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社会调查,使学生更加明确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同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从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调查要求
1、调查主体:以个人为单位单独进行;或者几人为一组进行,但每人要从不同角度采写报告。
2、调查范围:要具体、明确,不能太大而笼统概之或泛泛而谈。
3、调查内容:法学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守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要选择与本专业对口的有关单位或场所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应结合专业课有关内容,立足于单位,选择在理论与实践上有意义和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调查。
例如,选择方向可以是:某地区、某单位立法实践的内容和结果;某地区法院判决“执行难”情况;某地区、某个行业中某部法律或者条文的执行情况或者普及状况,例如某地区对网上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等等。
三、调查报告材料要求
1、应以直接材料为主,即通过亲身实践、调查采访所获取的第一手材料。
2、社会调查原始材料及各种记录力求清晰、完整、翔实,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如果在审查中缺少原始材料,则不给予社会调查的学分。
四、调查方法
1、在某个单位的亲身实践
2、对相关人员的直接采访
3、设计调查问卷
4、通过其他相关渠道获得信息。
五、调查的方式
1、普遍调查在一定的调查总体范围内,对所有对象进行的调查。
六、字数要求
2000字以上。
七、调查报告的打印格式要求
1、用标准小二(或三)号黑体字;
2、题目下或文尾写明姓名,用小四宋体;
3、正文用小四宋体字;
4、正文行距固定值20磅;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厘米(一般都有固定边距);
5、用A4纸打印(Word文档)。
八、调查报告的撰写
1、调查报告的结构与写作方法学术性调查报告一般包括导言、方法、结果、讨论、小结、参考文献、附录七个部分,下面就其与普通调查报告不同之处予以介绍,相同之处参考上述内容。
2、导言部分通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介绍本项调查所研究的问题及其背景;(2)有关文献的评论;(3)介绍自己的研究。
3、方法部分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介绍调查方式与方法;(2)介绍调查对象。
4、结果部分应清楚地介绍调查得到的主要结论和发现。
5、讨论部分应分析结果,解释结果,并与其他相关领域的理论进行比较,探讨其内在联系和影响。
6、小结部分应总结调查报告的主要观点和发现,并指出其对法学实践的意义和启示。
7、参考文献应列出所有在调查报告中引用的文献,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
8、附录部分应包括调查中使用的工具、问卷、访谈记录等材料。
九、单位意见
要求法律实践单位对学员在整个法律实践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总体评价,并加盖法律实践单位的公章(除人事部门章外,不得用部门章)。
十、字数要求
20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