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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读后感800字(必备12篇)

时间:2023-09-24 08:04:43 读后感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1

  今天,我兴致勃勃地看了一本精彩绝伦的好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就叫《红脖子》。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是因为此书中有很多动人的动物故事,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篇就是《棉尾兔破耳朵》。

  文中描述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在它幼小的时候,因内心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所以没有听从妈妈的叮嘱,自己一个人跑外面玩儿,结果不慎被一条目露凶光的大花莽咬掉了大半个耳朵,所以大家习惯叫它破耳朵。破耳朵和它的妈妈茉莉生活在一个物产丰富但敌人繁多的沼泽地里。它用妈妈教会它的种种生活经验与那些危险的动物机智周旋,最后破耳朵用自己实力打败了一个个诡计多端的敌人,而且每一次都是稳操胜券。有一天,突然风云大作,一只雄兔来到了这个原属于破耳朵的领地,它这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霸,不仅强占了破耳朵的领地,还千方百计地想置破耳朵于死地,但破耳朵每一次都以自己的机智勇敢而躲过了雄兔的重重计谋。它为了对付阴险的雄兔,冒着生命危险和老狗周旋,将它引到了雄兔的身边,终于老狗发现了雄兔,与它打斗了起来,雄兔因力不从心和缺少生存的技巧,死在老狗的手上。这一片沼泽地又重新成为了破耳朵的领地。最后破耳朵在这片沼泽地里生息繁衍,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红脖子》这本书启迪了我,让我明白了这一个“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地球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要学习生活的本领,最终才能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存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强者和弱者之分,破耳朵原来是一个可怜渺小的弱者,可是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打败了强者,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2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其说的是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使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很多前人留下的宝贵知识和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减少我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但是读书又不能费时太多,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不易太盛,太盛则矫。因此我们要善于挑选,只因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还可以补先天的不足,而经验又能补读书的不足,盖天下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人不是生来就知道任何事的,都是经过慢慢积累,以补先天的不足之处。而积累的经验多了又能补读书时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句话说,有只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而且不可尽信书中所言,也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该仔细推敲思考。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同时对各个领域都要有所涉猎,盖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皆因以上所叙之诸多好处,我强力推荐大家看看这篇文章。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3

  红楼啊红楼,你教我如何放得下你!

——题记

  读罢红楼,心里不免有丝丝凉意。是为了荣宁二府的败落?还是为了红楼佳人的香消玉损?这似乎都有一点吧。但是这不是全部。从一个女生的角度分析,我知道这是嫉妒。

  话说林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孤僻和叛逆,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他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如此美丽的人儿布满泪水的眼里却只看到宝玉。他对宝钗的不满和刻薄,却又看出她的爱是多么深刻而任性。她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的才气无人敌,每每与姐妹们吟诗作对,她总是才压群芳,让我好生羡慕。

  这厢还有一个通情达理的薛宝钗,在没有读这本书前,大家都在对她指指点点,他的横刀夺爱,他的自作多情,令人唾弃。可当我读这本书时,对他却没有一丝讨厌。她很通情达理,也心思周密。面对他的悲剧,只能说是他爱错了人。“金玉良缘”最终没有战胜“木石情缘”宝钗只能守着空房含泪相等。他没有林黛玉的任性和孤傲,大家闺秀是他的写照。他没有林黛玉的娇羞和娇弱,通情达理是他的性格。或许当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也会建议宝玉选择宝钗。

  但是不得不承认宝钗的痴情是一厢情愿的。宝玉的心里从没有过他,可她依旧无怨无悔的嫁给了他,造成自己一生的悲剧。他如此固执,落得一生以泪洗面的下场。

  再说一下那个罪魁祸首贾宝玉。我对他特别没有好感。在他的身上我看不到男子汉气概,倒是一副娇滴滴的样子;在他身上我看不到坚强,倒像女人一般天天掉眼泪。这样的他为什么还会使那么多女人为他倾倒?我难以想象。他的怪癖,他的任性或许跟他的玉有关,他的性格与黛玉如此的相像,我难以理解那个时代的女人,也更读不懂宝玉。贾宝玉啊贾宝玉,是什么让你如此受欢迎?或许你的真情才是我所欣赏的吧。

《红楼梦》是一本难懂的书。读这本书,必须抛弃一切杂念,真正走进那个没落的年代。我被这可悲可叹的故事吸引,如此痴迷。

  红楼啊红楼,我如何才能放得开你?这场悲剧令我心酸,如何才能让这一切变更?

  我想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4

  一直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现在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的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己^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但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助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理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美好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己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身为80后,不看<平凡的世界>,实在是一种遗憾。这句话可能有广告的嫌疑,呵呵。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己,无所谓。他们可以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面对爱情时的退缩,胆怯,可以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可以想象润叶可以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特别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5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政治的-。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6

  如果现实真的像故事里的情节一样,那将会成为人类的噩梦,人类和恐龙PK,那将是件很恐怖的事情,恐龙比人大几倍,一脚便可以踩毁一个建筑物,我们可想而知。

  长发李把清洁剂涂抹在恐龙的骨架上便可以让恐龙复活,就会让人越来越想知道恐龙最后有没有把长发李吃掉,如果没有丰富的想象力和优秀的写作能力,根本想写都写不出来,通过阅读我大概知道了故事里的恐龙力气有多大:它轻轻一抬腿,五指粗的尼龙绳就断了,随着时间的流逝,真实的恐龙的力气已经无法知道了

  若干年后,科学家破译了恐龙的基因密码。一夜之间,成千上万只恐龙诞生了。它们都有很高的智能,能够听懂人类的语言。它们有腕龙高大的身材,有翼龙的翅膀,有鱼龙的鳞甲,有霸王龙尖锐的牙齿和爪子……它们经过科学家的驯养,成为人类的好朋友。

  夏天到了,骄阳似火,大地上本来生长得很茂盛的庄稼,因为干旱,都有气无力地低下了头。农民大伯急

  坏了,赶紧给科学家打了一个电话,报告了旱情。不一会儿,天空中飞来了一群恐龙,那是科学家派来的“抗旱大军”。只见它们挥舞着巨大的翅膀,聚集起无边无际的云彩,哗哗哗,下雨了,庄稼得救了,农民大伯乐得哈哈大笑。

  地球太小了,人类又太多了,垃圾到处都是,肮脏不堪,环卫工人忙得焦头烂额。你看,恐龙清洁队来了。只见它们张开船帆一般大的嘴巴,风卷残叶,片刻工夫,垃圾全被它们吞下了肚。这种恐龙是以垃圾为食的,它们吃的是垃圾,拉出的却是石油和煤炭。恐龙又来到工厂密集的地方,只见它们张开山洞一样的鼻孔,呼呼呼,一阵风响,那些弥漫在空中的有毒气体,全被吸光了。恐龙又呼出了新鲜的空气,原来灰暗的天空立即变得一片蔚蓝。

  海洋是个巨大的宝库,那里有无数的宝藏和无穷的秘密,科学家们做了周密的安排,一队由恐龙组成的海洋探测队来到了太平洋。在几千米深的海水深处,恐龙们干得可欢了,它们代替人类完成了许多艰险的工作。

  其实,恐龙还没有真的复活。不过,我相信恐龙一定会出现的,它也一定会成为人类亲密的朋友的。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7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几句话一年级小朋友都知道,这就是三字经的经典“台词”。

  背诵三字经,人人都会,可谁又知道其含义呢?我闲来无事,随手拿起了三字经全解。三字经主要是写人的善、恶、学、孝、礼、仪,体现了中华民族几千年以来的传统美德。

  从最经典的几句开始:“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意思是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格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其实我觉得人生下来原本都是一样的,但从小不好好教育,善良的本性就会变坏,因此,人从小就要好好学习,区分善恶,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从这几句一向到“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一向是告诉我们应好好学习,亲近老师和同学并且要不耻下问。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姐妹是做人的基础。

  这天读了三字经我学到了很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显现出我们这方面的不足,比如:在公交车上,一个孕妇上了车,两位老大爷正因争着让座吵了起来,其他人像看热闹一样,有的还起哄。结果出来了,但孕妇到站了,她为了知道结果还多坐了一站,但她还是很谢谢两位老人。司机转头说:“我看在座的大都是年轻人,两位大爷虽然为谁让座而争吵,但至少他们有这个想法,为什么除了两位老大爷,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让座呢?”车上的人听了都默不作声,慢慢地低下了头,车内一片寂静。

  这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说明了我们不懂礼让,虽然每个人都知道为老孕幼残让座,可谁有动于衷呢?

  我们应从尊敬兄长和长辈开始,培养自己的爱心。要以友善的态度对待他人,不就应计较自己的个人得失,才会受到别人的尊重和喜爱,也会感受到他人的温暖。

  21世纪,独生子女有很多娇生惯养,以自我为中心,而《三字经》教导人们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书中说“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如果我们的教育从小学开始,经常给孩子讲“汉代的黄香,九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夏天为父母摇扇子,冬天以身体为父母温暖床席。孔融四岁的时候,就懂得谦让尊长,吃梨时挑小的,大的让兄长吃。”那这个社会还会出现那么多不和谐的现象吗?

  赶快拿起《三字经》,坚信你的收获比我更多哟!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8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记叙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的求学经历,追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记录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生动描绘清末生活画面,文笔深沉,是中国现代散文经典之作。在生命的长河里,露曦与朝暮更替交织,在看不清前进方向的时候,拾起脚边下路边的野花,装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追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那段往事,描写了几位“名医”所引用的药引均是稀奇古怪、一场罕见而又充满迷信色彩的东西,如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蔗,败鼓皮丸”等。这些“名医”实质是巫术医道不分,故弄玄虚,草菅人命。骗取钱财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他们身上,作者清醒地洞穿了医学医道的虚假、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作者为了父亲的病到处奔走,我想他的父亲有他这样的儿子应该很幸福。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中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迅的父亲还是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迅的父亲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世间,不禁叫人潸然泪下。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面对我们自己的家人,要孝顺还有关心;面对那样子的庸医,我们要能识别;面对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我们不能相信。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所有事物的正反两面,不要心急看病,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9

  这本书的作者是岸见一郎(哲学家)、古贺史健(自由作家)。全书采用对话体的形式,通过青年和哲人的论辩,对阿德勒的思想展开论述。阿德勒与弗洛伊德、荣格并称为"心理学的三大巨头"

  我觉得无论是哲学还是心理学,都是为"活得更好"而服务的。人们研究这个或者阅读相关的书籍绝不是为了装使自己显得高深莫测,而是为了使人类或使自己活得更好、获得人生的幸福。作者后记里也说了"哲学用只有专家才能看懂的语言叙述,这原本就很奇怪"

  所以,这本书里没有太专业晦涩的词汇,每一句话都能看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阿德勒的思想就那么容易被人接受。书中"青年"的困惑是我们大多数人的困惑,而"哲人"的解释完全是反常识的,可能是大多数人都没有触及过的思维,或者即使被告知了也不会接受的。

  有时候我们被惯性束缚了,觉得无路可走了,不如换一个思维试试(反正都无路可走了,换个方向又不会怎样)。比如我们惯于把现在的困境归结于过去的原因,而甘愿让自己困在原地不去改变,其实这只不过是缺乏改变的勇气,是给自己的一个借口;比如我们人生的很多烦恼都自于人际关系,我们怕被别人讨厌、我们私自对别人进行干涉、我们时常和别人争斗,其实进行题分离、把他人当作伙伴能让我们的人生变得简单、轻松;比如我们不断询问自己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生的意义就是在他者贡献中获得价值感,而他者贡献又与他人无关,不需要别人付出对等的回报、不需要别人的评价;比如我们总是给自己设立许多目标、目光总是聚焦于未,其实我们应该关注于当下,认真地过好现在的每时每刻,到某一个节点该的自然会,所谓"你若盛开,清风自"(体会一下与之不同的心境:在未设立一个目标,焦躁迫切得要实现这个目标,不仅忽视了当下的美好,甚至当下的事情都没做好)。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多次有醍醐灌顶的感觉。心中的许多困惑和烦恼也随之解开,读罢,感觉神清气爽了许多。当然,还要付诸实践,人生才算真正意义的解锁。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10

《高老头》这本书中,不是主人公却胜似主人公的大学士欧也纳·特·拉斯蒂涅是我感触颇为深刻的人物。

  欧也纳并没有一个富裕的家庭,一贫如洗的他立志要凭借自己的努力打拼而取得一番成就。理想虽然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来到巴黎后,看到这繁华的城市,贵族们的生活情态,一切反常却又被看似常态的事物,这一切,和他内心的渴望使欧也纳迷失了自我。当初的理想被社会所侵害,随之走上迷茫,堕落的道路。

  当他发现一条新的捷径可以使自己的地位大增时,便迫不及待地奔向它,毫无愧疚。这位青年的心已被巴黎社会腐蚀得愈来愈深。欧也纳的内心还是善良的,却又被无情的社会牵着鼻子走,巴黎社会上层贵族就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他,无法自拔。

  有时,在一个夜晚,他努力地想要靠自己的努力而取得成功,却在苦苦挣扎后,内心苦恼的心理不一会儿就烟消云散,好比萤火虫最终还是因为黑暗的笼罩而迷失了方向,微弱的光芒伴随着漆黑的一片而无组织、无方向地四处乱窜了!

  是的,萤火虫即使在阴冷的黑暗中还是保留了一丝温暖的光亮。在最后的剧情中仍可以看出,欧也纳还是保存了人性的最后一回深情!

  高老头病重,两个女儿都没有来看望他。欧也纳亲自去找她们,一开始她们也都是找借口推辞。欧也纳为了不让高老头伤心,使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高老头心里很明白,其实他一直都知道,他不愿意去接受这个事实,就像他死时仍旧抱有一丝幻想一样。死前的心痛,使高老头伤心欲绝。高老头死后,由于没有一个女婿送钱来,他便将高老头简单地埋葬了。

  在高老头墓前,欧也纳深深地流下了眼泪,伴随对高老头的怀念与他死时可怜的神情、他那正义最后的光芒也随着最后一滴眼泪的流下而被黑暗吞噬得一干二净。

  此情此景,正如书上所说:“白日将尽,潮湿的黄昏使他的心里乱糟糟的;他瞧着墓穴,埋葬了他青年人的最后一滴眼泪!”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11

  如一股清泉,《平凡的世界》以它独有的魅力逐渐净化了我受世俗玷污的心灵。在那颗充满精神漏洞的心上砌上新的砖泥,然它有了全新的面貌,并对人生有了全新的认识。

  《平凡的世界》选材于普遍的农民生活和较好的城市生活,两者对比中突出了不同的人或者的不同追求、价值。奢侈昂贵消费的现代社会,所谓哲理,人生大道理已渐渐无法影响人们的思维。无比喧嚣的环境中,正需要像《平凡的世界》这种以最朴实的文字书写生活的书籍来感召人们。在某个角落,静静地阅读《平凡的世界》是一种享受。

  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出身,但可以主宰我们的人生。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孙少平虽深陷回家耕作的劳苦局面,拮据的经济状况似乎要将他牢牢系于那个小山村,但他不还是一样选择了走向城市!选择走向那个充满知识与挑战的世界,去追求自己的人生。

  而如今,被父母捧在手心的我们,却少了那股闯劲。是的,我们该有自己的目标,该充满活力,该善于探索未知,该独立去追寻自己的明天。而不是,迷失在父母为我们安排的路上,机械前进。

  有价值的人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不一定要所有人都知道你的丰功伟绩。它只是凭借自己的劳动,创造新事物,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尽自己的努力做贡献。用美好的品德行走天下,无愧社会,无愧人民。

  所谓光鲜亮丽的外表不过是一种虚荣。暂且抛开价值观不说。用接近奢侈的衣物打扮自己,更多的是炫耀,以从他人的评价中获得满足。而肯德基、麦当劳等较高享受不过是显示“有钱”的标识。这些带来的只是精神的虚空。与其如此,不如降低成本,仔细打磨生活,只需整洁大方,朴实无华也足以充实生活。

  《平凡的世界》最让人动容的是其浓厚的亲情。孙玉厚老人极力的给予孩子们最好的.。他尊重孩子的决定,支持孩子,并真心地为孩子的成就感到欣慰;孙少安也无比孝敬老人,体贴妻子,还供弟妹读书。贫穷压迫下的他们相互依靠。亲人们相互扶持的真情在今天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当今社会固然与过去不同,或许有很多人会说,今怎可同古时相比呢?这固然没错,但我们应该摒弃过去的封建无知,但让要传承历史的美德。不可丢掉我们为人的根本。

  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

阅读的读后感800字 篇12

  今天终于翻开了这本书,当打开扉页的时候便有一种熟悉感,默默的读下去便知道了这种感觉的源头。那是多年之前的事情了,看过一部叫做《福贵》的电视剧,估计就是翻拍的这部小说吧。不管世人对于这本书的褒贬如何,我能够清晰回忆起的就是那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和一条老水牛在摇摇欲坠的夕阳下独自犁田的背影。“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天地耕得哗哗翻动,揉入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文中如是写到。老人在耕田的时候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福贵的一生经历了所有亲人的辞世,从最初老父亲离开时的惊慌、不安到最后外孙的夭折,或许可以说他就是在与亲人的不断离别中老去,别人应该有的天伦之乐在他这里却成为了死别。生离就像他被抓了壮丁一样还会有机会与家人重逢,可是死别却是只能看着爱的人一点一点透支尽生命的余光。

  或许我们都以为在这样的巨大打击和悲痛中他不会有生的念头,可是“活着”却让你不随愿的死去,他安排你的生命之路充满荆棘,岔路不断,无数深爱的、至亲之人都是陪着福贵走过一小段路,而非尽头。读这本书,余华安排了最朴实平淡的文字,就像是在你我他同样惨淡无光的生命中截取的一小节,但是又有另一番滋味。这种无言的反抗才是符合那个时代的沉默之声。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就像美国民歌《老黑奴》一样,歌中的主人公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可能将老黑奴和福贵两人置于同一个层面进行比较的话,可以发现很多的相似,但是他们二人又是不同真实的存在。忽然觉得,用简单的文字组合勾勒的是漫长的命运和波澜壮阔的场景。他们都是经历漫长岁月折磨的老者,脸上的纹路就是最好的印证。然而命运就像最高明的魔术师,它能够最大程度的为你设置障碍,也可以检测出谁是人生终点的最终胜利者。

  故事的结尾,老人还在慢慢的走着,仿佛要尽力把余生的路走完。也许这时,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带走和剥夺的东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