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财务制度管理规定5篇 《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财务制度管理规定1
为了贯彻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财务管理体制: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三、收入管理: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取,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学校期初收费收入必须当日及时解交学校帐户。
四、支出管理: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学校的各项收入,除政策规定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教职工奖励、福利外,其他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学校经费支出一律由校长一支笔审批,壹仟元及以上大宗物品的采购,要集体研究决定;购买专控商品,先报中心学校审核,再报县教育局控办审批。
五、学校经费支出报销程序:
报销人凭合法原始凭证先由会计审核,再报校长审批。发票报销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校长审批后出纳才能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报销手续的出纳有责任予以拒付。
差旅费报销必须附有车票,有住宿费的必须要有住宿-费-发-票,市内交通费如无特殊情况应按公交车标准报销。住宿、补贴等参照市局标准。
六、作业本费
作业本费是指学生必备的作业本的'费用,小学1-5年级每学期每生10元(如果不够,由学生自行到商店购买)。
七、现金管理: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月末结帐不得超过1000元。严禁"白条"抵作库存现金。各项收入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日记帐要按规定序时记帐,根据收付款凭证的先后顺序统一进行编号,逐笔登记,按日结出余额。核对现金帐面余额是否与当日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八、校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九、财会人员分工及职责:
学校会计或出纳工作必须由本系统正式职工担任,任用要坚持回避制度。会计、出纳不得互相兼任。分清会计与出纳职责,会计不得经管现金和收款业务;印鉴由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出纳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年底结帐后,要将银行存款对帐单一并交会计,并按规定管理,签发支票须双方经手。
出纳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空白收据、支票和有关印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批手续完备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的收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不准坐支,挪用现金。
报帐员职责:办理与中心校结报帐业务,接受中心校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办理本校现金收付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等。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根据审批手续完备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的收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不准坐支,挪用现金。
会计职责:认真执行《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全面如实地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数字准确、按时结报;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资金;依法设置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
以上未尽事宜以《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准。
财务制度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五条 学校依据办学规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
第六条 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八条 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对重点项目和工程,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和职代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第九条 强化资产管理。
一、严格按现金的使用范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有关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和福利、在职人员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执行支出。
二、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500元。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每年六月份,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按规定汇总上报给市教育局规划财务处。
四、财务部门须重视并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核算管理,设置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总务部门负责实物管理,明确专人专职或兼职对财产物资进行管理,并作明细核算。各部门也应设立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物资管理。
五、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加强学校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年终负债总额一般不得超过下一年度预算外收入总额的50%);确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举债的,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实施。学校将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降低负债水平。
第十一条 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事业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条 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一、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
二、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
四、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所收各项费用,及时办理好结算业务。所有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执行。
五、学校所有收费统一使用江苏省财政厅制发的正规收费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建好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据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
财务制度管理规定3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委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报批制度
1、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二)审批权限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2、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3、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4、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年终或每半年结帐一次,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机动车燃料费实行一次性购买,分期领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四、福利制度
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送机关办公室。
2、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3、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财务制度管理规定4
一、目的
为了加强夜间值班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
三、职责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值班工作的执行情况、每月值班表的制定及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值班人员负责配合保安对厂区范围内的检查及反馈。
四、管控说明
1、夜间值班人员由中层领导及一般管理人员组成(不含女性、销售员及退休返聘)。
2、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三楼。
3、所有值班人员需按规定录入指纹。
4、值班时间为晚6:00----次日早8:00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到厂区内及各车间进行巡查。在夜间10:00后至少进行一次夜查。夜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设备状况、消防安全情况、各科室人员在岗情况等。
5、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特殊事件如实记载,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重大事件或相关部门不能处理的`应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或上报公司经理。
6、因出差、病假、事假不能值班,需要授权他人值班的提前24小时告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7、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28日前在大共享中发布下一个月夜间值班表,值班人员请自觉查看。
8、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9、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授权或旷勤,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报送公司经理从严处罚。
五、罚则
1、违反上述各条款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公司经理实施处罚并对责任人给予不低于200元罚款。
六、其它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夜间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依据本制度给予责任人考核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财务制度管理规定5
一、整理:
将车间现场内需要和不需要的东西分类,丢弃或处理不需要的东西,管理需要的东西。
目的:
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误送,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内容:
1、车间内废品、边角料当天产生当天处理,入库或从现场清除。
2、班组产生的返修品及时返修,在班组内存放不得超过二天,避免与合格品混淆。
3、用户返回的产品应及时处理,如暂时无时间处理,应存放在临时库,不得堆放在生产现场。
4、外来产品包装物及时去除,货品堆放整齐。工作现场不能堆放过多(带包装)外购产品。
5、合格部件、产品经检查人员确认后及时入库,不得在班组存放超过一天。
6、报废的工夹具、量具、机器设备撤离现场存放到指定的.地点。
7、领料不得领取超过二天用量的部件材料,车间内不允许存放不需要的材料、部件。
8、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到卫生间。
9、窗台、设备、工作台、周转箱内个人生活用品(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清离现场。
二、整顿:
对整理之后留在现场的必要的物品分门别类放置,排列整齐。物品的保管要定点、定容、定量,有效标识,以便用最快的速度取得所需之物。
目的:
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找寻物品的时间
内容:
1、车间绘制现场<定置图管理图>。
2、车间对各类设备,工装,器具进行分类编号。
3、废品、废料应存放于指定废品区、废料区地点。
4、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要与合格品区分开,周转箱内有清晰明显标识。
5、周转箱应放在货架上或周转车上,设备上不得放置周转箱、零件。
6、操作者所加工的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容器内,必须有明显的标识(交检单,转序卡),注明品名,数量,操作者,生产日期。
7、搬运周转工具(吊车、拖车、升降车、周转车)应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占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