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下面是会员“zhuoying”收集的饭店承包经营合同(汇编12篇),供大家赏析。
饭店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发包人将位于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饭店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以下餐饮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业,包括三层楼、甲方餐饮部原有的设施、餐具等(设施、餐具详见移交清册)。
二、承包期限为8年,即从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发、承包的,经协商后另续订书面合同。
三、承包费为前3年每年承包费拾万元(元) 后五年承包费每年为拾贰万元(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间共向甲方交纳拾万元(元)履行合同保证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未出现有违约行为或接手甲方三楼餐饮部的设施、餐具等没有损坏,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照价赔偿后,剩余部分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费
采取先支付后承包方式,即甲、乙方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承包费拾万元(元),后7年的承包费须于第一年届满后5日内支付当年的承包费后再经营,如乙方不按时支付当年承包费,不得再继续承包经营;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证金拾万元(元),也须于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当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和保证金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同和大酒店三层楼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以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对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供重新装修的设计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装修装饰,否则,视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于5日之内将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整层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一年承包费用总额向乙方承担日5%的违约金;
2、本承包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甲方的承包费和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逾期支付当年承包费和保证金日5%的违约金;
2、承包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乙方(签名)
经营者:
身份证号5xx17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1xx88 联系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饭店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签订地点:
承包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发包人将位于 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年月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元。
承包金每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饭店承包经营合同 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条发包人将位于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年月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元。
承包金每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饭店厨房承包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决定将工厂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及方式
1、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乙方如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则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前3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结算费用。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的当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食堂承包押金,本协议终止时,返还给乙方(不计息);
3、承包期内,甲方提供经营和服务场地、食堂。
承包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所需水、电、燃料,其费用标准根据本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料供应商统一标准核算,由乙方承担。
4、厨房设备:甲方将现有厨房设备列出清单,待乙方进驻工厂时双方进行盘点,确认后交由乙方使用。厨具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厨具的添置、更新和维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乙方按清单交还厨具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进行赔偿。
5、乙方自行组织员工提供服务。
6、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每周菜谱标准和之服务要求,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和管理。
二、结算方式
1、结算周期:当日结算。
乙方按自己实际情况设定餐食价格,员工自行选择购买,当场现金结算。
三、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就餐标准:食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米饭随意吃,但不能浪费。(如需更改双方共同协定)
3、膳食供应时间:
根据工厂员工上班时间而定。
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有较大人员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3)甲方监督乙方是否严格按合约要求和标准供应膳食。甲方可派专人进行质量、卫生评定,保证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若乙方提供的膳食出现严重的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它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改善和纠正问题,否则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警告,并扣款元作为处罚,书面警告次以上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约。
4)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合约之约定的要求和伙食标准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确保所采购的蔬菜、肉类、油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保证在规定用餐时间内,甲方所有员工均可用餐,不可出现甲方员工无餐可用。
3)做到各餐的菜式多样化,每天菜式合理搭配,力求为每个员工提供均衡的营养。
4)甲方员工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不可出现冷菜、冷饭现象,甲方如有个别部门员工因生产需要,需要提早或延后就餐,在事先通知乙方后,乙方应配合并保证供应温热的饭菜。
5)应预留当餐食物一份至下餐,若甲方员工出现食物中毒,以备检验食物来源,并由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
6)负责厨房和食堂的清洁工作以及厨房周边环境卫生,一天一清扫,三天一大洗。
7)厨房用潲水由乙方自行处理。
8)负责厨房和食堂菜盘、餐台、桌椅、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9)饭堂工作人员接受甲方监督,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厂纪厂规。
10)厨房工作人员穿工衣、戴工帽上班(打菜人员戴口罩、戴手套操作)。
11)礼貌待人,对待员工人人平等,对甲方员工提出的合理意见应积极改善,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绝不允许在厂里取闹,否则将按厂纪厂规处罚。
12)按甲方提供的时间准时供应饭菜,若有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应绝对保持饭菜卫生,不提供隔夜饭菜和变质食品给员工,如引起的食物中毒,其后果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14)定期对饭堂进行全面消毒,除四害“蚊虫、老鼠、蟑螂、苍蝇”等,且要做好相关作业记录。
15)乙方厨房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16)每周五公布下周菜谱,以便甲方员工参考和监督。
五、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饭堂内外应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由乙方自行清理,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所有食物必须经过最少一次清洗之后才能加工,物品使用过一次之后必须清洗)二过(过火,所有饭菜必须经过高温蒸煮之后才能销售)三消毒(所有物品必须定期消毒)的规程。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废水、废汽、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若未相符,须立即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6、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卫生规定,做到优秀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把好菜肴的质量关,绝对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食堂。
7、国家监督机构查有异常时,乙方应将异常情况及改善对策报知甲方,因检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六、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终止合约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未能提前30天通知,毁约方以终止前一个月平均月伙食费作为赔偿;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毁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终止前一个月已发生伙食费总额。
2、乙方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擅自停工、消极怠工或毁约造成甲方正常生产无法进行时,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一切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费。
3、在就餐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经卫生及相关部门鉴定,如确属乙方所提供的食物造成,则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应自行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不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如因服务需要乙方工作人员需配带甲方标志,亦不代表甲方承认该工作人员系甲方人员。
2、甲方不对乙方工作进行具体指示,乙方应自行组织其员工按约定提供服务,自行对员工进行组织、管理、培训、安全教育,自行要求员工以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方式提供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及其员工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或其它财物。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检,否则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
4、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类事件发生。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6、乙方外包的食堂以服务工厂为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7、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8、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员工饮食。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饭店厨房的承包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本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
一、承包期限: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其中包括厨房杀洗等勤杂工。经双方协商基本月工资定为万千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的日,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如营业额超出万以上部分(且菜品毛利达到约定数据之上),则按菜肴营业额%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日连同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由乙方代表领取和自由支配。
四、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住宿(集体宿舍)及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节假日补贴和其他福利,参照相关法规及服务员(与其他员工同等)。
五、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声誉的各类社会活动,如烹饪比赛等等,并负责50%以上的费用(届时可具体协商)。
六、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2、甲方如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
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员工作相应处罚。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保证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在保证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
八、公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由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如遇转让,后来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补赔乙方半个月工资,如遇到自然原因或人为不可控等类似情况则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十、提前终止协议的处理方法:
双方任意一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十一、违约的处理办法:
1、欠发工资和奖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在工作岗位上由X理。
十二、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饭店合伙经营合同 篇7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发包人将位于 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年月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元。
承包金每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饭店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以下餐饮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业,包括三层楼、甲方餐饮部原有的设施、餐具等(设施、餐具详见移交清册)。
二、承包期限为8年,即从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发、承包的,经协商后另续订书面合同。
三、承包费为前3年每年承包费拾万元(元) 后五年承包费每年为拾贰万元(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间共向甲方交纳拾万元(元)履行合同保证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未出现有违约行为或接手甲方三楼餐饮部的设施、餐具等没有损坏,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照价赔偿后,剩余部分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费
采取先支付后承包方式,即甲、乙方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承包费拾万元(元),后7年的承包费须于第一年届满后5日内支付当年的承包费后再经营,如乙方不按时支付当年承包费,不得再继续承包经营;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证金拾万元(元),也须于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当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和保证金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同和大酒店三层楼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以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对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供重新装修的设计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装修装饰,否则,视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于5日之内将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整层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一年承包费用总额向乙方承担日5%的违约金;
2、本承包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甲方的承包费和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逾期支付当年承包费和保证金日5%的违约金;
2、承包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乙方(签名)
经营者:
身份证号5xx17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1xx88 联系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饭店承包经营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签订地点:
承包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发包人将位于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年月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元。
承包金每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饭店承包经营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发包人: 签订地点:承包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发包人将位于 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年月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元。承包金每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饭店经营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经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关于乙方承包商场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每月应当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元整(¥元);承包期间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须预付甲方六个月的承包金,其中个月作为经营风险保证金,该个月的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结算后退还乙方。以后每三个月向甲方交纳一次,每次在日以前付清。
3.乙方自行安排住宿;
4.乙方应严格把关商场内所进商品质量,杜绝过期、变质食品、假货,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果因为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
5.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卫生、海事、纪律等),如有违反,将根据制度处罚(制度另附),处罚直至退场,并不退还押金;
6.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一位员工餐、工作服、水、电;并在趸船一楼楼梯左侧下方免费提供一间房间作为仓库;
7.甲方负责乙方在商场及仓库所有商品的`安全,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将由甲方负责。
8.甲方在乙方签单消费将给予折优惠。
9.酒店客人在商场签单消费,甲方为其代收其款项,甲方将扣%做为手续费及税金,每月结清。
10.酒店部分需给乙方代销(如酒店纪念品等),酒店给予一定折扣(折),每月结清。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愿意续签,应期满前一个月商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承包金。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电话:
乙方:
负责人:
日期:
电话:
饭店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发包方):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联系方式:
现根据《》等规定,对甲方餐厅的承包事宜进行约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市区路号之餐厅发包给乙方作为餐厅使用。
2、乙方自主经营,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
3、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4、该餐厅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另行给予乙方装潢时间天,期间免交承包费。承包期间甲方将餐厅交付乙方使用,无条件提供餐厅所需各类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批文、环保测评批文等。
2、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三、甲方承诺在乙方承包期间,不妨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根据其有关财务法规及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乙方承诺不破坏餐厅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四、承包金额
1、乙方在承包期间,准时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承包金的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为/月。
2、合同期间餐厅的水、电、煤、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交付餐厅时已配备的设施归甲方所有,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损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间,乙方发现餐厅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交付餐厅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
2、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煤、通讯的正常供应及使用。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4、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餐厅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6、应及时办理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各类证照的年检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八、乙方权利
1、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九、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餐厅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承包金并变更有关承包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承包经营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经营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证照不全或不及时的进行证照年检或未尽责进行对外协调,无常开展餐饮业务,致使承包经营目的不能实现。
6、甲方未按时交付承包经营之餐厅,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
十、乙方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餐厅设施而不赔偿,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过后仍拒绝赔偿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餐厅用途的,擅自将餐厅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在餐厅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
1、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的未尽或修改事宜,另行协商做出补充修改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