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是热心网友“ged385”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协议书汇编6篇,以供参考。
房屋出租合同协议书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从事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
3、租赁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状况及同时交付乙方使用的其他设备设施,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交还租赁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4、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超出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日/月)免租期,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免租期供乙方用于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实耗水、电费用及物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按约定归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最晚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双方未签订新的书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时腾空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
三、租金及保证金
1、本合同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租金的支付时间为:首期租金应于日前支付,其后每期租金于日前支付。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保证。
3、租赁期间,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自行扣留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以抵付损失,并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4、在乙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下,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且按附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在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退回剩余保证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款通知单后三日内支付。
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乙方应按(一年/半年/季/月)缴纳物业管理费,免租期物业管理费应于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余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与租金同时支付,支付方式、时间同以上租金支付时间、方式。
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对其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4、乙方应承担其他由相关部门征收的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交付时,双方应派代表持合法授权委托书按附件进行交接,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乙方签署确认书或实际占有租赁房屋即视为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确认书签署之日或乙方实际占有租赁房屋为租赁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六、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和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按附件将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装修、装饰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租赁房屋本身之结构体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未拆除或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任其处理。
3、即使有上述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以使租赁房屋处于良好、适租状态。对于乙方拒绝拆除的,甲方可不经通知乙方代为拆除,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4、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租赁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搬迁腾空,否则由此造成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及责任
1、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2、甲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提供的消防、配电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对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便利。
八、乙方保证及责任
1、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屋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一切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3、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施工或使用对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由于乙方或乙方雇员、客户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甲方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5、乙方可根据租赁用途对租赁房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不得改变租赁房屋基本结构。
6、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对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被要求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合同的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2、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赁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尽快修复或重建。在租赁房屋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待租赁房屋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
3、若发生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征用等事件致租赁房屋无法出租经营,则甲方应自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个月或元时;
(2)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租赁用途的;
(3)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
(4)乙方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拆改结构的;
(5)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解除,乙方应及时腾空并交回租赁房屋,乙方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
甲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在乙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或使乙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乙方根据上述情形提前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搬迁腾空交回该房屋并结算相关费用后应及时退还乙方剩余的款项,租金照实计算;乙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时,每逾期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月租金之的违约金,但因乙方原因致使迟延交付除外。
2、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租金或费用之的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若乙方未能将租赁房屋按附件交给甲方,乙方除按实际使用天数双倍支付租金及承担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4、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5、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6、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可以累加适用。
十一、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所负的本合同义务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可暂停履行,并且应按暂停时期自动延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声称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并且在此后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已经发生和持续时期的充足证据。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也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到最低程度。
十二、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如该租赁行为需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批,该合同应在通过审批程序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未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于 的房屋,面积 平方米,继续出租给乙方,乙方也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
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续租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缴租方式为 支付一次,计人民币 ,下次付款提前 天支付,如不支付,即属违约。
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在合同期满前应提前 天重签合同,不续租则在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归还租用物品。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五天后还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上述房屋内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定不允许的事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在房屋内进行的活动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有限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在前个租期缴纳了 元人民币的保证押金,在这个租期继续适用,待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以上费用结清,房屋无损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八、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所付押金不退,作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的合同协议书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惠州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职工公寓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镇侨兴科技工业园职工公寓楼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本公司编制职工,甲方每月发放职工工资时从其工资扣除租金。
3、水表和电表的安装由乙方将水表、电表成本价和安装费统一交至集团公司财务部,每月的水电费按照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核算然后在发放工资的时候予以扣除。
五、房屋修缮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出租房屋的修缮。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六、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该房屋的;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5-10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由于旧楼改造、拆除,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
八、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
乙方要认真做好所有安全防范和预防(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乙方家属以及除乙方自己和家属以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壹式叁份。其中:甲执贰份,乙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方(乙方)(盖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房屋出租方)
乙方:(房屋承租方)
甲方愿将房屋租赁给(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一、 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期限到年月日止,为期年。房屋全年的租金元整人民币为净收。
二、 付款方式:按照先付款后租房的原则,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年租金。房租需提前半月交清租金如未按时交纳,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承租他人。
三、 乙方同意房屋在使用中途自行终止合同、损害房屋(达30%)或未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 租赁期间房屋租金为净收,房屋的维修、水电、税金等一切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爱护和管理好门面及所有财产,如有损坏,必须造价赔偿,乙方如需重新装修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装修。合同期满后房屋须无偿交给甲方,如擅自拆除,甲方有权按其装修费用等向乙方索赔。
五、 乙方承租后,必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如出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 乙方需要向甲方交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涂改、复印无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协议书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
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鉴(公)证机关电挂:电挂:
(章)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赁房屋协议书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日常生活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单方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甲方收款账号:。
第六条交付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签约时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除另有约定外,有关抵押债务、按揭、租金及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人为故意损坏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日常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检查监督。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3.水、电费;
4.煤气(天然气)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整(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续租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乙方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承租,租期为年,按此循环续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合同期总租金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不予退还租房押金和乙方已交纳但未使用租赁期间的租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租期内,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允许乙方整体转租该房屋,转租价不得低于壹万贰仟元整,转租事宜需提前向甲方通知说明,新承租人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电表余额:元;
2.气表剩余:方;
3.厨房水表剩余:方;
4.卫生间水表剩余:方;
5.物业费余额:元。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