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以下是热心网友“luchao”分享的《围城》读后感【汇总7篇】,以供借鉴。
《围城》读后感 篇1
作者描绘出近代战争时期,一部分知识分子的思想和行为。讽刺意味浓厚。那句关于围城的著名言论,婚姻就想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作者却不仅仅在描写婚姻的细节和其中的现实,也是道出了一个人的成长,独立,品行,智商,情商,逆商。一个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家长有什么样的观念,确实太影响孩子了。
方鸿渐与赵辛楣友情,方鸿渐与苏文纨和唐晓芙、孙柔嘉恋情,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婚姻。
这里最值得欣慰的是方鸿渐的友情。但是会感到方的学无所成,没有足够的独立自主。
方的恋情,我却觉得跟现在有些恋情简直就是一样。三角恋,不喜欢,不拒绝,喜欢被人喜欢,吹捧的感觉。女人通过娇柔造作来获取男人的关心和爱护。男人也是基于基因属性就要来保护女人。可是一味的通过做作和苦肉计来博爱,让人一旦觉悟,就想远离。被喜欢的有恃无恐。把握不好与异性的相处边界,迟早要曲终人散。或许也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婚姻,孙和方,在别人的起哄下结了婚,结果婚前没有了解清楚,结果婚后因为种种问题弄的鸡飞狗跳,争吵不休。话说结婚后的一系列表现跟结婚前反差有些大,但是也可以凭借自身的能力去调节好。双方自己本身的不独立,总要依附亲戚家里人。难免家长里短,小事搞成大事。最终不可收拾。争吵时的恶语相向。自己情绪的控制力。吵架时的相互人身攻击,甚至对对方家人的攻击。最终导致这场失败的婚姻。
当看了这本书,或许会让你对婚姻产生恐惧感。不想进入婚姻。
但是正是作者把这些婚姻中的问题解刨出来。让我们来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样以后才不会重蹈覆辙。
不过,现在恐婚的因素也比较多,比如现实经济等等,这里算是一个因素吧。
《围城》读后感 篇2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甲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甲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读后感《《围城》读后感500字》。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围城》读后感 篇3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 篇4
是曾经的俗人俗世纷纷扰扰为他设了一座悲哀的城,抑是不愿踏破围城的自己不做挣扎?只听得最后鸿渐与柔嘉永远不断地争吵,诉说着内心的烦恼,不息于耳……
钟书先生写的《围城》一书,展示了方鸿渐这个小人物一生的故事,只觉得既可笑又可悲。和苏文纨的爱情,原本便是一场闹剧,文纨的自视清高,使得方鸿渐只得敬着她。文纨以为走进了他的围城,不过一直在城外打转罢了。唐晓芙的温婉,也许才是他想要的。但晓芙不是优柔寡断的方鸿渐,告别了他便在泪花中目送他远去。夜阑尽处,闪烁的心火,映出决绝的容颜。孙柔嘉的精明,让方鸿渐竟一步步走进她的城。但这并非他本意。于是最终只换来无休止的争吵。在三闾大学的知识分子中,方鸿渐看到了圆滑,迂腐,一切让他不适,这再也不是当初他梦想的大学了,但他依然未作挣扎。一切的一切,如书中所言,如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方鸿渐注定是一个悲哀的角色。悲其不争,哀其不幸。当在文纨,柔嘉的咄咄逼人中,他只得屈服。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吧。可当他遇到晓芙,他愿意与骄傲的文纨做一个了结,只想倾诉内心的想法。可当说了之后,明明被他感动的晓芙却说不愿看到他,他本愿为她付出一切却再未回头。爱,是沧海遗珠。
有时,爱是坚韧的东西,可有时,它只是一池碧水,一榭春花,一陌杨柳,一窗月光,天明之后,就要干涸,萎谢,褪色,消失,短暂到,不能用手指写完——等待。
可即使方鸿渐与唐晓芙走在一起,或许结尾也不是那么美满。就如他心心念念的三闾大学,曾以为会干出一番事业,最终却也无法结尾。正应了小说题目——围城。人们总有想得到的东西,爱情,事业,梦想…可当你真真切切的`得到了之后,你却觉得想逃脱一切,忘了最初的目的。
一个人最困难的不是追求,因为你会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最难的是坚守,坚守最初的信仰。
这让我想起一位先贤,庄子。飘摇不羁,轻轻拂过尘世万千。他冷眼看尽世间不平却牵肠挂肚,到底是无法看穿。面对张口即得的楚国相位,他心中又何尝不是思绪万千。先秦诸子,谁不想实现自己的乌托邦之梦?但他最终选择了朝敦夕月,落崖惊风。“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他明白那是自己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他的一生只属于明月清风。面对名利,他一直淡然以对,心中清泉不卷起一丝尘泥,心中明月朗照乾坤。
如今,我们不会选择像庄子那样成为一名隐士,但依然要坚守住那份清风明月自在怀的心境。
也许人多是这样,你不舍,他舍,你舍得,或者他就舍不得,如果离开是必然,不如留一个空白,即使不回头,日后想起也不会觉得那么逼仄。那么看来,唐晓芙当初的离开,在看似遗憾的背后,却是最好的决定。
在生活的座座围城中,我们拼命的到城里去,最终却倒想出来了。也许一开始就不要进去便没这烦恼了。可我们的一生总该有些追求啊,最重要的是,在得到后的淡然。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否则,就像方鸿渐一样,生活在永远的痛苦中。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可即使时光千回百转,当我们回归心海深处,那片幽蓝深静中,我是鲛人,依然会为你落泪成珠。
《围城》名著小说读后感 篇5
周围有许多书友推荐《围城》,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书中所表达的意思经久不衰并没有因时间而发生改变。在当今时代阅读的我,仍然觉得受益匪浅,因为好东西不用你去记,它自会留下很深的印象。
“婚姻的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无论是学业的围城还是婚姻的围城,一旦做出选择就不要后悔。
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段,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我们彼此往来也如此,相知不深的陌生人。
书中的方鸿渐是不求上进只想随波逐流地过日子的人,他既志大才疏爱又爱自吹自擂,不得不说钱钟书先生刻画的人物很形象,里面描写的细节现在回想起来都忍俊不禁啊。
而孙柔嘉则是很有心计的一个女人,书里描写着她一步一步引方鸿渐入局也是一大看点,她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方鸿渐。
我比较喜欢赵辛楣的角色,对爱情,年少爱上苏文纨,即使不爱了也不会在背后说不好的话,浅浅揭过,对朋友,他很讲义气也很会做人,于工作,他的能力强,在事业方面是个人才,我比较欣赏他的一个点,知世故而不世故。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优秀 篇6
古人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围城》读后感 篇7
这个寒假,我在闲暇时间读了钱钟书的作品《围城》 ,文章的内容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
这篇小说主要是以方鸿渐国外留学回来的生活作为线索来围绕而写,方鸿渐是以为先进知识分子,但却至始至终游离在国家战争之外,着重着自己的婚姻生活和事业。他在各种情场、名利场之中活跃,与各种人进行着一次次的勾心斗角,争名逐利。这也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反映出了旧社会的糜烂生活是如何蚕食一个锐气未脱的知识青年。而方鸿渐,他却只是这群知识青年人群的缩影。作者用生动的写作手法,语言特点,嘲讽的笔风,为我们呈现出了社会之中的各种人性。
方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他在社会场上的争名逐利中至始至终都缺乏了理智。他只是一个鸟笼里的鸟,就算他飞脱了这么笼子,他却始终还是会被困在另一个笼子里。就像是生活。脱离了一个圈,就会进入另一个圈,而方鸿渐,就是在这样一个个循环中,乐此不疲。虽然最后方鸿渐还是如愿以偿地结了婚,但他却还是只是进入了一个难以冲破的围城之中。
这篇小说作者多用的是嘲讽的语气来进行各种的细节人物描写。就像鲁迅先生的阿Q一样,他把各种人的性格特征完全呈现了出来。
这篇小说作者主要剖析了旧社会知识分子的个性与道德上的弱点,把他们的精神困境展现了出来。
对于这篇小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的感情。唐晓芙,是一个当时社会罕见的女孩,她在当时旧社会,就犹如一位仙女一般,出淤泥而不染。她脸上没有一堆的脂粉,没有经过任何的修饰,是一个自然的女孩。而且她也拥有相对于旧社会而言的仙女一般的性格品质,她温柔而善良,美丽而淳朴。似乎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
作者花费了如此多的笔墨来突出唐晓芙的外貌性格,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方鸿渐会对唐晓芙有一见钟情的感觉。
最初是因为方鸿渐在去上海找苏文纨的时候意外遇见了唐晓芙。然后一次,方鸿渐邀请苏文纨和唐晓芙出来吃饭的时候,苏文纨没来但是唐晓芙却来了,所以方鸿渐与唐晓芙相聊甚欢。便开始了一段追求到相爱的可歌可泣的感情。可是却因为苏文纨被方鸿渐拒绝了,苏文纨就一气之下把方鸿渐在游轮上跟鲍小姐和自己谈朋友的事情告诉了唐晓芙。后来,唐晓芙很伤心,但却不肯挽回而使这段感情因此而泯灭了。而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却始终不肯明说。只是把自己的感情深藏在书信中。也正因为方鸿渐这个死要面子的做法,使他失去了唐晓芙。这也可能是方鸿渐的可怜之处吧?
本来在方鸿渐的一系列作为之下,唐晓芙也爱上了方鸿渐,也开始了交往,可是,就是因为方鸿渐拒绝了苏文纨,使得苏文纨把方鸿渐的过去都告诉了唐晓芙,使唐晓芙和方鸿渐的感情陷入了困境。其实他们两个都是可怜的人,都因为各自的要强和所谓的尊严,放下了各自对彼此的感情。使这段感情真正走到了尽头。
这篇小说是值得一看的小说,里面的爱恨情仇名利争逐,作者的刻意刻画,语言风格,都使我感到了耳目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