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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管理制度11篇

时间:2023-08-04 09:06:28 综合范文

  【简介】以下是热心会员“jianglang”整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11篇,供大家赏析。

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资料 篇1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档案室管理制度 篇2

  一、档案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2、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鉴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间、参加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安全与消防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3

  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批准同意,由本室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二、库房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三、做好库房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室卫生整洁、安全。

  四、案卷查阅完毕要及时归还原处,出借案卷要经过批准,并办理好借阅登记手续。

  五、对档案室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档案室钥匙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不准随意给他人使用,若发现遗失应予全部调换。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 篇4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档案室管理制度 篇5

  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爱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丢失。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密码,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九、建档居民发生死亡的,应在其档案(或电子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装订后,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电子档案也要妥当保存)。

  党群档案归档主要内容包括党务、组织、宣传、统战、工会五方面的内容材料

  1、党务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⑵本企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汇报。

  ⑶本企业党支部决定、决议、办法、通知、通报等。

  ⑷本企业党支部(扩大)会、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纪要。 ⑸本企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⑹本企业党支部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⑺本企业党支部调查研究材料、专题总结报告等。 ⑻本企业党组织评先创优文件材料。

  ⑼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⑽本企业党务工作大事记。

  ⑾本企业党支部其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2 、组织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请示汇报及上级的批复。

  ⑶对本企业党员、党员干部的考察、任免、政审的决议、决定、通知。

  ⑷本企业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资格的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员名册。

  ⑸本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

  ⑹本企业党员教育、学习与整党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⑺ 党费收据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3 、宣传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宣传工作的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宣传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⑶本企业在理论学习、政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⑷反映本企业活动的报刊、广播稿及本单位编辑的出版物定稿和样本。

  4、统战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等。

  ⑵本企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工会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工会工作的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⑶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⑷本企业工会制发的规章制度、决定、通知等。

  ⑸本企业民主管理、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劳保福利、女工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⑹本企业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

档案室管理制度 篇6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续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财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三)归档材料应统一使用规定纸装订。文字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

  (四)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凡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五)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学位、学衔,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传递

  (一)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管理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三)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三)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 篇7

  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八防",配齐防火、防盗、防虫等设备,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九、归档范围:凡是幼儿园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十、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幼儿园档案室。交接双方根据交接目录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一、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工整,一律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复写纸,普通打印、复印撰写和批示文件材料,必须用复印机复印,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正规影印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他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的立卷、分类、编目。

  3、档案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 篇8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始终保持室内整洁。

  3、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樟脑精,配置气体灭火机,适时进行库房密闭通风等措施。

  4、档案装具统一,存放排列整齐,箱(柜)统一编号并标明所存档案类别及年代。

  5、定期清点核实存档案,级差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篇9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各级教育科研课题,教科室教研教改资料均要立卷归档。课题结题两个月后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结题证书,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育科研或上级所发文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的地方。

  四、保管期限

  国家级、省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县(市)级立项课题和教研教改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由学校档案室保管。日常的教育科研资料由教科处暂为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损坏或在档案上涂改、乱画。若需复印,要请示领导同意。

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遵守 篇10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管理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做到专人、专室、专柜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加强库房管理,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方面的工作,配置必须的保护设备。

  三、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四、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登记工作,做到目录与室藏档案相符。

  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销毁失去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的地点监销,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六、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七、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毁坏和丢失的,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刻苦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和系统化工作。

  四、全面熟悉室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提供利用,做好咨询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和档案的利用制度。

  五、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年终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地核对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保持室内整洁,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局档案保密制度

  一、根据国家保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密级划分和密级的变更工作。

  二、严格档案借阅审批手续,档案查阅只限于阅文室,查阅者不得抄录、复制和拍照,更不得擅自带走和转让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使用后及时归还。

  三、档案室房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四、对于造成泄漏档案机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局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需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填好借阅单,说明利用的目的等项。

  二、利用档案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在指定的地点查阅。档案原则不借出。但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按期归还。

  三、重要的资料一律不借出,只限于查阅室查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得损污、涂改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围点、打杠、增删、批注、抽换、剪裁、撕毁。

  五、如因工作需要复制和抄录档案资料,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室核对无误后,力口盖公章,方可带走。

  六、局党委会、局务会记录、人事工作材料及案件讨论记录,除有关领导外,一律不准查阅,更不得摘抄或复制。

  七、对归还的案卷,必须全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八、借查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制度,违者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