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以下是热心网友“dxmrc6”分享的百年孤独读后感12篇,供大家参阅。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
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
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具体情况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了.生病失业是他忧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姑姑和姑父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医生说两个人都有病,于是东奔西走的四处求医,终究还是没有效果.就在姑父在家养病的那段时间他们领养了个孩子,是个女娃娃,很可爱,看起来也很聪明.抱回家一个多星期了,渐渐觉得这孩子有点儿不对劲.为什么她总是抬不起来头来呢?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是脑瘫。万般无奈之下,姑姑又把那孩子送了回去。姑父从那时开始就一直郁郁寡欢了.他说:“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能照顾个小孩吗?如果我们不养又有谁会养这孩子呢?”他说的句句是理,可是谁平白的要给自己的家庭多加一个这么大的负担呢?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后来他就越来越少说话了……
男人过了30很多事就不得不想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苦累,但是也充满了希望和成就。我们都是这天地间飞舞的尘埃。还是要尽量开心的过日子!我说的太多了,显然是事业,家庭,身体的病痛共同造就了姑父的忧郁,不是《百年孤独》可是我的孤独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把那本书看完了,那两天晚上和书里的结局一样忽然下起很大的雨。外面一直有只猫在叫,声嘶力竭的,声音很恐怖,很狰狞.但我没害怕或是讨厌,只是觉得它很可怜。有时候我们是如此的想去照顾一个人或者一种生物,可是谁是我应该去关心的呢?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即使是夏天下起雨来还是会很冰凉。忽然觉得自己成了故事中的人,被这孤独吞没了.第二天我就开始生病,去医院打了几天的点滴。虽然雨早停了,天早晴了,可是隔了很久我才察觉到.我想孤独就是顺着点滴瓶里的液体流进我的身体里,出不来了……
读百年孤独心得体会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2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3
暑假是短暂的,也是寒冷的,寒假的短暂比起读一本书的时间,它就会变得很长,而在这长又寒冷的假期里,正需要一本好书来打发假日的无聊,更需要一本好书来为这寒冷的冬天洒上一丝温暖的阳光。于是,我果断地拿起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童话。
其实我很喜欢老鼠,也许是之前养过仓鼠的缘故,总对老鼠有一种敬佩的感觉,以因为它矫健的身影,聪明的脑袋总可以在“家”里找到自己喜欢吃的食物。有许多人认为老鼠这样做是偷,是盗,是很不好的行为,但在我看来,这却是它自立的行为。尽管在有许多人认为老鼠是一种很可恶的动物,但在作者费尔曼的笔下它就变得惟妙惟肖,可爱至极。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一座灰色的大宅子里,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熄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爬出来。它们快活地尖叫着,鼠须宅挲着,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它们到厨房去寻找吃剩的食物,到餐室的桌了下寻找面包屑。在起居室里,它们有时会发现主人们遗忘在茶机上的巧克力、果仁糖,或几粒花生。它们的极乐世界是摆放着各种美味佳肴的食品储藏室。如果储藏室的门没有关紧,它们就会从门缝里挤进去,啃啃奶酪皮子、舔舔黄油,咬咬硬香肠,啜啜杏子果酱,嚼嚼熏肉,肚子撑得溜圆以后,它们就捋捋胡须,心满意足地擦擦尖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服别人的时候,要以理服人,不要鲁莽行事,就象文中的莉莉以阅读所学到的道理征服大家。
百年孤独读后感 观百年孤独有感 篇4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
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
为了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明白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86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
其分工而日渐提高。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
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
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5
初读沈复的《浮生六记》,竟有许多感动。依然是太容易感动的人。
“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不贪屠门之嚼”,日子过得轻淡,沈三白应是极随性的人了。卷四浪游记快,与众友共览天下名胜,而山水可怡情。文字洋洋洒洒,闲情逸致,字里行间皆是。细细读来,让人暂忘尘世间的千丝万缕。于爱妻芸娘,沈三白笔墨却不多,就是浪迹天涯,流连烟花巷之时,心中的那份牵挂,也似不经意的。卷二闲情记趣、卷四浪游记快,写情写景,对芸娘看似不经意,那份平淡而真实的感情,却处处都在了。于是,芸娘的隽秀颖慧,知书达礼,温婉可人,就在沈三白不多的笔墨中,轻轻点出,就这么不经意的丰满和鲜活起来:居乡,芸娘相伴相依,一同品兰插菊玩石置景赏月;会友,“芸拔钗沽酒”,巧置梅盒;着小帽领袜皆芸自制,也必整必洁;夏荷初开,芸置条叶于荷心取香……一点一滴,皆平白叙来,娓娓道出,可羡可叹,夫复何求的感觉,真让人羡煞!
沈三白生性爽直,落拓不羁,既不追名,也不逐利,独对芸娘用情至深,让依然好感动。然而世事无常,终归是“恩爱夫妻不到头”,卷三中尽诉失妻之恨,又让依然唏嘘不已……
不知是友人无心,还是有意,送来的《浮生六记》,是从卷四开始的,然后是卷二,接着是卷三,最后是卷一。依然是先得其闲,写景写物,抒胸畅怀,让人感慨万千;再得其趣,饮食起居、花木虫草、山水风月,引人遐思无限;再感卷三坎坷记愁之哀婉凄凉,真切伤情;读到卷一闺房记乐,又是句句心声,事事真情,竟是卷三中情痴更深处的感觉……
整理往日心情,一些感想,随笔记来,随意贴来,让人见笑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6
今天,我怀着崇高的心情,再一次阅览了季羡林老爷爷的文章——《怀念母亲》,在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了季羡林老爷爷,对母亲的思念之情。这让我回忆起了我对母亲的思念。
那一年我还小,妈妈因为是党员,所以参加了村里的九寨沟旅行。而我和我爸爸依然在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第一天我并没有因为妈妈的离开而敢到难过,依然与邻居家的孩子玩耍嬉戏,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身体里变,似乎我的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失去似地,在后面几天里我食不下咽,寝不安席,两眼都冒出黑眼圈身体瘦了整整一大圈,爸爸这下可被吓坏了。甚至给我去医院检查,知道妈妈回来的那个晚上,我的状况才恢复了正常。不过,我心中充满了疑问:是什么东西让我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在我绞尽脑汁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母亲的离去。母亲!一个多么熟悉的名字,是你展开翅膀保护着我,是你在失败的时候给予我帮助,没有你,我犹如一只无头苍蝇,在迷失中醉落。
这个故事,一直在我脑海中留着,永远永远。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7
《红处方》是毕淑敏首部重磅长篇心理病毒小说,它的作者毕淑敏1952年出生于新疆,1969年入伍,在高原地区服役20xx年,1980年转回北京,从事医学工作20xx年后,开始从事写作。
这部小说是毕淑敏在戒毒医院的身感神受,也是她从医二十余年心灵感情的凝聚与扩散,同时,更是她查阅许多资料后写出的心灵的处方。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位端庄儒雅的简方宁转业后,担任医学泰斗的助手兼戒毒医院院长。在浓厚的人文关怀氛围中,她让许多吸毒者迷途知返。医院声誉渐隆,辛苦求得中药秘方也开始用于研究和治疗,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此时,一名女吸毒者人格变态,心生歹念,施展计谋,使女院长也染上毒瘾。简院长有着冰清玉洁的灵魂,自忖毒品又无法戒除,不愿苟活于世,便以自杀的方式去殉神圣的事业。
故事是以简方宁的好友沈若鱼的亲历与见闻而展开的。沈若鱼从一个吸毒者的身份“卧底”医院,才使得吸毒病人极其内幕暴露出来。书中所揭示的毒品与吸毒者,病毒对人类身心的危害,使人不寒而栗,深受震撼。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看到那些吸毒病人丧心病狂的状态,我深刻的感觉到毒品,病毒给人带来的危害无可比拟。以前,也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许多形形色色的吸毒案例。虽说也有震撼,可终究不深刻,印象不深,《红处方》中的描写,在加上以前看过的案例,是我对毒品更加厌恶。吸毒使他们面容、体形各方面都严重扭曲,他们不需要吃饭,身体只剩下皮包骨头,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吸毒的人的样子,不禁让我毛骨悚然。
吸毒的人也不乏青少年,他们不是有着不良行为的不良少年,就是被人强行吸毒的人,每每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吸毒的少年,那些被骗的少年,我心中的警惕心便增加一分。“不和陌生人说话”“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这是我们从小就记下的,如今的社会更是如此,只有自身警惕,才能防住万一呀!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8
时间是个什么概念?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确定时间,是靠不受外界影响的物质周期变化的规律。例如月球绕地球周期,地球绕太阳周期,地球自转周期,原子震荡周期等。爱因斯坦说时间和空间是人们认知的一种错觉。大爆炸理论认为,宇宙从一个起点处开始,这也是时间的起点。
《时间简史》讲述是探索时间和空间核心秘密的故事,是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基本粒子和自然的力、黑洞、黑洞不是这么黑、时间箭头等内容。第一版中的许多理论预言,后来在对微观或宏观宇宙世界观测中得到证实。
自1988年首版以来,《时间简史》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40种文字,销售了近1000万册。此版更新了内容,把许多观测揭示的新知识,以及霍金最新的研究纳入,并配以250幅照片和电脑制作的三维和四维空间图。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霍金的天才而折服,我不是工科的学生,我是文科生,因此对于时间的感悟,无法像理科生那么敏感。但是我却对时间充满了兴趣。
相信大家对于20年玛雅世界末日的预言有所听闻,甚至人心惶惶。但是,其实在玛雅人看来,所谓的世界末日不是世界消失殆尽,而是另一个世纪的开始,另一轮循环的开始。
而进入这个新世代,世界会有些大大小小的反应,不一定是指这年,而是这个时段,或许早已开始,或许仍未发生。但是,在这过后,人类如果无法从中相应得到心灵的提升,感悟的提升,那么人类的道路将走得不太好了,相反,如果通过这次的大考验,人类反省提升自我,那么下个时代,将是我们重生的时代。其实,玛雅人对时间持这种态度和想法也未尝不可。
时间,从何而起,到哪里结束。这是个最难解的问题,也许时间简史的解答,仍然不够贴近真理。但是,作为地球上的人类,时间对于我们大部分人来说,不就是一天24小时,每小时60分钟,每分钟60秒吗?也许就连这个时间的算法都是落后不足的。但是人类还未发展到改进时间系统的程度,也只能从其安排,在时间的细缝中窥探奥秘。
珍惜时间,小学三年级的课本上早已明晰这个道理,不过,现在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珍惜每分每秒,让生命创造更美的价值呢?珍惜时间的名人也有很多,他们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其中,我想推荐柳比歇夫,此人通过他的时间统计法对自己进行了研究和试验:试验在写、读、听、工作、思索各方面,他到底能干多少?
干多少?怎么干?他不让自己负担过重,力不胜任;他总是循着他能力的边缘前进,他对自己能力的掂量精确无疑。这样苛刻的自我要求也许我们做不到,可是如果有他的一半甚至是四分一,我们的人生肯定会大有不同!
在探索时间的征程上,让我们好好的珍惜此时此刻的时间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9
《百年孤独》,是我用时最长,阅读最仔细、又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不要说阅读时偶有跳跃,哪怕稍有懈怠,你都看不出所以然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人物之多、关系之复杂、名字之相像、情节之迷离,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可你若看进去,我保证你不想将目光移开,这本书吸引人到不想吃饭、不想睡觉的程度,连我现在写书评都是激动的。评论名副其实的存在,如果一生只看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如果书架上只放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一千年后还可能流传的老故事,一定是《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唯一没有争议的获奖者”确是实至名归。他大概使用了魔法,给你讲了个糅合了现实与虚幻的传奇故事。在加勒比海沿岸的小镇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一个世纪的.风云变幻、百年兴衰,所有扭曲的战争、放纵、欲望、疯狂都写的万般合理,魔幻有趣。好喜欢这本书,最大满足了好奇、探险的阅读体验,并细细读出了《百年孤独》深入骨髓的孤独,还功不可没捋顺了所有人的人生。
曾经在喜马拉雅听过《百年孤独》,可只几个章节就因各种复杂放弃了,听书无论如何没有阅读过瘾,许多时候连反应、品味、咂摸的时间都没有,就像速食,而速食都不好吃。也曾经读过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极棒的,自然而然在书堆里会继续拿起他的《百年孤独》。读书可以发现自己的浅薄,读的越多发现越多;而读书也能带你经历许多人生,你可以读读《百年孤独》,因为只这一本书就可以带你经历许许多多人生,那些梦幻的、疯狂的、有趣的、孤独的人生......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0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1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 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 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 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 。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自杀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2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的、毫无痕迹的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特别的是,这个家族的每个人的经历都是那样的充满神话色彩,无论是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第七代的奥雷利亚诺,抑或是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经历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以致于有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过,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到让你感到害怕。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乌尔苏拉,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与激情,在那样一个不正常的大家庭里,在经历种种不幸与变革下,在她慢慢变老后,她还能把每件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她离去后的这个家庭,在我看来已经是个空巢,没有了核心,可惜她离开人世的方式让我的心中始终留下一个结,那种方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或许这又是作者的特色吧。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