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致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4篇(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手抄报),供大家阅读。
致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便利和快捷的同时,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很多的家庭带来了痛苦、不幸和灾难性的打击。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明天的希望。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营造良好地成长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如既往地共同作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全力做好学生冬季交通安全工作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1、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循交通法规。要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戏闹、赛车、撒把、逆行和并行等,在路上行走或穿行马路要注意交通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家长应禁止孩子乘坐“三无”xxx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xxx车辆上、下学;不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尤其是雨、雾、雪、雷电等恶劣天气。
4、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特别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大力倡导半小时内步行可以到校的学生步行上下学,超过半小时路程的学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下学。
5、学校为缓解上下学交通拥堵问题已经实行错时放学制度,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低年级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中高年级家长接送学生要提前商定好接送地点。最好在选址在学校大门南北两侧一百米米外、不过马路地点为宜。用汽车接送的家长注意尽量减少车子停靠时间,车子停靠尽可能远离学校大门,请不要在校门前随意调头,以免堵塞学校门前通道。
6、为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安全问题,不要让学生过早到校;放学按时回家。学校作息时间:早晨9:30分后进校,上午13:20分全部离校;下午15:30分后进校,18:30分全部离校。
尊敬的家长,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谢谢您的合作!
xxx
20xx.x.x
致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的平安出行,是家校双方共同的愿望,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印发《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希望各位家长与学生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翻越隔离带,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玩笑嬉戏。
2. 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学。除家长接送外,应尽量选择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未经检验合格、无运营资质的、无牌无证的“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的车辆。
4.家长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速。
5.严禁租用非载客营运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对使用农用车辆、电瓶三轮车、无牌无证的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要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3
尊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
幼儿入园、离园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高度重视。目前,荆门城区大面积道路改造,给大家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而幼儿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更需要家长的悉心照顾。为了您孩子的平安,请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无论您是自驾、坐公交还是步行接送幼儿上下学,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增强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时幼儿必须坐后排并系好安全带xxx请不要驾乘摩托车带幼儿入园、离园xxx。
三、家长必须固定专人接送幼儿。在接送幼儿途中,请履行好监护职责,确保幼儿安全。教育孩子不在马路上嬉戏、追逐打闹,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手续不全的车辆和超载车辆。
四、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幼儿园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幼儿安全教育不容忽视。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幼儿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在安全方面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让孩子平安度过每一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平安,一生幸福!
xx幼儿园
20xx年3月15日
致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4
广大学生及家长: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