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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公司管理制度3篇(公司废旧资产处理流程)

时间:2024-06-08 18:34:00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废旧公司管理制度3篇(公司废旧资产处理流程),以供参阅。

废旧公司管理制度3篇(公司废旧资产处理流程)

废旧公司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

  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

  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

  (或董事长)批准。

  3.2.

  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

  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

  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

  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

  3.2.

  1.4、

  3.2.

  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

  3.2.

  1.4、

  3.2.

  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

  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

  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

  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

  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

  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

废旧公司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单位的废旧物资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定义:废旧物资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边角余料、各种有残值的废弃物(如废弃的各类金属制品、工具、电线电缆、塑料、木材、废机油等),无押金不需返回的包装容器,经批准报废(已核销)的原材料、外购件等物资。不包含完整的报废固资设备。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集中管理原则:废旧物资实行归口集中管理。

  (二)定期处理原则:物流中心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处置。

  (三)再利用优先原则:对经过返修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物流中心:是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清点、整理、保管、利用及对外销售等。

  (二)制造单位:负责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分类、装斗、存放,送往物流中心指定地点。

  (三)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本办法要求协助参与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处理及方法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料管理规定如下:

  一、废旧物资范围: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阿子木、包装板等

  二、公司对废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无权擅自处理外卖。

  1、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本部门运至公司统一指定点,即废料场或废料物资库(其中,边角料、余料、阿子铁进入废料场;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等进入废料场对面的废料物资库),各部门不得随意乱堆、乱放,部门内对废料管理按5s标准执行,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①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由本部门运至废料场时必须从里往外堆码,不得乱堆乱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②对废旧纸箱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折叠堆放整齐;废旧纸花必须打捆、收缩紧卷堆放,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③对各部门将废料物资运往废旧物资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或因不可避免的少许遗留废纸也必须清扫干净,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2、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外卖处理由仓储部称重并计量(计量单一式两联),保卫组(督察室)监称,并在计量单上签字确认,监称人员监称由购买方通知,购买废料方购买废旧物资时必须每次过皮重,综合科可随机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对购买方将按价值的5~10倍给予罚款。购买方凭计量单(一联)到财务科交费,可每月进行结算一次,仓储部将另一联计量单传递财务科,采购部凭计量单给购买废旧物资方开具物资出门条后到财务科签盖物资出门章,购买方以此作为物资出门凭据。

  三、公司废旧物资外卖责任部门:采购部

  四、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由外卖责任部门每隔半年至少应进行一次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部长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科)。

  五、在公司购买废旧物资方必须完善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手续(合同或协议期限暂定半年)。并缴足保证金,具体金额由采购部与购买方商确,以确保其认真履行购买职责

  六、保卫组在门卫放行执勤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按公司物资出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凡可以外卖废旧物资绝对杜绝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出门;在出渣放行过程中,对可以外卖的废纸板、纸花、阿子铁等绝不允许流失。如发现有与购买方或出渣人员联合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责任人2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七、以前若有与本规定不同之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并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有不尽之处,由综合科修正、完善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