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下是热心网友“wozhuogoudangtang”收集的车辆租赁合同汇总9篇,供大家赏析。
车辆租赁协议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车辆信息
车牌号:
车辆类型:
第二条租赁用途
1、租赁用途为:日常工作、生活;非营利性使用,
2、转租说明: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给第三方。
3、乙方应按车辆操作手册、法律法规,并以良好驾驶人的习惯使用车辆。
4、乙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等。
第三条租期与交付
1、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车辆交付地点:
第四条租金与押金
1、租金标准:元/月。
租金标准的调整:自年月日起调整为元/(月/季/半年/年)。
2、押金标准:等于一个月租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支付时间:
年月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元,对应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元,对应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以后依此类推。
4、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帐号:
开户行:
户名:
5、发票: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租赁,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提供发票。
第五条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车辆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燃油费(或燃气、电费)。
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车辆本身的税费、车险;
第六条车辆保险
双方同意,车险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已经了解车辆现有保险情况,对此无异议。
车辆现有保险为:交强险
如乙方自己承担费用增加险种或额度,甲方应予配合。
(2)甲方同意在租期开始前,为车辆投保下列险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险种额度备注
交强险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全车盗抢险
第七条维修与保养
1、租赁期间,除下列情形以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如双方对是否为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4s店或厂家进行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渠道处理。如经认定系质量问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甲方自行向4s店或厂家索赔。
2、租赁期间的保养,如不在免费保养范围内,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保养标准:要求必须到正规4s店进行保养;
保养要求:乙方必须按车辆手册要求的时间或里程内进行保养,如每超出500公里里程或超出10天,则乙方应承担500元一次的违约金(可分段、累计计算);如超出1000公里或超出20天,则甲方有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保养记录:以4s店记录为准。
第八条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1、车辆年检:租赁期间如需年检,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2、车辆维修:
(1)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超过三天仍不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从第四天开始不再计算租金;
双方对是否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乙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如最后认定属于质量问题,可退回相应多交的租金。
(2)其它情形下的维修时,乙方应正常计算并支付租金。
(3)车辆维修应在下列地点进行:
车辆所属4s店;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地点。
3、车辆事故处理:
(1)如发生车辆剐蹭以上(不含剐蹭)的事故,乙方应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告知甲方;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2)任何车辆事故的,乙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报案及理赔。因乙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保险理赔手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4、租赁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财产、人身损失、赔偿、维修等,如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租赁期间,车辆事故、损坏、盗抢、灭失,导致不能正常使用,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有权选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的租金不再支付;由此导致的赔偿,按本协议约定处理。
第九条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0日的。
(2)车辆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连续超过7天的。
(3)其他:无。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的。
(3)其它违约事宜,经甲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再次发生的。
(4)其他:无。
第十条车辆的归还
1、还车地点:原车辆交付地点。
2、还车时间:租赁解除或终止之日。
3、燃油处理:燃油与还车时不一致的,参照还车时油价多退少补。
4、还车条件:车辆归还时可正常使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如甲方认为存在其它问题,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还车条件补充:无明显可见的外面操作;无零部件、车内设备设施的丢失、明显损坏(正常使用下的老化、退色除外)。
如不符合还车条件且甲方拒绝接收车辆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继续计算租金至还车之日;如甲方接收车辆的,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5、还车时的违章处理:租车期间有违章未处理的,乙方应负责处理,但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乙方拒绝处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赔偿:
违章罚款;按罚款金额的150%要求乙方赔偿;
违章扣分:每一分乙方应赔偿150元。
6、车辆归还时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车辆可以修复至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2)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车辆价值;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乙方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不能理赔的差额部分。
(3)如第三方应对车辆损坏、灭失负责的,乙方应先向甲方进行赔偿;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第三方进行索赔(或通过委托乙方索赔、将债权转让给乙方等方式实现)。
(4)相关理赔手续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5)乙方按车辆价值作出赔偿之后,车辆残值应归乙方所有。
7、乙方如需要对甲方作出赔偿的,应在还车之日前作出赔偿;每逾期一日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8、双方确定:车辆价值为元(大写:圆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一方有违约情形导致对方解除合同的,除正常计算租金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月租金的200%。
2、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可以还车而仍拒绝交还车辆的,乙方应承担车辆占用费(但不再支付租金)。
车辆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150%,按日支付。
3、乙方未依约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本协议有关事项,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补充约定事项:
无
4、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车辆租赁合同 篇2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租赁数量:xx辆。车牌号:xx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
五、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为明确租用方(简称甲方)与承租方(简称乙方)的责权利,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订立合同双方(全称):
甲方:
乙方:
二、合同期限:
车型,共计 台,载客 人或载重吨,牌照号码 。自 年月日起至工程结束年 月日终止
三、约定与要求: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车辆驾驶员须具备五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无重大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违章记录,并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三份。
(2)乙方车辆必须是当年度检审验合格,车辆各种证件及牌照齐全有效。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
业险种”;车辆安全附件完整、技术状况良好,转向、传动、制动系统可靠有效,外观牢固并整洁。
(3)乙方车辆驾驶员应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安全行车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对其车辆进行的一切安全技术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修理。服从调动指挥,保质保量的完成运输任务。凡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将其辞退。
(4)乙方应对甲方和自身车辆的安全负责,不得违章驾驶和运输,因违章驾驶和违章运输时所造成的后果(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交通事故,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的处理,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单位制订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按照甲方指派的任务从事施工生产运输工作。在车辆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利用空闲时间运输其它单位或个体物资,违反规定一经甲方发现,甲方可扣发当日租车费并解除合同。
(6)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自身车辆的安全检查、保养和维修,随时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或运行。乙方需维修车辆和购臵汽配时应提前通知甲方,不得以此借口影响甲方施工生产和生活用车。
(7)严禁乙方酒后驾车、强超抢会、超速行驶、疲劳驾
车、将车辆交其他人、无证人驾驶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甲方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有权予以解除租赁合同。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应按交警部门的裁定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凡属个人原因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时,乙方应负责赔偿。
(8)乙方应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变换驾驶员或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如乙方需调整变换驾驶员或解除租赁合同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影响甲方施工生产,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对所获得甲方方面的任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权。有权获知保证安全行车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资料和驾驶员信息资料。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和更换车辆各总成件。
(3)按甲方单位规定,协助乙方对乙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乙方进行保养维修。
(4)保护乙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转借、转租乙方车辆。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被盗抢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向当地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派车应填写派车单并明确用车路线和进行安全交底。不得强令乙方违章行驶。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损坏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6)租赁安全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违章、事故、车物损坏等经济损失及违约提前自动解租时,甲方从安全保证金中予以扣罚,租用期间无扣罚的,合同期满后乙方凭安全保证金交款收据,甲方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保证金不计利息。
(7)甲方给乙方提供与本单位驾驶员同样的学习工作环境,对乙方进行的交通安全管理、遵章守纪等各项要求与本单位驾驶员同等对待。
(8)甲方尊重乙方的人格与劳力,不能有任何歧视。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卫生、生活和劳动条件,按合同规定结算乙方的车辆费用,不能借故克扣和减免。
四、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差、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单位劳动纪律、不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不能按约定及时对车辆进行故障维修、未能履行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甲方违章使用租赁车辆、违章装载运输、违章指挥、未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结算费用等,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作废。因施工生产需要续租时,
甲乙双方协商后,办理续租手续。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规定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由乙方保存,副本及各种证件复印件由甲方保存,另一份由甲方单位安全监察部留存备案。(施工现场外租车辆应由分包队与其签订车辆租用合同书)。
7、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全称(盖章): 乙方单位全称(盖章):
受委托代理人: 租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次用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以经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签订的《用车确认书》为准。
二、本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适用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195
5)相关标准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客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能够提供的车辆型号和数量如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用车必须提前日告知乙方预定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租车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按此要求签订《用车确认书》。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特殊情况除外),甲方行程应游客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变化后的租车费用。
3、在车辆使用过程中,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如有人为因素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得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得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得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驾驶在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住宿、用餐由甲方承担,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甲方不得擅自与乙方单位的司机个人订车。
6、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客运车辆及旅游车辆的相关标准,持有有效的行车证照、年检手续、运管部门颁发的包车客运《道路运输证》和标志牌,具有旅游车辆营运资质,车辆座位险每座必须达到20万元以上。
2、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在55岁以下,具有客运或旅游车辆从业资格、驾驶经验丰富并达到年以上驾龄。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积极配合导游的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开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或夜间行驶。
3、行程在400公里(含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如双方无特殊约定,乙方应当提供双驾驶员,保证在连续驾驶三小时后休息一次。
4、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供甲方使用。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搭载无关人员,不得索要小费或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有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5、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的乙方自有车辆,不得存在任何挂靠的车辆,不得将车辆承包给本单位的驾驶员来接待甲方提供的承运业务,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承运任务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6、租用期间,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如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就立即联系同档次车辆转客,费用由乙方承担。
7、驾驶员在乘客下车时,应保护好乘客的物品,因驾驶员过错致使游客物品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按现行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双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负责协助游客向肇事者追偿。
六、费用结算
团队结束行程,游客在安全行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方面无投诉的,乙方在日内出具发票到甲方处结清车费,一团一清。
七、合同的解除: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应尽的义务。
(2)出现责任事故乙方不积极地进行理赔。
(3)乙方可供车数量不符合约定,在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以单位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连续三次没有按时结清租车费用。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与乙方驾驶人员签订租车合同,影响乙方利益。
3、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的,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团队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当次租车费用 %的违约金;乙方擅自将车辆召回,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当于本次租车费用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几日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按约定支付租车费用。
3、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减少租车费用,具体租车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同时支付本次租车费用 %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给甲方及游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并对甲方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的违约责任。
6、乙方车辆中途甩团或中途发生故障两小时内无法修复而又不积极转团,造成旅游行程无法执行,乙方应依照甲方与游客所签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及游客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的违约金。
7、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
承租人: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牌汽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限用于。
三、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年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
五、所用燃料、过路费、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等由承租人负责。
六、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5.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七、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八、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常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梅赛德斯-奔驰牌BJ7181A,车牌号:,甲方自定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一年,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乙方无偿出租该车。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双方另行商定。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
2、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5、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6、甲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8、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9、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其它
1、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2、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重庆沃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字)
乙方:丁梦雪乙方(签字)
二〇x年xx月xx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xxx
身份证号:xx
地址:xx
承租方(乙方):xx
地址:xx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x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共x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x元,共x元。x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x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x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联系地址:xx
乙方:x
联系电话:xx
联系地址:xx
甲方(公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章):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租赁事项
1、甲方租用乙方客车一辆,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员工上下班接送任务。
2、车辆要求:
3、租用客车行驶路线:
4、原则上甲方用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甲方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及线路见附件。
5、甲方节假日如需用车,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安排。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若双方确认继续租赁,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每单班租费为元,每天每班计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则按上述运价结算。
2、每月按实际发生班次结算租车费用,先租后付,乙方于次月日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五日内付款。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如客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闯红灯、服务态度恶劣、因乙方驾驶员原因导致漏载甲方员工等情况,甲方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被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接送甲方员工的,每次扣款元;如一月累计发生次以上(含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换客车驾驶员,乙方则必须更换驾驶员,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而影响正点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况的,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双方能通过协商给予以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9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
2、结算方式:租赁费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