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根据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规范(试行)》的通知,我司收到后,总经理组织品管部、生产部、研发部等部门对企业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我们对于企业的生产情况、卫生状况、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们的自查结果。
二、厂区卫生情况
1、厂区周围30米内不存在对产品安全性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2、厂区内整洁干净,物品摆放规范。
3、厂区内垃圾按要求进行分类摆放,有专门存放场地,无露天垃圾,不存在蚊、蝇、鼠孳生点。
4、厂区内厂房均用于生产化妆品相关产品。
5、厂区内所有车间不存在与其他企业合用或共用生产车间的现象。
三、成品存放情况
我们的成品有按待检、合格、不合格进行分区摆放,对产品防护及保管措施得当。成品仓库设立有不合格区,存放的产品有处理记录。
四、结论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对于企业的生产、卫生、质量等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改进,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