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是网友“sv125”整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共8篇),供大家赏析。
劳动仲裁申请书样板 篇1
申请人:,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浙江省
被申请人一:浙江省X公司住所地:浙江省。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二:X有限公司住所地:嘉兴市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X月工资2500元。
2。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X月至X月未足额发放的工资1808元。
3。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双倍工资9000元。
4。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8000元。
5。裁决二被申请人补缴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社会养老保险1350元及补缴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未足额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3760元。
6。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7。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3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月XX日被申请人一将申请人派遣到被申请人二处,从事工作,经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才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二处,平时工作尽心尽责,每天及时的完成工作任务。20xx年X月XX日,被申请人二无故解除用工关系,也没有结清20xx年X月份的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也未发放。
申请人认为,二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仲裁申请,望仲裁委查清事实,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0X年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
申 请 人: xx
地 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 请 人:xxx 女,汉族 xx 年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经由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审理并作出x劳仲案字 第 仲裁决,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的合同期限为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18日,仲裁委裁决时的适用的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过了试用期”。而事实是该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已经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不是仲裁委认定的不超过一个月,因此仲裁委就当事人双方试用期限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二、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于xx年 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上面约定仲裁委给予申请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辩期,因此申请人的答辩期最迟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书上却要求申请人x月x日去开庭,不到庭视为放弃按缺席处理,申请人没有口头或书面承诺放弃答辩期,但是仲裁委却只给了申请人4天的答辩期,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享有当然的答辩权利,这是不容置疑的,有权利就要有实现权利的必要条件,答辩期限是条件之一,必须给予保障,仲裁委这样明显显失公平,没有保证申请人的答辩权,同时仲裁委在举证通知书中给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也只给了4天,给申请人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时间限制。
二、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没有证据支持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本案被申请人(原审申请人)xx年入职并做出纳工作这一主张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时间和岗位,其同时向仲裁庭提交关于工作时间的证据只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交易明细,本案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对被申请人(原审案件申请人)提交的关于的工作时间证据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均提出异议,但是仲裁委对我方提出的异议未与理睬,并用结论来证明结论(见裁决书第2页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时间作为本案起始时间,直接影响了本案的裁决结果,对申请人很不公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决予以撤销。
此致
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xx年7月8日
附件:裁决书复印件一份
通知复印件一份
应诉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举证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刘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xx年2月至xx年3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缴xx年2月至xx年3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xx年2月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聘任为司机,每月工资为1100元。xx年3月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必须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便将其辞退。申请人表示不同意,无奈于xx年3月31日离开了单位。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过劳动合同,且未给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没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向贵委提出劳动仲裁,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 篇4
申 请 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 月 日 原籍: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 月 日原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被 申 请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住 所:
联 系 电话:
第 三 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住 所:
联 系 电话:
仲裁请求:
1、
2、
3、
4、
事实和理由: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份。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郝某某。
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107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请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0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x年3月至x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郝某某于x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工作。x年2月11号凌晨3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玖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12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x年2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四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6
目前,外地公司在北京开设办事处、分公司的`较多,而这些总公司在当地有往往较多社会关系和较大的影响,而且公司又考虑在北京所招聘的员工多为北京当地生活的员工,一旦发生争议,这些员工去总公司所在地申请仲裁毕竟有很多的不便,这样也可以无形中使很多员工自动放弃劳动仲裁。因此,大多数公司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会加上“当劳动争议发生时,由总公司所在地进行管辖”之类的条款或者对此未作约定。
北京市仲裁机关目前的做法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地的话,则由管辖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没有约定的情况则不受理。但是北京市各级法院对于这种做法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劳动争议的管辖,以方便员工仲裁为第一原则,因此,他们基于这一原则,认定劳动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属于一种选择性的条款,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员工可以遵守,也完全可以不遵守。这就在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局面,即这类案件,仲裁机关可能不受理,但是法院肯定受理,两者间出现了矛盾。
而很多员工是不可能知道这些情况的,所以在发生争议时,总是心存疑惑,犹豫不定,很多时候会丧失仲裁的有效时机。因此,当发生类似纠纷时,员工应当大胆地从仲裁机关领取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即可。不用担心公司的管辖权异议,也不必在意劳动合同中的类似条款。
在这一点上,南方的一些地方做得比较好,如浙江省已明确规定员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应当向他们学习了。
此敬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常熟市机械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100元(2x4550);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其年4月至x年9月期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元(11x4550);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为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7740元;合计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月份工资1824元(152元x12天)。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具体在公司售后服务部从事维修工作。当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上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补贴和津贴(每天50元)。年2月份基本工资增加为每月3300元。在这一年多的工作过程当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户的一致好评。但是年9月初,公司领导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个星期。可是当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领导却要我去其他车间工作,工资实行计件,当即被我拒绝了。然而,公司领导却说要么去新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报告辞职,把我的8月份工资结清就算了。对此,申请人认为,公司在未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变更我工作岗位的事情,申请人感到实在是遗憾和无奈。鉴于公司又一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足额缴纳社保费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等一系列违法情形,故我只好选择辞职,并于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请人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要求被申请人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给我。然而被申请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资,但是对9月份应该付的12天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加班工资至今没有付给申请人。申请人为了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11月7日星期一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张,男,年月日出生,住址:湖南省市号。
代理人:姚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号,电话:
联系人:刘,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元(自年9月至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年9月至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
二0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