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诚信承诺书模板5篇(诚信承诺书内容),供大家参考。
关于诚信承诺书模板1
为顺利完成小学学业,争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真正做到诚信为人,诚信做事,诚信于社会,本人特承诺如下:
一、学习诚信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不以非正当理由向老师请假。
2、有急事请事假,生病请病假,诚实自律。
3、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高效听课。
4、课后认真总结复习,有疑必问,有问必答,独立完成作业,决不抄袭。
5、遵守考场纪律,积极思考,认真答卷,不交头接耳,杜绝考试违纪。
6、学习有目标、有计划,用诚实守信的劳动取得优良的成绩。
7、遵守图书室规定,借阅图书认真保护,不故意损坏,用完按时归还。
二、生活诚信
8、养成良好个人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设施。
9、保持教室和个人卫生,认真值日,积极主动打扫教室卫生。
10、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对学校安全负责。
11、谦逊待人,真诚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搞好团结。
12、借别人的钱物,及时归还,诚实守信,树立个人良好信誉。
三、组织思想诚信
13、积极参加班会、队日活动,坦诚发表自己的意见。
1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搞不正当竞争。
15、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参加义务劳动、义捐活动。
以上是本人诚信承诺书,并保证自愿遵守各项承诺,请各位同学和老师监督。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关于诚信承诺书模板2
我已仔细阅读xx省x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x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三、诚信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虚报、瞒报,不骗取考试资格,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
四、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高压线,避免一次作弊,悔恨终生。
五、诚信履约,珍惜机会,不轻易放弃,珍惜信誉,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考要求。特别是进入面试环节后,不临时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取资格,以免错失实现职业理想的机会,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录机关的正常补员需求。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我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诚信承诺书模板3
本人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填报的企业及人员信息内容是真实的。
二、本企业在截至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的处理决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xx(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诚信承诺书模板4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发布(不宜公开的除外),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取消会员资格,自愿退出所有投标项目,禁止在行政单位处罚期内进入会员库。
二、凡我单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会员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交易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将认真如实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建造师(项目经理)信息、企业业绩、信誉等,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企业名称(公司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关于诚信承诺书模板5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班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xx大学》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xxxx大学》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不违反以下各条各款内容:
第一条:有如下行为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不好的,情节严重的,按照纪律处分标准给予相应处分:
1.携带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未带有效证件(考试证或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坚持参加考试;
4.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二条:不遵守考试记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旁窥他人答案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2.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第三条:学生有第二条所列行为第1—2款之一的,给予通告批评,学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第四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所有考试作弊科目成绩为无效;
1.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的;
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3.严重影响考场秩序,且不听从监考人员警告的;
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或拒不接受监考人员检验证件的;
6.试卷中或课桌周围存放与考试相关资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递答案、纸条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或自己抄袭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抢夺、窃取、交换试卷或答案的;
11.请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1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3.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其他考试材料的。
第五条:学生参加考试有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有1-2款之一的
,给予警告处分,有3-4款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5-7款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有8-10款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有11-13款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理。
第六条: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或作弊行为,在接收处理时态度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等全国性考试中,有考试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给予取消在校期间考试报名资格的处理。
第九条:在校期间出现二次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凡是毕业年级的学生,被处分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者,取消其当年毕业资格审查。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上报省诚信数据管理平台。(解释说明:1.违纪即装入档案;2.将违纪通知单邮寄家长。)
第十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xxx系xx班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