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培计划(20xx)”——z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z省国培办《关于做好 “国培计划”(20xx)——z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影子教师”实践教学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我校的教育教学资源,发挥指导教师的引领作用,努力提高“影子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l、依据省国培办的通知要求,结合基地学校实际,指导参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课堂教学等方面的研讨。
2、通过听取介绍和实地参观,了解“影子实践”基地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开展校本教研的情况,感受基地学校在打造高效课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有关情况,从而认知基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将参训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为研究的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基于问题的“方案设计——实践探索——反思重构”的教育实践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
4、参训教师观摩指导教师和基地学校名师的课堂教学,开展教学研讨,感受指导教师的教学风格和特色,进行有针对性的观课议课,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5、参与基地学校校本教研活动,感受基地学校在教师培养与专业发展,教研室运行模式,教师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的氛围。
6、指导教师指导参训教师开展说课、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同课异构等教研活动,提升参训教师的教学水平。
7、参训教师参与班级管理,开展班队活动,研究班主任工作的技艺和方法。
8、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训教师完成《研修日志》。
9、参训教师在“影子教师”培训期间,撰写“影子实践”心得体会与“影子实践”培训学习总结。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四、职责与要求
1、指导教师
(1)了解参训教师学习需求,指导其制定“影子实践”环节学习计划并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2)指导参训教师开展基于问题的“方案设计、实践探索、反思重构”的循环式行动研究,指导参训教师撰写一份《课例研修报告》。
(3)定期指导参训教师上课、说课、评课、课例开发、同课异构等教学活动,发现参训教师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确保参训教师影子实践取得实效。
(4)负责对参训教师进行考勤,检查参训教师的《研修日志》完成情况。
(5)对参训教师进行考核并做出书面鉴定(须说明出勤情况),同时填写《“影子教师”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6)协助参训教师做好影子实践环节的资料收集和整理。
(7)指导教师提交个人指导工作总结。
2、“影子教师”
(1)理清个人学习和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与学习重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
(2)影子实践过程中积极参与实践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思考,及时交流。
(3)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影子教师”影子实践期间:至少听2节课、参与批改1组作业,在指导老师带领与指导下,至少备好1节课;须积极参加基地学校的教研活动,撰写1篇教学反思。
z省省级名师、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影子教师”实践期间:每天至少听一节课、参与批改一组作业,在指导老师带领与指导下,每周至少备好一节课;须积极参加基地学校的教研活动,组织或参加一次班会活动,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每个参训教师应在培训基地校上一堂研究课;学习行动研究:选择自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行动研究,形成研究报告;精读一本专业书籍,撰写一篇读书笔记。
(4)填写《研修日志》,详细记录各项培训活动安排、学习观摩的收获和体会。
(5)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践基地学校的安排,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影子教师”培训期间请假必须向高校指导教师、影子基地校的指导老师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校。
3、后勤保障组
安排好“影子教师”的实践办公条件,并由专人负责。本校区:黄始坤,东校区:刘桂花。
五、跟班学员具体安排
1、第一批:小学骨干教师(影子实践时间:9月14—18日)
学科 年级 指导教师 班次 跟班学员
2、第二批:小学数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专项(影子实践时间:9月21—25日)
学科 年级 指导教师 班次 跟班学员
3、第三批:小学语文、数学置换脱产(影子实践时间:10月20—11月8日)
学科 年级 指导教师 班次 跟班学员
六、活动具体安排
1、第一批、第二批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日期 星期 活动内容 参与人员 地点
第一批 9月14日 第二批 9月21日星 期 日参训学员熟悉学校周边环境。带队领导 参训学员一完小
第一批 9月15日—16日 第二批 9月22日—23日星 期 一上午9点,学员报到,召开指导教师与影子教师见面会,布置培训工作参训学员一完小新华楼三楼会议室
星期二 z上示范课。 开展评课,体会如何进行专业的听课评课。指导教师 参训学员 一完小
下午:学习备课上课技巧 做好本组教研课准备。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第一批 9月17日—18日 第二批 9月24日—25日星 期 三上午:z上示范课指导教师 参训学员一完小
下午:开展教学设计研评、教学实践、教学问题诊断。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星 期 四上午:推选一名学员上一堂公开课;上交课例研究报告、培训学习总结。参训学员一完小
下午:设计组织教研组活动和校本研修,整理学习笔记,撰写研修日志。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2、第三批:小学语文、数学置换脱产项目
日期星期活 动 内 容参与人员地点
10月20日 (星期日) ~ 10月25日 (星期六)星期一上午:1、学员9点报到,召开指导教师与影子教师见面会,布置影子实践任务。 2、参训学员熟悉学校周边环境。参训学员 指导教师 湘南学院、一完小领导新华楼三楼会议室
下午:参训教师制定影子实践计划湘南学院
星期二 至 星期五上午:观摩指导教师课堂教学,与指导教师议课。 下午:整理学习笔记,撰写研修日志。指导教师 参训学员一完小
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10月26日(星期日) ~ 11月1日(星期六)星期一至 星期五上午:观摩指导教师课堂教学,开展同课异构、集体备课等活动;指导教师 参训学员一完小
下午:整理学习笔记,撰写研修日志、整理课例研究报告资料;完成2课时的教学设计,做好上1节常态课的准备。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周三:指导教师做好本组“参训学员课堂教学实践安排表”。指导教师一完小
周四:参训学员到校将上课教案、课件交指导教师,共同研讨。指导教师一完小
11月2日 (星期日) ~ 11月8日 (星期一)星期一观摩实践基地校的校本教研; 参训学员二次备课。参训学员湘南学院
星期二1、参训学员课堂教学实践,执教汇报课教师设计上课教案,试教,评课议课。 2、小组成员协助其完成课件制作、教学用具准备等工作。参训学员 指导教师湘南学院
星期三参训学员语文、数学各推选1名参训教师上1节公开课,议课参训学员 指导教师一完小
星期四至星期日1、撰写课例研究报告。 2、撰写培训心得、学习总结。 3、对“影子教师”进行考核并做出书面鉴定,同时填写《“影子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工作方案2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北碚区政府《北碚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北碚府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政府成立以副镇长吉海云为组长,安监办、建设办、经发办、派出所、各村(居)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李学文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整治的重点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 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镇政府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开展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界定工作,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管控。
(二)摸底排查阶段。7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粮食储备等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的摸底排查工作,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所有单位填写《一般单位自查自纠表》,强化全社会监督,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摸底不留盲区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场所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场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施工、使用、营业,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装修和外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强化针对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填写《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后半部分)及《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7月20日前完成50%,8月20日前完成75%,9月20日前完成100%。
(四)开展执法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对久拖不改或屡禁不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查封、关停、拘留一批涉患违法单位、场所、个人。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场所,必须责令其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涉患单位、场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实名公布,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到11月1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足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按行动方案要求完成辖区所有一般单位的自查、检查及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
(三)强化协作,严格整治火患。各部门和派出所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告知机制,共同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要用足法律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在集中整治结束之后,各地要对已经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和场所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防止火灾隐患的反弹。同时,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强化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高频次宣传近年来同类型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案例。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强化备战,做好灭火准备。各村(居)兼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本辖区实际开展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严防重特大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作方案3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印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xx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xx年11月1日零时至20xx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尝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部分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