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会员“laobenshanhao”整理的终止土地租赁合同(共13篇),供大家赏析。
土地租赁合同实用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概况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西南北共有块。
第二条
租赁用途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终止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7月19日、20xx年9月27日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书》,合同中约定,乙方承租甲方区域内的 两间商铺,承租期分别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应乙方要求,甲方双方同意终止 的租赁合同,同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不再追究上述合同期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对金,不找差额、不补齐、不退还;对上述两个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亦不退还。
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将间独立的商铺。
3、乙方同意于20xx年10月的商铺完好交付给甲方,待甲方对房屋进行现场验收后签订物品交接清单。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
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租赁合同终止 篇4
卖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经纪方:
地址:
卖方与买方通过经纪方的居间服务于xx年x月x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关于x市x区物业(以下简称该房产)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现经三方友好协商,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均同意按以下第x项履行:
(一)卖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1、卖方须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买方。
2、卖方同意赔偿买方币),并于签署本协议时付清。
3、卖方同意补偿经纪方损失币元整(小写:),并于签署本协议时付清。
(二)买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1、买方同意支付给卖方币)作为赔偿。
2、买方同意补偿经纪方损失元整(小写:),并于签署本协议时付清。
3、买方于年日搬离房屋,交还房屋钥匙,并结清相关费用。
二、未按期履行合同解除义务的,以拖欠金额为基数按日x‰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三、自本协议履行完毕之日起,三方之间的合同关系终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责任。
四、双方就本协议提供以下帐户作为收款帐户:
卖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买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卖方、买方、经纪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xx年x月x日
经纪方:
xx年x月x日
买方:
xx年x月x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原宅基地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制件见本页背面)
乙方(现宅基地租用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制件见本页背面)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现甲方同意将位于地段面积为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乙方永久性使用(以双方签订日期开始),其四至图(村委红线图)范围如本协议附图所示。附图及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同时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清租用费给甲方,共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其中费用包括村委规划费和宅基地配套费用)
二、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租给乙方永久使用后,除了与本合同产生法律责任外,宅基地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由于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土地租用,如以后政策有所变动,允许以乙方名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又或者可以宅基地过户的,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并由甲方签名作实为准,甲方五日内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租用期间所有费用总金额的50%违约金。
四、甲方隐瞒该宅基地已知现存争议、共有、现租、抵押、已查封造成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宅基地的情况,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金额,并向乙方支付宅基地使用权租用总金额50%违约金和地块内乙方已投资所有费用金额的二倍违约金。
五、甲方依约履行合同后,如乙方以后将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第三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将原租用协议重新与第三者签订,租用协议签订与甲方、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六、乙方受让后,要在宅基地四至图范围内建房,甲方无权干涉。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有碍于施工的因素以保障施工正常运行。
七、在不涉及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如乙方需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配合,所产生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如果国家或当地政府对该地征收,乙方必须服从,该地所有补偿款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及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国家或当地政府对该地征收不予补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无需退回宅基地使用权租用金额给乙方。
九、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后,在使用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则按甲方反悔现时当地房地产小区最高商品房2倍价格赔偿(按整栋建筑物的投影面积计算)和退回租用地的租金给乙方,付款完毕后原住宅地(四至图)及整栋建筑物的使用权和设施立即无条件归甲方,与乙方无任何关系;如乙方反悔,甲方不用归还租用金额。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由XX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签订补偿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名(注:凡是手写处均按手模)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签名人手指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签名):(签名人手指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土地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山东省沂源县西里镇曹宅村,总面积约4500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3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租赁费每年2万,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土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山东省及淄博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终止合同 篇8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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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币)元(折合人民币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
1-2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包括%)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1-7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其他有关事宜
附件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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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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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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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国籍: 国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土地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黄河土地亩经营权交给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总计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五、如因国家工程(扒河、铺路……)需要变更土地用途,长期占用,一次性赔偿金应归滕庄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日月
租赁土地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表示愿意将自有的部份土地租赁给乙方作发展药材使用,具体事项如下:
一、租赁时间:从2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2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止。
二、租用方式:每亩按陆佰元租用(元)整。
三、付款方式:一年一付。
乙方在使用期间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或终止租赁,
四、违约责任:
乙方在使用期内造若造成损失,甲方将按每亩违约金叁万元付给乙方。成平方地块界线有损,将及时修复,若造成纠纷或损失,乙方将付给甲方每亩伍仟元的违约金。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六、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年月日生,族,住市镇村,身份证号: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市镇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约亩土地、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河塘租金按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月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棵派昵氩怪奖励资。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市镇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市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鉴证单位:(盖章)
代表人:
土地租用合同 篇12
委托人:
中介人: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中介人帮助推销 产品,介绍客户,协助签订合同。
二、中介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三、有关保密事项、信用事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五、中介报酬、活动经费、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