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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奖惩管理制度7篇(品质奖惩制度范本)

时间:2024-03-16 15:09:45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品质奖惩管理制度7篇(品质奖惩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7篇(品质奖惩制度范本)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1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2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8小时/月,每±1小时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车间或厂、科室下达的任务,一次每人扣20元。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3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4

  1.目的

  1.1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形成预防为主和主动改进质量的氛围。

  1.2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据,杜绝乱罚现象。

  2.范围

  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质量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及部门。

  3.制定原则

  3.1重奖和首次错误注重改进轻罚、重复错误实行重罚的原则。即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或进行质量方面小改小革的予以重奖,以鼓励员工创新和持续改进;对首次出现错误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较小且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提交、落实、执行到位的纠正措施的,减轻处罚;对因工作质量不负责而引起的简单、重复质量事故予以重罚,以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和提高工作质量。

  3.2重大事故必追究责任的原则。

  4.职责

  4.1本制度的执行部门为质量管理部。

  4.1.1质量管理部负责内反馈没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的奖惩的核实和提报。

  4.1.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内反馈有争议的和外反馈质量考核、赔偿的核实和提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及责任不明确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问题的责任追究,质量奖惩审核、批准的承办,奖惩通报的拟定和发布,奖惩投诉的落实等。

  4.2财务部负责质量奖罚的实施。

  5.相关名词、术语定义

  5.1售后费用: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赔偿费等。

  5.2客户索赔:客户因质量问题,依据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的索赔、考核费、罚款等。

  5.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问题。

  质量事故分级:

  5.4新产品:指新开发的产品或产品性能有重大改进且产品型号发生变化的产品。

  5.5新工艺:指制定工艺时本公司没有应用过的工艺或新设计的工装。

  5.6内部反馈:指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反馈(是指产品交付之前和交付过程中)。包括设计、工艺、采购、物流、制造、检验、销售合同的签订与评审、发货、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7外部反馈:指产品出厂后和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产品交付后)。包括产品运输、外部存放、外部检查、交付、使用、服务、销售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8直接责任人:指引起质量事故的直接行为人。

  5.9主要责任人: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直接行为人。

  5.10次要责任人: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一般作用的直接行为人或校对、审核人员。

  5.11管理责任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5.12连带责任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

  5.13合理纠正措施:指其内容含有事故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间,且描述清晰、原因分析准确、纠正措施可行且能达到目标、完成时间合理的纠正措施。

  6.内容和要求

  6.1奖罚程序

  6.1.1提出

  a)奖励的提出

  ①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降低质量成本有直接效果的、在质量的小改小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实施人(需成立质量提升项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和取得成果的QC小组,由所在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后提出奖励通报。

  ②发现质量问题的人(不含本工序检验员),可口头报告检验员和本部门主管或质量经理,经前述的知情人员确认后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奖励通报。

  ③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奖励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④通过会议形式提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

  b)处罚的提出

  ①检验员、管理部门、本部门主管检查发现或其他发现人报告的质量问题,发现人和责任人的主管核实后告诉责任人,由发现人或责任人的主管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写明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产品编号及问题描述,签名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②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处罚的,明确责任以及质量事故类别,由质量管理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退换货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处罚,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并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6.1.2审批

  a)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下,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b)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以上,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6.1.3执行

  审批后的质量奖励/考核通报,由质量管理部分发给财务及相关责任部门,并张贴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奖励/考核金额由财务直接在责任人或部门当月工资中分发或扣除。

  6.1.4申诉

  被奖、罚人员或部门对奖、罚有异议的,从通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出差、请假顺延)可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过时视为默认。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三日内核实并给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主管质量的常务副总仲裁。

  6.1.5仲裁

  主管质量常务副总接到申诉后调查取证,给出仲裁意见,仲裁结果在公司内为最后裁决,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执行。

  6.2质量奖励

  6.2.1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公司评审的,一次性奖励小组500元;在省级或主机厂家获奖的,公司再奖励1000元。

  6.2.2小改小革解决了质量问题、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成本的,一次性给予100~300元奖励。

  6.2.3发现影响产品性能和(或)结构设计强度的重大质量隐患并提出论据者,奖励200~500元/次。

  6.2.4后工序发现产品一般质量隐患、一般质量缺陷,奖励50元/次。

  6.2.5发现产品重大质量缺陷,奖励100元/次。

  6.2.6举报违反工艺纪律、隐瞒质量差错的,奖励100元/次。

  6.2.7制造实施前发现设计、工艺错误避免造成损失的非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奖励50元/次。

  6.2.8对解决质量难题的个人或组织(不含立项解决的问题),提请公司会议讨论给予特别奖励,除奖金外,还可给予公司嘉奖。

  6.3质量处罚及赔偿

  6.3.1处罚方式及责任划分:

  a)所有人员均采用直接罚款。

  b)对次要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按直接责任人处罚额度的50%、20%处罚。

  c)有明确带岗关系的,徒弟发生质量事故时师傅承担罚款的30%,徒弟承担罚款的70%。

  d)无法追究到个人但能够追究到作业班组,由该作业班组共同承担,作业组班的责任为平均责任的2倍。

  6.3.2质量事故考核标准

  6.3.3其他

  a)对不按本规定执法或乱罚、私了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b)对出现质量事故后有意刁难,干扰核查人员工作的事故责任人,每次处500元罚款。

  c)有意隐瞒质量事故的,罚责任人500元/次。

  d)个人一年内因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受过质量处罚的,取消评先资格。

  e)班组一年内累计被处罚人达到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本班组评先资格。

  f)对样机、样品试制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酌情减轻处理。

  7.附则

  7.1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7.2本规定要求与公司其它制度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7.3本规定解释权属质量管理部门。

  8.记录

  《质量考核通报》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5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使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质量奖罚过程监督。

  3.2总经理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奖惩原则

  4.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4.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4.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作业流程与奖惩制度内容

  5.1、生产、检验产品质量百分比标准。

  5.1.1普通件

  注:检验员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或废品由生产员对其进行全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再按照以上比例进行重检。

  5.1.2主要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主要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及组装,产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规范要求的误差,严禁不合格品的产生,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以保证产品质量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5.1.3关键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关键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组装,产品不能出现任何缺陷必须保证产品质量100%合格。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生产过程中对无法补救不能满足产品质量的产品做报废处理。

  5.2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生产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5.2.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上道工序进行检验,如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的产生,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5.2.2.对当月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2.3检验员根据日常检验及工作状况,季度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半年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3.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5.3.1.技术部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材料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并发放至采购部和质量部;采购员须按照技术部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质量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标准,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5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1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5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2.原材料采购(外协)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填写《入库单》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根据《入库单》对来料按照技术标准、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比例同上5.1,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字并出具《检验报告》;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员入库单的签字和《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检验员须上报,经质量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未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罚款100元。如未上报检验员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考核仓库保管员罚款1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考核罚款200元。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检验员每次考核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3.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零件标识清晰、完整(应包含:出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原材料生产/加工日期等),车间领料人员如发现《出库单》标识不清者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车间的标准件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考核车间领料人(操作员)罚款100元。

  5.4技术管理

  5.4.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造成客户重大抱怨,对相关产品工程师责任人考核罚款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罚款300元。

  5.4.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应出具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相关技术文件。生产员工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如现场操作无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100元。

  5.5检验管理

  5.5.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罚款50元。

  5.5.2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如长时间(30分钟以上)不能正常生产通知组长并上报生产部负责人和质量部负责人,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生产员工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100元。

  5.5.3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急生之所急,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且造成生产停工待料每次考核责任人罚款20元。

  5.5.4检验员根据组装员工组装的产品的不同,进行过程检验。

  5.6现场控制

  5.6.1.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书由设备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罚款50元。

  5.6.2.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生产部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罚款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10元。点检表每日与生产报表一同交于生产部。

  5.6.3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或组装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产品零部件等,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者导致工具损伤,根据工具价格每次考核罚款20-50元。造成零部件质量损失者根据零部件价格考核罚款30~100元。

  5.6.3.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出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批量15/100件以上)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罚款100元。

  5.6.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作业指导书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组装,根据生产计划填写“交检单”并记录过程、领料数据、合格零件数据、造成废品等,检验员对此数据与“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进行核对,未按要求记录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罚款20元。

  5.6.5各组装员工(首件)根据自行组装产品需要,通知检验员进行过程检验并将检验内容填写“交检单”,检验员检验合格后盖合格章。

  注:严禁标准件丢失,标准件丢失后领用将记录考核中。

  5.6.6对自行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交检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检验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部主管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10件以上)均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检验员罚款200元,考核操作员罚款100元。

  5.6.7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组长罚款50元。

  6、质量处罚流程

  6.1、质量部开具罚款单

  6.1.1、责任人确认

  6.1.2主管领导确认

  6.1.3报人力资源统计

  6.1.4总经理批准

  6.1.5报财务扣款

  7、质量奖励流程

  7.1、质量部开具奖励单

  7.1.1部门负责人确认

  7.1.2品管部确认

  7.1.3报人力资源统计

  7.1.4总经理批准

  7.1.5报财务奖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6

  1、员工在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凡属于满勤的均奖励100元全勤奖。

  2、为优秀员工奖者,奖励100元。(按全面表现评定,如无表现优秀者当月奖金存入专项资金)

  3、网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效益明显提高探索改革被网吧采纳的利益,积极与坏人坏事做斗争,避免网吧损失,可领取30-200元的的奖金。

  4、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员工会员号60小时上机费。

  6、贡献奖不限时间、名额及岗位。为网吧赢得荣誉或作出贡献,由网吧视其贡献大小作出奖励。如拾金不昧、降低水电运营成本等。

  7、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请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签字。

  员工额外福利

  一、员工福利待遇满半年工龄并续签合同的员工每半年工资增加50元。(即为一年后的每半年给予长薪一次)

  二、节假日福利待遇:

  ㈠三八妇女节由网吧发给每位女员工纪念品一份。

  ㈡五一、十一、元旦当班员工发加班费20元。

  ㈢端午节、中秋节员工每人补助伙食费8元,春节从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标准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标准不低余100元。

  ㈣初一、初二、初三上班员工双倍工资计发。

  ㈤所有员工生日,网吧发给20元红包一个,以示祝贺。(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㈥每月有一次员工聚餐。(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7

  一、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奖惩规定

  1、采购标准及技术

  (1)工作标准

  a、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部,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到采购部和品质部。

  b、采购员须按照技术部制定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c、品质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

  (2)处罚规定

  a、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处罚技术部(或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如影响生产进度,处罚技术部(或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人民币。

  b、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

  c、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2、入库验收

  (1)标准

  a、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管员应与采购员当面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IQC)报检。

  b、来料检验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示。

  c、仓管员根据来料检验员(IQC)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采入库,须经品质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2)处罚规定

  a、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质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处罚相应采购人员,仓管员每人50元人民币;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处罚50~300元人民币。

  b、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的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

  3、入库材料的保管

  (1)标准

  a、入库原材料必须标志清晰、完整(标志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示明确。

  b、仓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志是否与送货单一致,是否经质检检验合格,对不符合上述规定,仓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c、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完整,账卡填写清晰完整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

  (2)处罚规定

  a、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b、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账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处罚仓管员50~200元人民币。

  4、来料检验(IQC)

  (1)标准

  来料检验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示,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质部和技术部经理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

  (2)处罚规定

  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5、仓库发料

  (1)标准

  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必须与生产投料单的要求一致。领料员凭生产投料单到仓库领料,领料员需就所领材料现场与仓管员核对,核对项目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投料单项目,质量有问题的材料仓管员有权拒发,领料人有权拒收。

  (2)处罚规定

  因发料错误导致误用或质量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分清责任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二、完工产品出入库控制奖惩规定

  1、职责

  (1)品质部:负责产成品的品质检验:

  (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的合格产成品提交入库;

  (3)成品库:负责产成品的入库、合理保管、安排装车及交运;

  (4)销售部:按照销售订单及其他要求,开具《成品发货通知》。

  2、产品的出库

  (1)产品出库必须有符合规定、符合制度、签字齐全的成品发货通知单。

  (2)仓管员必须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成品发货通知》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不发货。

  (3)到工厂提货必须当面点验清楚,一旦出库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得退货。

  (4)产品不可以不经保管员直接出库,如特殊情况急用,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产品出库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后及时清理现场,校对物、卡,结清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3、产品的入库

  (1)产品入库须凭质检员在生产任务单上签字生效的合格产品验收入库。

  (2)对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颜色进行验收。

  (3)入库产品验收发现有损坏、质差或品种、规格、颜色不符等情况,保管员坚决不予入库,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4)仓管员应对已入库产品质量负责,不得有锈蚀、碰伤、挂花等缺陷。

  (5)保管员将产品入库后及时登记产品收到记录,并做好台帐备查。

  (6)对当天入库待发产品事先归位在待发区,入库产品必须入库并整齐摆放,进行标识;校对物卡,做到产品帐、卡、物相符。

  4、处罚规定

  (1)仓库验收时发现有损坏、质差、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颜色不符情况不得置之不理,应立即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违反本规定出现一次罚扣责任仓管员20元人民币。

  (2)仓管员在产品验收入库后,及时登记产品记录,以备追查验收责任,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20~50元人民币。

  (3)产品入库后仓管员,要及时清理现场,摆放整齐,进行标识,校对物卡,每违反一次罚扣责任仓管员50~100元人民币。

  (4)仓管员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要迅速及时、认真准确(以半小时为限),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仓管员50~100元。

  (5)仓管员出货时不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仓管员20~50元人民币。

  三、过程控制奖惩规定

  1、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投诉,对技术部相关人员处罚50~200元人民币,而对因领导失职或制止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直接主管处罚100~300元人民币。

  2、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处罚技术部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造成损失者,每次处罚技术部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同时对因制止不力而造成损失的直接主管处罚100~200元人民币。

  3、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处罚直接责任人50~200元人民币,而因领导失职或制止无力造成损失的处罚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币。

  4、因计划下单失误,而导致产品出厂不符合客户订单要求,产生的退货损失,由相应的责任人承担,并处罚每次50元人民币。

  5、经公司采购或外协制作的电子产品(如控制器、LED等)必须按技术标准写好程序方能检测入库。若因程序/技术要求不符,或因改变程序/技术要求不符,或因改变程序/技术要求而无书面变更通知,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影响生产进度,对相应的责任人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

  6、因错检导致客户投诉,影响产品安全性和使用功能,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处罚100~300元人民币。由检验员承担80%,生产人员承担20%。

  7、因漏检导致客户投诉,造成未装或少装配件或使用说明书,未贴或少贴企业标示和铭牌,应开孔却未开孔等情况的发生。根据损失大小,由检验承担60%,生产人员承担40%。

  8、根据客户订单,因少发或错发产品/配件导致客户投诉,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或检验员登记,隔离、标示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处罚50~100元人民币。

  10、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志的材料,确保产品品质,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造成品质损失者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因制止不力造成损失的处罚直接主管100元人民币。

  11、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流转单上签字,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道工序,并由下道工序操作员确认签字,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人民币;

  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品质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特采而转入下道工序者,处罚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币;

  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车间责任者,每次处罚直接责任检验员50~100元人民币,处罚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币。

  四、检验管理奖惩规定

  1、无标志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公司,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者视情节予以每次处罚100~500元人民币。

  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处罚直接检验员100~300元人民币。

  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50~100元人民币。

  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组长并上报生产主管和品质部,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对责任人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人民币,丢失检验印章罚款20元人民币。

  6、对检验任务做到日清日结,每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人民币。

  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处罚50~200元人民币。

  8、工作日内所有产品检验数据及状况应真实、准确地录入电脑中存档。如发现不真实、不准确及时地录入电脑,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9、首件及生产过程和老化测试检验的记录应详细、清楚明了,做到实事求是,不误记、错记、漏记。若发现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五、公司内部品质奖励规定

  公司每月对员工品质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品质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的产生而流入下道工序,每次奖励50~100元人民币。

  2、能积极主动指导员工操作,对生产中产生的不良,能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修整,以做到减少报废损失提高生产效率者。每次奖励50元人民币。

  3、当月生产中,质量无严重不良流出,并且客户(下道工序)投诉为0的检验员。当月奖励50元人民币。

  4、自发地向品管部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经实施确认能降低公司生产与质量成本,提高质量状况与生产效率者。奖励100~200元人民币。

  5、对已量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品质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6、对于新开发的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7、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员工,授予“品质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人民币。

  8、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10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班长2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班组500元人民币。

  9、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品质事故发生的车间,奖励主管100元人民币,奖励检验员50元人民币;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品质事故发生的车间,奖励车间主管300元人民币,奖励检验员150元人民币,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的15%且无批量品质事故发生的车间,授予工厂“质量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车间1000元人民币。同时奖励车间主管500元人民币。(1PPM:就是百万分之一。PPM=不合格品个数×1000000/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