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计划1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服务区员工的安全素质,带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提升,降低或避免生产性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安全培训计划2
为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工地管理人员和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六月份安全生产月,对民工和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对新上岗的民工进行岗前培训测试,合格后签定安全合同书。
二、七月份对职工和民工进行汛期培训,为安全渡汛,切实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落实到位,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八月份对职工和民工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时间:20xx年11月1日。
(2) 安全生产管理的坚持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四、九月对职工和民工培训内容
(1)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2)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身边无事故。
安全培训计划3
为切实加强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控制轻微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培训要求,特制定本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村居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中小学生、校车驾驶员等重点人群。
二、培训内容:主要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要求、事故的危害等。
1、法律法规的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全员法律意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2、文明交通培训结合文明交通“四创”及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对辖区居民开展不同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
3、事故的危害通过集中收看纪录片、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对交通事故的原因及危害进行宣传教育。
三、实施措施
1、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2、建立完善相关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培训要求
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出实施计划,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控并完善各类培训记录。五、教育培训的时间及形式
1、培训时间机关工作人员、村居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中小学生、宣传驾驶员等重点人群每年培训不少于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培训形式
(1)集中培训。邀请交通安全专家或县交警大队有关人员进行集中授课。
(2)集中进行宣传。利用“安全月”活动和赶集等形式进行集中发放宣传材料。
(3)开展特定情况下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冬季、雨、雪天、汛期、节假日前后等重点时段安全教育培训。
(4)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演练培训。
(5)经常性安全教育。在做好上述培训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并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五.培训评价
1.相关人员了解熟悉道路交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明出行要求。
2.安全教育和培训要体现全面、全过程的原则,通过动态控制,确保居民能参与率。
六、安全教育记录清单:
1、安全教育记录(包括文字、图像记录);
2、有关人员名册(包括证书复印件);
3、安全教育评价记录。
以上条款由道路交通办公室建立台帐,并由街道安委会主任定期检查。
安全培训计划4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8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