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根据我国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的《》,我国已经进入“六五”普法的实施阶段。普法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民主法制建设工程,旨在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本报告主要对我国“六五”普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
二、六五普法实施情况
(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传播
1.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时将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主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编印领导干部学法辅导材料,加深了领导干部对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2. 县、镇(区)两级通过开设“扶海大学堂”、“周末大讲堂”等形式定期组织各类法制讲座,先后举办了“法治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突发事件应对”、“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新环境保护法”等专题报告会50余场次,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3. 组织宪法集中学习培训,将宪法列入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六五”普法培训计划,目前,已举办了数十期领导干部、公务员宪法专题培训班,引导领导干部、公务员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增强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虽然“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更加注重理念创新,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分类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结语
“六五”普法工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需要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构建法治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