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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灯读后感700字5篇

时间:2023-09-30 14:26:35 读后感

巴金灯读后感700字 篇1

  捧起这篇出自我喜爱的作家之手的著名的文字,我肯定自己看见了流动在字里行间的感情之河的脉络,但是它游走着,飘忽着,我一时找不到它的岸际。它在何方曲折?又在怎样奔涌?耳朵里虽然满是它澎湃的声势,却不见其形迹。

  一条梦中之蛇!

  我不知作者是否是在心念芜杂的时候写下这篇文字的,才致使它的意旨如暗夜微茫的灯豆一样迷离,文中的思想像草原上奔窜的兔子一样张皇无错。我不敢说作者有什么确旨,因为这篇文字读来是那样叫人感到模糊和多义,况且巴金这个作者又是这样地充溢着热情,而热情是从来不像理性那样条分缕析的。

  我是在明净的教室里匆匆读完这篇文字的,虽然是在白纸黑字的字里行间,但我依然感觉得到那梦魇般的黑暗就浮动在我的眼前,我依然能感到那迷离的一灯如豆,我确信它就是巴金在那个寒夜里所见的那一盏。我的思绪由此变得迷惘:灯啊,你究竟是给人以确凿的温暖与光明,还是给那些徘徊与挣扎的心灵指一希望和迷津?又抑或是,你原本就这么纠缠,以为确凿者自见其确凿,以为别有深意者自见其别有深意的吧。

  灯,你是灯是人?是这漆黑之园的圣人,还是这魍魉寒世的明灯?你予人温暖,又予人光明与信心;你照亮了那个情人,但又绝不止于赐人以完美的爱情,你还拯救了那个纵身于江南之河的年轻人的身与心。

  作者说:“在这人世,灯光是不会灭的。”果如斯言么?我却看到,在太阳升起之后,你便逊退,微笑地让位于更光明的。你是黑暗的伴生物,但你终究是黑暗的叛徒,当你把黑暗斗死之际,也就是你自己消亡之时。诗人说:“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你一定就是那黑色的眼睛吧,在一个旧得像墨一样黑的世界里,你是哈里希岛上的长夜孤灯,照亮了捕鱼晚归的小船,而那个弟弟也会回来;你是希洛的火炬,照亮了每一个利安得尔的眼睛。

  当太阳复出之际,黑暗终将消逝在黎明的薄曦里,钟情于这个世界的情人不会溺死,“人间的灯光”虽然灭了,而作者会对着山的那一边长笑的,我也会的。

巴金灯读后感700字 篇2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巴金散文集》。

  有人说,好的散文清新得像萋萋芳草,绚丽的如同璀璨的霞光,纯真得犹如初生婴儿般的吻,深邃得仿佛韵在骨子里的事。

  巴金写的《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带我进入了巴金他心灵深处的那一片深深的爱国情怀,文中开头两段:说了故土对巴金的养育之恩,故土给了巴金的扶持、给了巴金的衣食、给了巴金的苦乐、给了巴金的亲人、给了巴金的朋友、给了巴金的幸福、给了巴金知识后痛苦的源泉……写的最后一段话: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我恨你,又不得不爱你。这句话巴金把他的内心世界,说的十分透澈。恨他,是因为要离开他,却不能挽留住;不得不爱他,是因为巴金对故土十分的喜爱。矛盾的心理,不得不让巴金走进痛苦的深渊。

  还比如说:读巴金写的《我的梦》,带我进入他那坚持写文章的理想。巴金他也有放弃的想法:有一个心理在阻挡他前进的理想,在敲击他心中竖立的信念,在关上窗户,迎来“放弃”的客人,把“信念”赶走在门外。但是巴金从不受心中的阻拦,把那个阻挡的心理推开;把竖立的“信念”修的更加坚固;打开窗户,迎来“信念”的客人,把“放弃”赶走在门外。为了写出更好的文章,巴金放弃了常人所拥有的:光明、爱、自由、幸福,把这些美好的东西全都抛弃了。而选择了整天在书堆中,勤奋的写文章,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不断的努力、坚持、奋斗、克服……我认为巴金他坚持写文章的想法是那么伟大!让我不得不十分敬佩巴金。

  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有不计其数的人也像巴金一样,有着永远不放弃的信念,为了考上好的大学而努力学习,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而努力奋斗,为了登上高峰而努力坚持,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克服困难……

  我希望每个人能像巴金一样,有着永不抹灭的信念,去面对生活中困难的事情。

巴金灯读后感700字 篇3

  这两天都在看巴金的《家》,没事翻来看看,也摘抄了不少。说来惭愧,要不是今天要写读后感,可能这本书还得再陪我几天。为了这篇读后感,我可是煞费苦心,早上老早起来了,刚睁开第一只眼就开始看了,还有半本呢,今天必须完成。

  言归正传,《家》巴金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我看的第一部巴金的书。总的来讲,本书还是挺具有特色的。

《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然而,他们所走的人生道路有所不同。

  小说中的人物有许多,其中有的及其专横,高老太爷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高老太爷是巴金笔下个性鲜明,内涵丰富复杂而又富于立体感的封建家庭统治者形象。他可以随意给人定罪,胡作非为。他是封建势力的代表和封建道德的化身,是典型的封建势力的捍卫者。

  小说自来就由矛盾构成,和高老太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具有时代特征的青年。觉慧是作者竭力塑造的形象。巴金在他的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同时,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巴金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动荡的社会。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有些人选择了固守,然而大部分人,选择了顺着时代潮流的方向。封建社会是黑暗的,所以书中闪耀着的青春的色彩,自然成了一个亮点。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迸发出应有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巴金灯读后感700字 篇4

  读完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明白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资料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异常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明白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我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十分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可是这门亲事之后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之后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理解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提议。他最终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我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杯具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杯具;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杯具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杯具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杯具,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杯具。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很多的心灵折磨以后,最终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能够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我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这些便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感想。

巴金灯读后感700字 篇5

  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