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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个人租赁合同正规格式15篇 厂房租赁合同格式简易模板

时间:2023-09-02 14:43:44 租赁合同

  【简介】本文是会员“mmb32549”分享的汽车个人租赁合同正规格式15篇,以供借鉴。

汽车个人租赁合同正规格式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 运输 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1、 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 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 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 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 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 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 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 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

  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有关部门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正规汽车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

  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押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起始地点:返还地.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类型:;

  二、合同期内车辆租赁总费用费用为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进行正常保养,按期进行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甲方。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船使用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二)乙方负责车辆年检,车辆保险;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甲方有效证件(身份证):

  乙方有效证件(身份证):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乙方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为期贰年。

  押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

  租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贰年。

  首付: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时止续交全年租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以此类推支付下一年的费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此车收回。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4。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0。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承担此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保险、保养、维修、违章等)。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

  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 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

  2。

  3。

  4。

  5。

  6。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汽车租赁经典合同格式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押金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五、此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模板 篇7

  出租人:货运公司

  承租人:建筑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乙方:担保单位: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正规汽车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x牌汽车xx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x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xx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xx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备注: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篇1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2、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3、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5、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6、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9、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10、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地址: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状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状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带给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状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务必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带给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带给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带给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贴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个月)的车辆租金的%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务必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职责。

  七、违约职责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务必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市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章:

  代表: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号车辆 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色,车辆发动机号为,厂牌号为,车架号为。

  2、该车辆车牌号为,行驶证号为。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租金:个月计人民币元;押金:计人民币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XX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 : 出租方(签章) :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年月日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您记住以下条款:

  1、除《车辆交接单》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车辆,否则,承租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须在XX市界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交纳元押金,否则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6、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请您立即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坏的车辆,请您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帮助。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或罚分。

  9、您如果在租车期间遗失牌照或其他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0、您应熟练掌握车辆正确操作的技能和驾驶常识,正确操作驾驶车辆爱护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车辆操作指导或介绍。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上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应及时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应交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件三倍的违约金。

  12、您所承租车辆安装有车辆防盗器,若遥控板在您租赁期间发生丢失,您应赔偿相应费用;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车辆的里程表有拆动现象,您须交付出租方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交付出租方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止超重载物,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元的费用。

  17、此《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车辆交接单

  承租方:

  出租方:

  约定驾驶员:

  租赁车辆:

  附带器件:

  车辆状况

  一、机器及系列操作项

  二、外观

  三、内饰

  四、其它

  交接时间:

  经办人:

汽车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牌小轿车辆,车牌号码为:,租车时间自年月日至双方约定时止。

  第二条 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仟佰整。(不含司机劳务费,司机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按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个月或超过个月,每月号前预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条 车辆交接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保险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例行保养和小修。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