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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担保合同优秀6篇

时间:2023-08-21 19:46:31 担保合同

  【导语】本文是会员“hs00”整理的个人担保合同优秀6篇,供大家阅读。

个人担保合同

合同合同担保 篇1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称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年月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年月日甲方与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路号的大厦的房产作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证号。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及到相关机关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另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担保的合同范本 篇2

  借款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担保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担保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担保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贷款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息由双方协定,先期支付。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贷款方规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月

个人担保合同 篇3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

  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

  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 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 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 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 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

  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 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 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 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 其它费用

  1、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 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 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 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 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 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 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 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 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 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 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 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 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 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 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 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 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 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 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 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 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 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

  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 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 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

  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保证担保合同 篇4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第一条 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人连带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个人担保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

  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年月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XX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

  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银行及帐号: 银行及帐号: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本文列出了担保合同的范文格式,在使用时可根据范文进行修改。一旦合同订立,具有法律效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起草个人担保合同时,建议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可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欢迎咨询。  借款的情况中,常常需要写个人担保合同。个人担保合同是对个人信用的一种担保,担保人需要起到一定的监督责任。在案件中,如果不能按时归还,则担保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个人担保合同是十分重要的。个人担保合同 篇10  保证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是公司,这项则需要。经过法律猫了解到,甲方绝大多数都是公司。)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阶段性担保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保证人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和债务履行期限  第

  条按照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的约定,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至郑XX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 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第

  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索偿费用、甲方为实现清偿全部代偿款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 保证反担保的期限  第

  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年。  

  第四条 保证反担保的方式  第

  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反担保的义务履行  第

  条如果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履行了代偿义务,乙方就应立即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 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

  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

  条配合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

  条乙方不得以违背法律的手段和行为来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第

  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第

  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

  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指模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担保合同 篇6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X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合同签订日期  立合同人:、,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年月日