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篇(一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供大家赏析。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
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从而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
(一)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四)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五)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管理制度。
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机构。
学校应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六、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程序。
学校应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完成自评;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互评;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协调社会各界参与考评;校长进行综合评价;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在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努力探索科学的、简便易行的评价方式,有条件的市(区)和学校可尝试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网络操作平台,开展测评工作。
七、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2
为认真做好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办学和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组织机构
领导组组长:王彩玲
副组长:杨焕珍关红梅
成员:全体班主任
二、评价原则和内容
(一)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多样化和评价工作民主化原则,充分体现过程性、发展性、激励性评价要求,注重质性评价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二)评价内容
小学毕业综合素质评定内容:学生的学习与探究能力、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从五个维度23个要素,若干个突出表现对小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评价方案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1、学生自评:学生通过自我陈述、自我鉴定,按评价内容的.方面对自己在小学里的成长过程,所取得的成绩(如:荣誉证书、书画作品等)及今后努力方向进行充分展示和自我描述,并给出自评等级。
2、家长评价:以各学生法定监护人对学生在家庭中生活、劳动、习惯等方面表现给学生进行评价。
3、同学互评:全班同学在听取学生个人自我陈述,展示和作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互相评价。
4、教师评价:由了解学生的5名教师(含班主任1人)组成评价小组,根据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探究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给予全面评价并给出评价等级。
同学评价、教师评价采取多档生效或中档生效的原则进行,严禁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一人填写等级,使评价过程化。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