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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精选8篇)

时间:2023-08-30 09:41:46 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合同号:出租方:承租方:本合同签订地点: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元币/辆,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元整(¥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7、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8、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0、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计算。

  14、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汽车吊租赁合同范本。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20年11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20年10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2、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2、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3、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5、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3、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4、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5、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七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八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2、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运输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类型:型汽车。

  二、车辆数量:辆。

  三、货物类型:

  四、运输起、终点:起点为;终点为。

  五、运费:淡季元车次(月-月);旺季元车次(月-月),若支付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则汇率按计算。

  六、运费的支付:每周星期为运费支付日,当日乙方将一周内使用甲方所有车辆的运费结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货物的装运,若乙方装运除以外的其它类型货物,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2.若乙方装运货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3.甲方车辆具有优先装运乙方货物的权利。

  4.在乙方保证甲方汽车运量的情景下,甲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他人;若乙方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汽车的运量,则甲方可另外转租其他货主。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装货车辆的管理。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车辆维修期间、节假日车辆未及时到达口岸期间,乙方有权另寻其它车辆装运货物。

  2.在乙方货物较多而甲方车辆不足以满足乙方运输要求的情景下,乙方应保证首先装运甲方车辆。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车装运百货以外其它类型的货物。

  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完所有的清关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5.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元的押金(辆车,每车美元),以保证甲方车辆的及时出关和车辆到后及时接车与清关,若因上述原因压车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第三方。

  7.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货物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毁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延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 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 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 24 小时,一个月计 30 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 3 个小时计半天,超过 6 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 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备注: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特制定本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车牌号,租用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车地点、还车地点:。

  2、租金为每日元(每日限公里,超出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元计费),租期为,预付押金元,乙方在车辆归还时间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后需交纳或预留违章保证金元/辆,7天后,没违章,如数退还,不计息,望各位新老客户给予配合,谢谢合作。

  3、租用6小时内为半天,6至24小时内为壹天。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必须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乙方在租车时未就车况提出异议,则视同甲方交乙方车辆符合标准。

  5、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遇车辆发生故障,不是乙方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果是乙方使用中不当,造成发电机漏水、漏机油损坏发电机和车辆地盘、外观等的,不能用保险理赔,一切由乙方自负修理还原,停车修理时间按租车计算。

  6、乙方租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经甲方验证后,将复印峻留存在甲方备档,乙方身份证、驾驶证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超时超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所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按时、按地点还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租车时间的,应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并延迟还车2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元,并有权向110报警。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租用的车辆需跨市行驶的,乙方在租用时必须事先向甲方说明,乙方需临时改变行车地点方向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改变行车地点方向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外,有权向110报警,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如果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给无证或其他人驾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租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遵纪行驶;因违法、违章、酒后驾车等原因所造成牌照或证件遗失的,所有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的相应停车损失费用,停车损失费按租车费收取。

  12、乙方在承租期间发生擅自将所承担车辆出售、抵押、转租、投资、赠与和采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租用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4、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出事地点,如因乙方擅自离开出事地点而造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5、发生事故后车辆请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复,乙方需送外厂修理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送外厂修理造成车辆修复质量低劣,选用不合格零件等需要重新修复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修复费用,并承担停车损失费,停车损失费按租车费用收取。

  16、发生意外事故后,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的所有费用及由乙方所引起的车辆停驶的租金损失,乙方并需向甲方支付车辆折旧费,损失费和第二年保险费率提高等费用,应向乙方增加收取修车总费的20%—40%。如导致车辆完全报废的,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的车价差额部分及由此造成甲方其它实际损失,乙方应补甲方本车市场聚为主,乙方对本车辆发生任何事故与后果,对甲方车主无关,一切损失后果都由乙方自负。

  1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押金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11月1日起至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