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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租赁合同12篇

时间:2023-08-29 09:43:10 租赁合同

店铺租赁合同

店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于 街 号,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共两层,即 平方米,商铺前的空地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期限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租金暂定半年支付一次,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四、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玟概不负责,期 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合同期满后,房租根据周边市场行情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再续签 年。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吨,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到合同期满)。

  七、出租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卖给第三方时,出租人应告之承租人和第三方,确保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不善,乙方在不损害出租方利益的前提下,有权将经营的店铺转包给他人继续经营,与他人签订转包协议时,须出租方在场。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装修费及相关损失,并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店内所有装修不得拆走,并赔偿违约金 元。

  九、负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将坐落在杭州下沙*****C区1-305#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租期:20xx年11月22日-20xx年11月21号。租金为拐万伍仟元整。(元)第二年租金按某地租金上适当增加部分。以后续租乙方有优先权。押金为壹万元(元)

  二、 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三、 甲方以前的债权俩务等各种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 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五、 店里的装修损坏必须要赔。

  六、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 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 ,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店面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 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或) 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

(或3.乙方每 (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在花溪徐家冲有门面壹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愿将位于的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第三条

  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第四条租金

  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第五条租赁责任

  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4、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5、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6、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7、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9、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0、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11、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1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13、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14、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5、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16、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17、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18、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19、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20、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22、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23、乙 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2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25、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2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7、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0、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临街店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店铺坐落于号店铺,该店铺建筑面积上下两层约m2。该店铺不得用于饭店等对室内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店铺租赁期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元()/年,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注:合同期内年租金递增应控制在15%以下)。

  4、店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店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店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店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法的使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原则下有权转租此店铺,但转租前须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收回店铺房屋,且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7、合同期内,与该店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城市市容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应于年月日内将该店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经双方交验移交房室钥匙及物业手续等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乙方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店铺用途,不得因装修等原因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店铺主体和墙体结构。

  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此店铺押金¥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冲抵店铺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动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自行装饰、装修(地板、地面、顶、隔房、固定电料等)的构筑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

  11、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店铺毁损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其他损失,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店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平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场地租金每年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将坐落在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年月日—年月日。租金为元整。(元)

  第二年租金按某地租金上适当增加部分。以后续租乙方有优先权。押金为万元(元)

  二、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三、甲方以前的债权俩务等各种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五、店里的装修损坏必须要赔。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建筑面积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元(大写:)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