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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管理制度4篇(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时间:2024-01-22 12:19:24 综合范文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1

  为了切实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我院外籍教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等工作。

  第二条 学院成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外理部门、教务处和外语教学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外籍教师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学院外理部门

  1、负责外籍教师聘请的信息发布、申请报批、聘用进院等工作。

  2、办理聘请外籍教师的相关手续(如合同签定、资格证书、到职通知书、体检、签证、居留许可等)。

  3、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等的领取。

  4、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5、向上级部门汇报我院聘请工作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6、协助教务处和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7、负责外籍教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8、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生活管理。

  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

  1、拟定聘请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

  2、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及各项学术活动。

  3、统计外籍教师每月的教学工作量。

  4、协同教务处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评估。

  5、整理外籍教师的教学档案工作。

  6、听取外籍教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7、协调和处理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外籍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9、负责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原则上每一位外籍教师应配一位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授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

  1、审核教学计划并指导教学工作。

  2、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3、终审外籍教师的工作量。

  第六条 总务处

  1、负责外籍教师公寓安排及生活保障工作。

  2、提供相应生活物品及设施,包括厨房、空调、彩电、电冰箱、微波炉、热水器、卧具、卫生间设备等。

  第七条:人事处

  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的核定工作。

  第八条:财务处

  负责外籍教师管理经费的核拨及其工资发放。

  第九条:保卫处

  负责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 聘请的'原则和要求

  第十条 聘请外籍教师要从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标准,贯彻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 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暂限于我院教学和科研部门。

  第十二条 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应拟定聘请外籍教师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包括拟聘请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以及使用安排(如:合作教师、聘用期限、所授课程及课时等)。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提前半年报送学院外理部门初审,最后报院长审批。

  第四章 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第十三条 外籍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来我院从事基础语言教学(口语、写作等课程)的应聘者应拥有学士学位,具有在中国高校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或拥有硕士学位,有讲授本国语或文学课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口齿清楚,语音、语调规范;申请来我院从事科研工作,应聘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和三年科研或技术工作资历,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解决科研或技术难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2、年龄在25—60岁之间。

  3、身体健康。

  4、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葛案件。

  第十四条 外籍教师提供的材料

  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推荐信和健康证明等。

  第五章 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行为规范

  1、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和学院的内部管理。

  2、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在学生中宣传自己的宗教信仰。

  3、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

  4、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授课时应当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上课,不得在课堂抽烟。

  5、外籍教师应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严禁与学生谈恋爱或发生亲密关系。

  6、外籍教师应接受学院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7、未经学院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兼做与教学无关的业务。

  8、对于纪律涣散或不尊敬外籍教师的学生,外籍教师应向有关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建议采取措施,但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也不得以不上课作为惩罚手段。

  9、外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学院没有要求的教材或资料。

  第十六条 授课、代课、调课、请假。

  1、外籍教师应服从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除非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任课外籍教师不得拒绝接受。外籍教师应按期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工作的质量。

  2、外籍教师代课、调课、请假应该遵守以下审批程序:

  ⑴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⑵申请代课、调课提前三天向其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同时报外理部门备案。

  ⑶外籍教师因事因病请假除征得教学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需得到外理部门批准。

  ⑷外籍教师因为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的,应向教学主管部门口头申请并得到批准,在一周内补报书面申请表并按照以上程序得到批准、备案。

  3、因以下情况,外籍教师申请代课、调课、请假不予批准:

  ⑴旅游;

  ⑵做兼职或者从事其他与学院教学无关的业务活动;

  ⑶教学主管部门、外理部门认为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况。

  4、外籍教师违反以上关于代课、调课或者请假的规定,学院外理部门在与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协商后,可以向该外籍教师发出书面警告,并根据外籍教师与学院签订的合同扣除相应的课时费。

  第十七条 外籍教师无故迟到、早退两项累计超过三次,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应向该外籍教师提出书面警告,并报外理部门、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 住宿

  1、外籍教师应在学院指定的公寓住宿。外籍教师入住时,外事部门应与外籍教师清点学院配置的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并签收清单,保证妥善使用这些物品。离校时,应通知外理部门办理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的清点和移交工作。

  2、学院提供的公寓,作为外籍教师在我院任教期间的宿舍,外籍教师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不得从事赌博、色情、聚众酗酒等活动。

  3、在学院住宿期间,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校园作息时间,早7时前和晚23时以后,不得在公寓内留宿外人,否则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4、外籍教师如有亲友来访,确实需要在外籍教师公寓过夜的,应提前告知其所在部系,并得到外理部门批准,同时报保卫处备案。

  5、外籍教师不得允许单个异性学生拜访其公寓。

  第十九条 外出

  1、在教学期间,外籍教师原则上不得到外地旅游、参观。

  2、未经相关部系和外语教学部门请示外理部门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出差或到校外进行讲学或举办讲座。

  3、学院各部系需安排外籍教师到校外参加社会活动或坐客的,应事先征求外理部门的意见;若需在外留宿,部系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外理部门同意,同时部系要保证外籍教师的安全。

  4、未经任何部门同意,外籍教师私自外出,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家属来华探亲

  聘期在一年(或一学年)以上的外籍教师,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及子女的配偶均可在外籍教师休假期内来华探亲。外籍教师提前两个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亲属的外文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外国住址、同本人关系、在华停留时间、申办签证地点、入境地点以及护照号码等。如学院同意其申请,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外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2

  为加强国际交流的需要的需要,我校拟聘请外籍教师,以提高学生眼界,发展学生国际交流能力,凸显我校的办学特色。为加强对外籍教师的管理,我校现拟订以下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由xx高级中学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聘请外籍文教专家单位的资格,以使xx高级中学的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能依法按章办事。

  (二)由校长主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由教务处、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的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联系外籍教师来源并与外籍教师签定聘用合同(包括解聘事宜)

  2.负责外籍教师来华手续、延期手续及相关证件的办理

  3.对外籍教师进行适当的培训(包括敦促、确认未受过岗前培训的外籍教师接受岗前培训)

  4.帮助、协调外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5.对外籍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考核

  6.负责外籍教师工资标准评定、工资发放

  7.帮助解决外籍教师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二、管理条例

  (一)聘用规程

  1.根据教学的需要,每学期/学年由学校制订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包括学科、人数、资历等各方面的要求,由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2.对拟聘用的'外籍教师须经过切实的资格审查,尽可能多地把握拟聘教师的背景资料、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对我校教学的适应情况。

  3.在初步确定聘用教师人选后,由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办聘用手续。

  4.在申请获准后,由校方与聘用教师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待遇、期限及奖惩办法、权利义务等。

  5.由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聘用教师的入境、住所、工作交接等进行安排。对聘用的教师进行中学教学的培训,以使他们更快地适应中学的教学实践工作。

  6.经教学实践,确有不能适应我校教学的,应予以辞退并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不留后遗症。

  7.聘期满后双方均感到比较满意的可考虑续聘。任期满后应协助外籍教师处理好回国事宜。

  8.因上级相关政策改变或学校具体条件变化而采取的其他聘用规定。

  (二)教学管理

  1.切实保证外籍教师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在课堂上进行x、黄色或宗教的宣传。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发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要求聘用的外籍教师严格执行我校教学计划,理解我校的教学理念、教学特色、教学方法的内涵,确保教学质量。

  3.学校指定专人作为外籍教师教学联系人。

  4.给予外籍教师应有的教学自由。

  5.教务处与所聘的外籍教师定期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加强相互间的交流。

  6.建立针对所聘外籍教师教学工作的考评体系,定期检查他们的备课、上课、辅导等的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三)日常生活管理

  1.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向他们介绍中国的国情,宣传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与外籍教师加强沟通,提醒他们遵纪守法。

  2.定期举办与外籍教师的联谊活动,经常关心外籍教师的工作和日常生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尊重外籍教师的本人习惯及其风俗,按照规定处理节假日活动。

  4.为外籍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场所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施(参见合同)。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外籍教师在华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6.遇到特殊情况,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外籍教师的稳定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处理好偶发事件。

  附:关于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组织涉外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我校的有关管理条例。

  (二)、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新生入校后对涉外师生进行一次涉外纪律和安全教育。

  (三)、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安全宣传,要求外籍教师遵守我国的法规法令。提醒外籍教师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寓所要关门上锁;安全用电、用水;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组织外籍教师外出参观、游览等活动,要派专人陪同,负责翻译及安全保卫工作;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并随时提醒外籍教师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五)、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外籍教师的寓所。外籍教师不准私自在住处留宿来访人员。

  (六)、学校指派思想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专人负责服务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生活,遇有困难,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七)、学校与保卫、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3

  为增强英语教学实力,开展学科双语教学,我校拟聘请外籍教师,以提高学生英语水平,发展学生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凸显我校英语学科的教学特色。除要求教职工在对外籍教师的接触中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涉外人员守则》外,为加强对外籍教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以下补充规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对外政策,强化组织观念,加强纪律性。重大事件及时请示汇报。

  (二)、与海外人士接触时,我校全体人员应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友好,不卑不亢,以礼相待。

  (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注意内外有别。不同外籍人士谈论不能公开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的国家机密。不私自带外籍人士到研究室或其他对外保密的场所参观。

  (四)、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如遇外籍人士发表有损于我国家或学校利益的言论或提出怀疑误解的问题时,应阐明国家、学校的立场或给予必要的解释。不做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事,不说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话。

  (五)、严禁向外籍人士索取财物或兑换外币,不得背着学校同外籍人士私自交往,不得为个人的目的主动和外籍人士拉关系,甚至与外籍人员合谋,弄虚作假,欺骗学校。

  (六)、与外籍人员交往时不接收贵重礼品。确实有不便拒绝的,应向校领导及有关外事管理部门汇报登记。

  (七)、不得私自邀请外国记者、领使馆人员来校;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外国使馆组织的晚会或其他活动。

  (八)、警惕个别外籍人员用各种手段腐蚀引诱、拉关系,刺探我国、我校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情报,进行非法活动。

  (九)、除工作安排或与外籍人士有预约外,不得随意进入外籍人员住房,影响他们的工作和休息。不主动邀请外籍人士到学生宿舍。严禁与外籍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

  (十)、组织与外籍人士一起郊游或举行晚会、舞会须事先征得批准,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不搞铺张浪费。严禁酗酒。须严格控制饮酒量,饮酒不得超过个人酒量的三分之一。

  (十一)、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外籍人士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活动。

  (十二)、经常组织学习外事纪律,检查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及时处理违反外事纪律的人和事。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4

  一、外籍教师学习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督促他们遵守我国法律规则。

  二、要采取过硬的措施保证外教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止可能对外籍教师正当权益

  造成损害的言论及行为。

  三、关注外教的`活动,若发现其有违法可疑活动,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四、关注与外籍教师交往人员情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外事公安部们通报。

  五、禁止无关人员到外教宿舍留宿。

  六、外籍教师旅游及在外留宿,需经学校批准。

  七、外籍教师离开学校应口头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并按时返校,离开武穴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外教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须用通讯设备向学校续假,返校后及时销假。

  八、外教外出旅游,学校必须派一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助教陪同,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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