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3篇,欢迎参阅。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1
第三十二条 华南理工大学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
(一)激励机制中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
(二)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捐赠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等。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
第十五条 华南理工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本科教务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纪监部门工作人员作为监督员列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华南理工大学组建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咨询与建议,并监督本科招生工作进行。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相关政策要求,公开、公平地组织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监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八条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华南理工大学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纪监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20-87110195。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3
第三十条 学费: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685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6060元/生·学年(其中2+2联合班1-2年级按广东省发改委当年核定标准收取,3-4年级按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学类专业:766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
(一)普通学生宿舍: 6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二)二级学生公寓:750—8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三)一级学生公寓:750—11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四)引资新建学生公寓(五山校区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五)引资新建学生公寓(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发改委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