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仓库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篇(仓库安全作业规程),以供参考。
仓库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344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第十四条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仓库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明确仓库管理人员的责任,规范原辅材料、产成品、办公用品、配件等入库、出库、库存作业管理,确保仓库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数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原辅材料、产成品、办公用品、配件等,入库、出库和库存作业管理。
3职责
3.1原辅材料库仓管员负责原材料库、辅料库、配件库的管理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3.2成品库统计负责产成品入库、出库和库存数据的统计、上报。
3.3成品库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对产成品进行包装、发货装车。
3.4原辅材料库仓管员、成品库统计负责相关账簿的登记及库存产品的标识。
3.5原辅材料库仓管员、成品库统计、成品库主任负责对入库原材料、办公用品、配件、产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3.6每月月底财务部负责组织对原辅材料、成品库进行实地盘点。
3.7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
4 原辅材料库作业程序
4.1原辅材料入库
4.1.1原辅材料入库时,仓管员应协同交货人按“随货单据”核对清点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一致。发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随货单据”不符,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
4.1.2原辅材料入库时,应先检验,未经检验不准入库,更不准投入使用。
4.1.3原辅材料验收合格,仓管员应按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分类入库存放,开具“入库单”,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将“入库单”财务结算联交给交货人,用以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4.1.4交货人持“随货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财务结算联到财务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4.1.5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原则不准入库,应与交货人员协调供货单位办理退货手续;需入库时,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仓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4.1.6验收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经办人处理。随货单据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随货单据的,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查清事实原因。
4.1.7公司采购的任可物品必须入库,无入库单的采购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货款结算(先付款,后发货的情况除外)。
4.2原辅材料的库存保管
4.2.1原辅材料的库存保管,原则上应以原辅材料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存放,上架的以分类定位存放。
4.2.2原辅材料存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原辅材料的特点,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规范整齐。
4.2.3仓管员对库存原辅材料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原辅材料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2.4保管原辅材料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料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4.2.5库存的原辅材料,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4.2.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仓管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批准。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4.2.7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4.3原辅材料的发放
4.3.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出原辅材料 。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仓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4.3.2各部门领用原辅材料时,仓管员必须填制“出库单”,经领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领料。
4.3.3出库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批准人和领料人签字。属限量供料的应符合限量供料规定;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
4.3.4出售材料时,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单人更正后发货。
4.3.5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出现差错。
4.3.6仓管员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料的程序发料。特殊情况可先发料,第二天必须补手续,严禁白条发货。
4.3.7所有入库、出库单据,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4.4其他有关事项
4.4.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4.4.2允许范围内的误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4.4.3仓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财务主管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财务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原价赔偿外。
4.4.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4.4.5为及时反映原辅材料的入库、出库及库存量,仓管员应每日向财务部及有关部门上报原辅材料的入库、出库和库存量。
4.4.6库存原辅材料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财务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原辅材料盘点表”会同仓管员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4.4.7财务部将“原辅材料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原辅材料库查明原因,并上报总经理核决。
4.4.8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财务产开具“调整单”,一联自存,一联送成品库进行账务调整。
5成品库作业程序
5.1产成品的入库
5.1.1产成品入库时,入库人员须将入库产品作好“标识”,每垛一标识,标识内容按《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执行。
5.1.2产成品入库时,入库人员应通知成品库统计核对清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标识”内容一致。发现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与“标识”内容不符时,应及时协调入库人员予以更改。
5.1.3成品库统计对入库产品清点核实后,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入库责任人。并要求入库人员将入库产品按名称、规格、型号归类存放。
5.1.4对未作标识的`入库产品,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标识,拒不作标识的按《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处理,成品库统计在当日产量统计表上注明未作产品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财务部在计算计件工资时从总产量中扣除。
5.1.5成品库装箱人员装箱时严禁发生错装现象,封箱打包要美观大方。
5.2产成品的库存管理
5.2.1产成品的库存管理,原则上应以产成品的名称、规格、型号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落地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分类存放。
5.2.2产成品存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规范整齐。
5.2.3成品库主任对库存产成品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库存产成品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5.2.4产成品库存管理要考虑储存的场所和管理常识处理,加强管理措施,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同类产品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2.5成品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仓管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批准。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5.2.6成品库主任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5.3产成品的出库
5.3.1成品库主任接到发货单后,按“发货单”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组织人员发货装车。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减数的原则,确保发货准确无误。
5.3.2发货时,成品库主任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收款章时方可发货。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单人更正后发货。
5.3.3发货人必须与领货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出现差错。
5.3.4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特殊情况可先发货,第二天必须补手续,严禁白条发货。
5.3.5在完成产品发货工作后,成品库保管将发货单交给成品库统计,以更统计产成品出库量。
5.3.6所有产成品入库、出库单据,成品库统计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5.4其他有关事项
5.4.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
5.4.2允许范围内的误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5.4.3成品库统计、成品库主任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财务主管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财务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原价赔偿外。
5.4.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人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5.4.5为及时反映产成品的入库、出库及库存量,成品库统计应每日向财务部及有关部门上报产成品的入库、出库和库存量。
5.4.6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财务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成品库主任、成品库统计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5.4.7财务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成品库查明原因,并上报总经理核决。
5.4.8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财务产开具“调整单”,一联自存,一联送成品库进行账务调整。
5.5产品的退货管理
5.5.1退货产品运回工厂后,成品库主任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生产经理签章后,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第三联送财务部,第四联送营销部向客户取回原发票或销货证明书。
5.6滞销产品的管理
5.6.1滞销产品由成品库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并明确标识固定库位存放便于管理。
5.6.2成品库应于次月5日前汇总填制“滞销产品月报表”,报仓管部、营销部、财务部、总经理。
5.6.3滞成品发货按常规产品发货管理规定办理。
6办公用品、零配件的入库、出库和库存作业管理,按原辅材料库作业程序规定办理。
仓库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⒉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⒊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⒋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⒌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