塘、土地,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

  3.承租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其他

  1.甲、乙双方是独立的两个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债务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6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 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 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 亩; 象东村占 亩; 象西村占 亩; 象星村占 亩。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xx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整(¥ 元)其中:象东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象牙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 亩,填土高度 米高平公路,填土款 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鱼塘出租鱼简单合同 篇7

  甲方(出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箱:

  乙方(承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此前已就位于处鱼塘租赁签订租赁合同,现由于甲方需要临时变更该合同内容,现双方为促成合同继续履行签订立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原租赁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承租鱼塘用于生产经营。

  第二条标的物基本情况

  鱼塘位置:

  面积:亩/平方米

  四周(有/无)围墙,是否有房屋、亭子或其他附属设施:

  第三条租赁期限、费用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鱼塘租赁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元(大写: 元);租赁押金为元。

  第五条乙方应当于每年月日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押金。

  二、补充变更内容

  第六条因该鱼塘所涉旁边地块为政府征收,工程设备需从该鱼塘经过,因此双方协议原租期不变,就因该事项导致鱼塘无法使用的一年,甲方不收取鱼塘租赁费用。

  第七条由于该鱼塘乙方合法享有使用权,作为通行上的便利,乙方允许甲方为第三方设立地役权,并由甲方直接给予乙方补偿款元(作为破坏现有设施的补偿)。甲方未支付该补偿款的,乙方可以请求就第三方支付的地役权费用双方按比例分割,具体的,甲方可分得其中x%,乙方可分得其中x%。

  第八条自前项事由消除后,乙方继续承租该鱼塘。甲方可选择将鱼塘恢复原状后重新交付给乙方或支付给乙方伍万元后,由乙方自行恢复原状。甲方选择恢复原状后重新交付的,以重新交付的时间为剩余租期的起算时间。

  第九条此后鱼塘为政府征收的,就征收补偿款,双方按以下规则进行分割:青苗费、虾苗蟹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由乙方取得,剩余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等由甲方取得;鱼塘被征收后,双方租赁合同解除,当年已支付租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切实履行,一方违约的,除应当继续履行以外还应当向守约一方承担给付万元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加以约定的内容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有效,与原租赁合同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