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以下是网友“daoshashao”整理的租赁房屋转让合同(共10篇),以供参考。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篇1
出租方 房东<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房客<乙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自有产权房屋壹套,自愿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租房协议,具体商定内容如下:
一、出租房屋信息:
1、房屋登记地址:
2、房产证(登记号):
3、产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4、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二、租房协议约定内容:
1、房屋租金: 2、房屋押金:
3、房屋租期: 4、交房时间:20年 月 日
5、房租支付方式:
6、预付订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7、订金返还方式(二选一):签订《租房合同》时 □现金返还 □扣减房租
三、双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所提交的房产证、产权人等相关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须在约定交房时间内,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正常使用,并依据上述商定内容甲乙双方签订《租房合同》;
3、乙方须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房屋订金、房屋租金及房屋押金;
4、乙方须保证房屋用于合法商业用途,不从事违法行为;
5、甲乙双方若对商定条款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化时,均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约,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房屋订金;
2、乙方若违约,甲方有权拒还乙方支付的房屋订金。
五、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篇2
甲方(房东):
乙方(二房东):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又将房屋转让给丙方使用,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转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乙方中途再将房屋转租给丙方,丙方需向乙方支付房租转让费和转租费合计¥元(大写:肆万圆整),年月日丙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大写:贰万圆整),丙方对该商铺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其余¥元(大写:贰万圆整)尾款在乙方交房给丙方之日(年月日)起,丙方直接和甲方改签合同成功当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元(大写:贰万圆整)。
第二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方必须保证不得干涉丙方的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甲方必须保证同等条件下与丙方签订下一次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由于乙方不再继续经营,乙方转让商铺给丙方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都不能有隐瞒事实真相和欺诈行为,否则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该协议至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丙方支付除全额租金¥元(大写:肆万圆整)以外,并偿还丙方违约金¥5000(大写:伍仟圆整)元。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省市区/县路小区(家属院) 号楼 单元 层 号/户,户型,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上记载为准)。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2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3.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3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
第4条 租金支付方式与期限:□现金支付 □银行卡支付,乙方按每(□月□季度□半年□年)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应在每个结算日期满前三十日将下一期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5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除租金外乙方应向租金另行支付 元人民币作为房屋押金,待租赁期满,乙方将该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间所有费用结清,且该房屋内设备无损坏后,押金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 ,否则将按规定从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6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7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8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9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1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2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4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答复,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5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应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16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17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18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0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1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22条 甲方给予乙方其乐宝商城的租房补贴政策,确保其补贴按时赠送给乙方。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3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租,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5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6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27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28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29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0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1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2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3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4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6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互留交接人签名及日期);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37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38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39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日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40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1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个工作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
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42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3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4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
第43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5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6条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十五部分 附则:
第47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8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49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篇4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之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产、租赁区域
甲方将位于莱阳市旌阳路的临街门面房四间,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
3、乙方经甲方与原租房主协商,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转让费支付方式
1、转让费共计 元,包括店内设施桌、椅、板凳、冰箱等所有设备(不包括店内商品),一次性缴纳给甲方(包括当年租金)。
2、房屋年租金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一年租金为8万元,提前一个月缴纳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
3、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一年的租金8万元,提前一个月缴纳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卫生等执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登记为家乐大骨面的牌子(因本牌名已注册),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在经营此店,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此店名。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承租之前的任何历史欠费都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经营饭店,不得经营电脑。
2、因乙方经营不善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经甲方答应许可后,乙方可以将房屋对外转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5)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2、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拖欠房租或各项费用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10%支付甲方滞纳金。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莱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转让 篇5
出租人: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街道办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出租人:证件类型及编号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国籍:
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房屋交割清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
其他相关费用
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水费上网费电费车位费电话费租赁税费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卫生费
交房确认
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退房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无纠纷/□附以下说明:
退房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转让协议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广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 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分 期支付,分别为 ,支付间隔为 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拥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 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 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 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租房合同协议书 篇8
出租方(房东)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乙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团结村栋号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年月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并按时交纳。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十三、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
甲方:
身份证: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
年月日
房屋正规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明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在西安市米秦路15号集资房(以下简称该房屋)中的选房资格和购房权利无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选择和购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二、该房屋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西安市米秦路15号集资房。房屋户型、面积大小的选购均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全权代理,甲方无条件给予认同。
三、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房屋,并按该房屋的购房程序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四、以后该房屋的购房款和税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全部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房屋购房款和税费的交纳通知后二日内,将交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事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应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当日内将该证交给乙方保管,并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该房屋能交易的第一时间内无条件地、积极地协助乙方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
七、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甲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及过户手续,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应全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并一次性按乙方已付购房款和税费总和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给乙方付清违约金后,该房屋的相应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可和甲方协商,由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过户为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正规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一套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房屋租金每月 元,一年租赁费即人民币 元整,押金 元,物业管理费 元,乙方已交房屋租赁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爱护房屋内一切设施,保证房屋设施完整,墙体干净整洁,家电、家具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乙方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物业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承诺该房屋使用性质为家庭居住,并不享有转租权,不得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租房期间乙方与他人发生纠纷,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七、甲、乙双方在此合同到期前二十天协商房屋是否续租,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该租赁合同到期自行终止,乙方将房屋归还给甲方。
八、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法律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