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61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范文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8篇 国家春节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时间:2024-01-22 09:09:21 综合范文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1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们好!

  根据xx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建成区、乡镇政府驻地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规定,不在禁限放期间和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2、支持拥护市政府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3、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广大居民朋友,请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更高水平富强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工作组

  20xx年x月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2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根据《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禁售”区),除“禁放”、“禁售”区外其余区域均允许常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特殊规定的区域除外)。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1、长坡岭、都溪林场等林区,蓬莱仙界等风景区,金山寺等文物保护区内;

  2、各乡镇客运站及营运车辆停靠站等交通枢纽处;

  3、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4、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疗养院;

  6、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

  7、乡(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区域内。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办理须知

  (一)零售经营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符合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3、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行专店、专人销售,每个零售点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

  (二)零售经营单位(点)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一份)。

  2、零售点详细地址和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平面示意图。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零售许可原则:

  按照国家、省、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只对原有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延期审查审核,不再受理新的烟花爆竹经营店。

  (四)领取申请表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证一领,不许一人多证多领。

  (五)申请受理时间为20xx年12月8日-20xx年12月9日。

  四、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同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电话: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3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0号)有关要求,决定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及时间

  (一)禁止燃放区域。

  1. 主城区。

  西环北路-西环南路-金海湾西大街-滨江东路-平山大街-扬帆大道-金海湾东大街-东环路-蓬莱大道-325国道-钦州湾大道-西环北路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5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1)环珠西大街-钦州港大道-滨海公路(金鼓大街)-南港大道-勒沟东大街-临海大道-果鹰大街-鑫盛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龙泾大道-环珠西大街的闭合区域〔其中包括:滨海公路北侧的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的钦州热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勒沟作业区、果鹰作业区和金鼓江作业区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炼油厂外输管廊两侧各300米范围〕。

  (2)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周边300米范围。

  (3)大榄坪第八大街以南的钦州保税港区范围。

  (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范围(孔雀湾大道-滨江东大道-六景高速公路连接线-中马南五街的闭合区域)。

  3. 国家机关、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教育、医疗、大中小学、幼儿园、金融、邮政、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机构。

  4. 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5. 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 码头仓储、石化园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7. 加油(气)站、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及架空的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 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禁止燃放时间。

  禁止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区域

  (一)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限制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内,在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格依法监督

  (一)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设置烟花爆竹经销点;限制燃放区域内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经销点。

  (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影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禁限放时间及区域。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4

  为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时段。

  除婚丧嫁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点到晚12点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烟火燃放活动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管控。

  同心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燃放限制区域。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等;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范围内;

  (四)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点等单位;

  (六)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边;

  (七)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的山林、公园、绿地;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九)同心县城新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继续实行烟花爆竹定点销售。

  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实行定点销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依法取得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进行查处。应急管理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

  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设置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标志,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肃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五、倡导居民安全环保过年。

  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台、自媒体、公益广告以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遵守规定,号召动员周边亲朋好友,共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xxx工作组

  20xx年x月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5

全体市民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市民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梧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环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东互通、城东互通至苍郁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围合以内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的城乡区域。

  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三)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经营场所,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区;

  (八)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输变电设施以及环境监测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6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容易引起或诱发各种呼吸道疾病,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及社会公众人物是弘扬先进文化和新风正气的领头雁、带头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带动全社会形成清净、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提倡广大群众节日期间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把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

  四、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购买、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围。

  居民朋友们,为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天更湛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让我们共同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引导家人,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7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饶环大气字[20xx]01号)的要求,就我市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禁放时间:

  20xx年2月6日—2月24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其中,20xx年2月7日(年三十)晚上00:30—凌晨5:00。

  二、春节期间禁放场所

  1.市行政中心(含市民公园)、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军事管理区;

  2. 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歌舞厅、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

  3. 火车站、客(货)运站、桥梁(含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 生产、充装、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5. 棚户区、低洼危旧房、板壁房、砖木平房密集区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6. 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春节期间限放场所

  1.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限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燃放;

  2. 宾馆、酒店限在设置的安全区域燃放。

  四、违规处罚措施

  1.在烟花爆竹禁限放区、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违反禁限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外,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党员干部职工违反禁限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外,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8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全面落实《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保障市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现就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产销、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止非法销售、燃放”作为当前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强化联合执法巡查和应急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放区烟花爆竹禁得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力度。

  一要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办理道路运输许可,加大对进入我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志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堵住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二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城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打击冷光烟花等“网红”产品非法零售经营行为。三要加强燃放监管,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需在禁放区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监督、检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

  今年是我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第七年,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避免松懈厌战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等工作,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委宣传部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统一宣传口径,加强舆情分析,强化正面引导;

  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

  区住建局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张贴禁止标志;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和春节期间工地留守人员的禁售、禁放宣传,落实建筑工地不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区城管局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西湖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西湖生态环境分局以及区市场监管、商务、卫健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禁售、禁放和储运等工作;

  西湖移动、电信、联通、华数等通信和网络、电视运营单位要通过群发短信、电视滚屏提醒等方式宣传提醒广大市民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组织开展辖区联合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督促辖区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各村、社区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xxx

  20xx年xx月xx日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